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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洪公司与鲜血和生命抵制郭兵利益团伙非法拍卖(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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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随风而去 周一 八月 25, 2014 3:12 pm

南昌新洪公 司房地产开发公 司遭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为首的利益团 伙枉法迫 害数年,南昌新洪公 司7万平方米的房产遭江西高院郭兵擅用职权指示江西20多个法 院进行非法查封。新洪公 司早已取得了政 府批准颁发的土地使用、建设规划、房屋销 售等5证齐全,该房产属新洪公 司的合法房产。但遭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指派法 官用手铐威胁南昌市房管局办 证人员,以一个小时将新洪公 司的房产权办给他人。近期郭兵指示南昌市中级人 民法 院网上挂牌拍卖新洪公 司(国恩大夏)的房产,此房产是郭兵利益团 伙强行非法取得的。今郑重告知在网上想参与拍卖新洪公 司(国恩大夏)房产的单位以及个体。便提个醒; 这是一个陷阱,将会成为一生中的遗憾。
请网友关注以下南方今报记者采访的真 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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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江西第一高楼“中百大厦”(后改名“国恩大厦”)的投资商——江西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 司,原本与合作方投入的项目建成后分获房产,却引来“杀身”之祸灭 顶 之 灾。多年来,遭各级法 院司法 不 公造成损失近7亿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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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江西省高级人 民法 院副院长郭兵
南方今报讯(记者 龙宇 李灵珠 黄京)中外合资江西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 司(下称“新洪房产”)的股东和员工向本报反映,江西省高级人 民法 院(下称“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江西南昌百货总公 司(下称“南昌百货”)总经理王 杰贪 污国有资产2.6亿,枉法侵吞“新洪房产”的7亿资产,雇凶 杀 害举报人。
新洪房产章总告诉记者,新洪房产和南昌百货之间的“国恩大厦案”,早就经过江西高院裁定和早已执行并归“新洪房产”所有的房产,却被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违反“一物不能两执行”的规定而枉法执行。证据显示,申请执行的单位早就不存在,执行回去的款项将流向不法 官 商的个人腰包,在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操纵下,有关法 官竟然不顾中 央省市领 导的批示,多年来一直侵害“新洪房产”投资的国恩大厦的合法权益,导致“新洪房产”损失高达7亿 元。
省高院官 员介入企业纠纷 数千万国有资产流失
2007年2月3日,江西《信息日报》第15版右下角刊登一则公告:受江西省高级法 院委托,我公 司定于2007年2月16日上午10点整将公开拍卖位于南昌市站前路23号国恩大厦裙楼3、4、5、6层房产,其中第3层房产受湖南赛福尔公 司委托建筑面积31О8㎡,4、5、6层每层建筑面积为3272㎡。
??????据了解,湖南赛福尔公 司,1993年3月18日在湖南省工 商 局申请注册至2002年2月7日止,因无业绩,未纳分文税金,而且两年未办 理年检,被湖南省工 商 局吊销执照。该公 司注册时是借用他人资金虚假注册,尔后即来南昌与南昌百货、香 港百利时公 司(下称“百利时公 司”)进行合作兴建中百大厦。当时约定由南昌百货提 供6.348亩土地,负责办 理建筑许可手续,湖南赛福尔公 司和百利时公 司负责投入2.2亿 元人 民币。
随后,南昌百货的旧房被 拆 除,土地空出,各项手续和费用也全部交付,但迟迟未得到湖南赛福尔、百利时公 司的建设资金的投入。于是三方合作出现危 机而难以存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南昌百货诉诸江西高院,要求解除合作。
江西高院在审理中,查明湖南赛福尔公 司投入444万元人 民币,百利时公 司投入44万美元,折合人 民币3737888元,南昌百货投入100万元人 民币,共投资81⑧9611.⑥4元,但所投资金均未使用在工程建设上。
江西高院判令由南昌百货返还赛福尔公 司,香 港百利时公 司投资本金493655.62元人 民币,赔偿利息损失1650251.77元人 民币,其中,应返还赛福尔公 司1200767.62元,返还百利时公 司投资本金为3737888元,判 决书生效。由新洪房产(案外人)垫付372万元给南昌百货,其中归还赛福尔公 司100万余元,而百利时公 司因法人代 表违法而入 狱坐牢,不能履行义务而放弃权 利。
判 决书下达后,南昌百货提起上诉,但遭到江西高院执行庭长郭兵的极力阻止,并承诺只要南昌百货不上诉,拿出600万元即可摆平,而免除南昌百货欠中 国银 行等多家银 行的7000万元的债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在江西招商引资的大潮下,经江西和南昌两级原主要领 导的关注,19⑨8 年1月,新洪房产与南昌百货签订了《联合兴建南昌中百大厦项目工程合同书》。
合同书中约定双方的权 利与义务,在第四章第七条款中规定:合同生效后,甲方前期在兴建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方(南昌百货)不得将该项目提 供的土地使用权,及已投入部份资金作为债权对外进行抵押担保等处分行为。
由于南昌百货隐瞒该宗地块已抵押的真 相,新洪房产与江西高院多次协商。可是债权人建行不要,中行也不要,在江西高院章光辉法 官主持下,责令由新洪公 司收 购。
不久,江西高院下达了(2001)赣执字第39-1号裁定书,查封0层以上1-3层的房产,防止南昌百货其它债权户对该项目的建设中进行查封,同时承诺新洪房产随时支付400万元给中 国银 行江西省分行,至此长达3年之久的查封问题得到解决。
该项建筑工程终于在2003年底封顶建成,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洪房产投资的中百大厦(国恩大厦)封顶后,新洪房产多次找江西高院和中 国银 行要求为支付400万元,但不知道何因,一直遭到拒绝。
到了2004年,新洪房产终于明白了银 行为什么不要那400万的奥妙。原来前几年曾经主审过赛福尔公 司和南昌百货债务纠纷的郭兵,又回到江西高院还升了官,成为主管执行局的副院长。于是,郭副院长置江西高院已经对南昌百货那块土地做出的裁定不顾,再次对国恩大厦进行执行,更是玩起了异地执行。
省高院官 员干预地方法 院执 法 企业近数亿 元房产被反复查封
新洪房产章总告诉记者,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和井冈山市法 院院长郭泽庆(郭兵的同学)联手,编导了一起无申请主体的枉法执行。
郭兵在1997年2月8日审理的赛福尔公 司、百利时公 司诉南昌百货的案 件中,早已收受赛福尔公 司不少好处。另外,赛福尔公 司在江西省高级法 院提取100多万元现金全是白条收据,其实赛福尔公 司至今未拿到判 决书中的100万元。
看到郭兵等人如此枉法,新洪房产向江西省人 大内务司法委 员会进行了投诉和申 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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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 大内务司法委 员会“赣人法(2006)15号”函件
2006年5月11日,江西省人 大内务司法委 员会给吉安市人 民检 察院下发了“赣人法(2006)15号”函件。要求该院对井冈山市(县级市)法 院加大 法 律监 督力度,该函件发出后,更进一步激怒了有关方面和个别人。
2007年,江西省人 大、省检 察院下达监 督意见书,中 国政 法大学疑难案 件研究中心专 家,对该案大楼房屋产权进行了鉴定,并书面作出鉴定意见,国恩大厦0层至3层属新洪房产的产权。但多年来一直被郭兵一伙非法强行占有,产权已过户到了郭兵亲属(欧沃公 司)。
原本履行还债义务的是南昌百货和为其贷 款提 供担保的单位。而在执行中,井冈山法 院听从江西高院郭兵副院长授意“以执代审”,强行转嫁债务,推 翻否认2001年江西高院对南昌百货执行过程中,将南昌百货投入与新洪房产(案外人)合作的用地进行查封拍卖变现还债。
新洪房产章总告诉记者,由于解决方案难以达到“利益团 伙”的欲 望,加之曾关注此案的江西省委孟书 记、江西高院康院长岗位调动。于是,郭兵副院长趁机出尔反尔推 翻“中止”执行“意见书”,继续恢复井冈山法 院作出的错误执行裁定,强行威 逼房产管理部门违规违法将新洪房产9158 平 方米房产权证,办给与新洪房产毫无买卖关系的 “产权人”。
新洪房产不服判 决,向江西高院提起上诉的同时,要求郭兵副院长迴避此案,答复仍然由郭兵副院长主理此案。2011年3月29日下达判 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新洪房产原支付的土地受让价款,和土地转让规费及因南昌百货欺诈行为,给新洪房产造成计划二年建成的大厦,十年尚未全部投入使用的损失,却得不到主张权 利获取赔偿。
新洪房产不但丢 了自己9158.74平方米非住宅,而且即将面 临支付被长期查封,垃 圾堆积如山闲置房产的租金,数亿房产又将面 临新的查封。
在此之前,不知是号令还是巧合多起虚假债权人,向各地方法 院先后起诉新洪房产,而且超标的几十倍的查封新洪公 司数亿 元房产。尔后,采取虚假广告实为非住宅却以住宅房超低 价拍卖。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江西省内各大银 行出现了“潜规则”,不给新洪公 司办 理按揭贷 款和融资贷 款,致使新洪房产数亿 元的资产不能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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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氏兄弟捏造的1882万元虚假“还款承诺书”
新洪房产章总告诉记者,郭兵野心勃勃看钱来的容易,又操作熊氏兄弟捏造一张1882万元虚假“还款承诺书”向法 院起诉,要求新洪房产支付1882万冤枉钱,此承诺书根本不属新洪房产任何股东签 名的笔迹,而又是先盖章后添加内容,明显虚假伪 造,新洪房产多次向审理法 院“南昌中院”申请对伪 造的还款承诺书”进行司法鉴定,或移送公 安机 关侦察,遭到法 院拒绝。郭兵还亲自批示速审速决,并枉法强 制执行拍卖了新洪房产近亿 元房产。
20О8年,一位名叫戴群的购房者要求退房,一个39 平方米的退房纠纷,郭兵为了切断新洪房产的资金链,指示南昌中院对新洪房产进行疯狂查封,违法查封新洪房产2亿房产,致新洪房产半年不能销 售、不能按揭,造成新洪房产资金链裂经营全部瘫痪。
南昌市东湖法 院红谷滩法庭在郭兵指示下,在执行新洪房产2700万元案时,新洪房产15700平方米房产,价值约2亿资产已为抵押物。经办法 官邬钢为达到索贿目的擅用职权,违法二次封查新洪房产5亿 元房产,邬钢向新洪房产索贿60万元,已付了20万元。
2011年8月4日,南昌大桥发生集体跳桥自 杀事 件,引起了党中 央、国 务 院高度重视,特派调 查组赴江西,并组 织了有关部门及当事人召开了协调会,会 议决定对新洪房产的案 件进行再审,有错必纠。
从2003年开始至今,新洪房产近7亿资产遭郭兵副院长利益团 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掠夺瓜分的所剩无几,数年来巧立名目的司法侵害接踵而至,屡屡罪行让人触目惊心,血 泪控 诉却状 告无门,企业职工面 临生死存亡的境地。
本报记者在江西采访期间,多次致电江西高院、井冈山法 院等与“国恩大厦案”有关联的法 院和单位,被指告知领 导不在单位,或者是拒绝媒体采访。关于“国恩大厦案”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郭兵利益团 伙以及亲属多年来在江西上下级法 院钱权交易非常猖獗,根本目无王 法,非法获取巨额钱财,也贿 赂了多名高 官。新洪公 司股东遭郭兵强盗般的迫 害均已倾家荡产。新洪公 司股东度日如年坚守到了今天。历经磨难终于盼来了前所未有的反 腐风暴,郭兵腐 败分 子的后 台原全国政协副主 席苏 荣,原中 央政 治局常 委周 永 康也纷纷落 马,使我们增强了与郭兵利益团 伙斗 争的信心,同时也看到了邪 不 压 正光 明。我们始终坚信党和政 府一定会维护正义,将依法对此案查个水落石出,还新洪公 司一个公 道。
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 司
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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