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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挨饿挨打,奇葩尸检诞生新死法,为诱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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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问天者 周四 七月 11, 2013 2:10 pm

  5月22日,湘籍工人陈超砍伤两名男子。当晚9时,花都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陈超,并羁押于花都区看守所。陈超家属称,5月23日将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医疗材料交给了警方。陈超被拘留8天后,在5月30日上午8时47分,于花都区人民医院不治身亡。根据尸检结果,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认为死者应该死于心脏病,但外部诱因不能忽视。作为监管单位,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昨晚答复,花都区看守所之前已提出申请,本准备让陈超在6月6日接受精神病鉴定。针对陈超被殴打指控,检方回应“他先打别人”。

  砍伤两人后被刑拘

  变故始于5月22日上午8时前后。花都区狮岭镇一间工厂附近,陈超砍伤两名男子。在陈超姐姐的叙述中,地点先后是卖早餐的地方和工厂里,受害者分别是陌生人和工友。

  第一个挨了两刀,第二个挨了四刀。“第一个人没惹他,是我弟认错人了。第二个人认为我弟精神病发作,出现幻觉,以为自己骂他。”但南·都记者未能联系到受害者。

  警察随后赶到,控制了行凶者。当晚9时,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发出《拘留通知书》。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陈超刑事拘留,并羁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这份文件的接收者为陈超父亲陈明初。

  曾诊断患精神分·裂症

  陈超,男,24岁,籍贯湖南耒阳。初中辍学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正当职业。20岁那年,经同学介绍,来广东打工。

  “弟弟有精神分·裂症,治疗后偶尔会发作。”陈超姐姐向记者提供了部分医疗病例。2011年10月18日,郴州市精·神·病·医·院诊断,陈超患有精神分·裂症。其病史一栏显示,患者约于2008年6月无明显原因,首次出现精神失常。陈超姐姐称,“弟弟被拘留的第二天,爸爸告诉花都公安局弟弟有精神病,并向他们提供了以前的病历。”

  与此同时,经警方调解,陈超家属开始与被砍的受害者协商赔偿事宜。陈超姐姐说,第一个受害者知道弟弟患有精神分·裂症后,仅索赔5000元,并表示谅解。第二个受害者索赔15万元。“我们给了第一人2000元,准备等弟弟出来后再给剩下的。”

  尸检结果显示死于心脏病

  5月30日,陈超家属等来了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的《死亡通知书》。花都看守所称,犯罪嫌疑人陈超在羁押期间因“猝死”死亡。

  6月1日,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陈超遗体进行尸检,6月2日,在一份致死者家属的《解剖尸体通知书》中,花都公安分局称,为确定死者陈超的死亡原因,该局决定于当天下午4时,在花都区殡仪馆解剖死者尸体。

  最终鉴定意见为陈超符合在心脏左冠状动脉开口及传导系统动脉管腔狭窄、胸腺存留的病理改变基础上,因肢体软组织挫伤诱发心性猝死。检验结果显示,体表有多处损伤,包括左右颧部和四肢在内,有13处擦伤或挫伤。新伤包括左大腿皮肤呈黄·色,切开皮肤见左下肢从左大腿至左小腿中段外侧、前侧见皮下散在出血,深达潜肌层,范围分别为46cm×12cm、46cm×13cm。

  法医病理学诊断显示,左冠状动脉开口狭窄,窦房结及房室结动脉管壁增厚。四肢多处小挫伤。脑及肺淤血、水肿。脂肪肝。心、肝、脾、肾、胰腺、甲状腺、胃肠等脏器淤血和胸腺存留。

  死者家属并不认同这份尸检报告,理由是没做du物检测,尸检过程家属没在场,“当天开始说好让我们进去,但后来以影响医生解剖为由,不让进场。”

  南·都记者就检方出具的尸检报告咨询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他们认为根据现有尸检结果,死者应该死于心脏病,但外部诱因不能忽视。“肯定受过外伤,若进一步查寻诱因,需要死者进入看守所之后的病例和体检报告。”

  一位医生表示,四肢外伤并不严重,根据颧部外伤和组织学检查中,“大、小脑及脑干病理改变基本一致,蛛网膜下腔血管及脑内间质血管扩张、充血。不能排除头部外伤诱发心脏病。”

  对于尸检结果,陈超的姐姐表示,也考虑过再次尸检,“但目前担心找不到公正的尸检机构”。


  追问


  陈超在看守所的八天

  5月22日晚9时30分,陈超走进花都区看守所9仓监护室。十余天后,应陈超家人要求,花都警方让其观看了陈超在看守所8天的视频记录,但不允许复制电子资料。

  死者家属发现,在羁押期间,陈超多次被同仓其他嫌疑犯殴打。昨晚,花都区检察院驻看守所一位胡姓检察官表示,陈超先攻击他人,“大多是他先动手。”针对家属反映看到陈超挨饿的视频,这位检察官称,由于陈超发病错过饭点,“不可能要求像医院护士一样给他喂饭。”

  为何羁押精神病人?看守所检察官:不会根据家属材料即认定其患有精神病。

  死者家属称,陈超被羁押后,家属第二天就将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材料交给警方。看守所视频显示,5月26日凌晨3时前后,陈超用手指拨弄自己的大便。同日晚7时53分,两名警察用脚铐将他固定在床板上,因同仓有人教唆,陈超先用手砍脚铐,再用嘴咬脚铐。

  这不是第一宗精神病人死于看守所事件。据《南·方·周·末》报道,2009年12月13日,在羁押看守所83天后,北京精神病人马克非正常死亡。陈超家属认为,花都看守所已经获悉陈超患有精神分·裂症,看守所条例则明确规定,不能收押精神病人。

  花都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表示,看守所不会根据家属的材料即认定死者生前患有精神病。得知陈超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后,看守所已提出申请,原准备让陈超在6月6日接受专科医生的精神病鉴定。为何不能提前做?该检察官表示:“精·神·病·医·院负责鉴定的医生很忙。”该检察官同时表示,警察用脚铐将陈超固定在床上是避免其发病时打人。“他很壮,又是因用刀砍人六刀被拘,发病起来很难按住。”

  陈超生前是否挨打?看守所检察官:陈超经常动手攻击同仓其他犯罪嫌疑人,大多是他先动手。


  死者家属表示,根据视频,只有5月23日,死者先动手打了同仓一个犯罪嫌疑人一下,然后被其他人摁倒。此后,从5月24日-28日,陈超先后被多人至少无故殴打5次,其中一次为群殴。

  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解释,“陈超经常动手攻击同仓其他犯罪嫌疑人,大多是他先动手,引起对方还手。”其同时表示,看守所关押的人太多,睡都不够地方睡。“他(死者)受到的待遇跟广东省其他地方一样。”

  死者家属说,根据视频,从5月22- 30日,陈超多次没有饭吃。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的医生表示,尸检报告中胃肠粘膜上皮部分脱落,印证了死者生前曾经挨饿。

  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否认看守所不让陈超吃饭,“饭肯定有得吃。”但由于陈超发病错过饭点,“不可能要求像医院护士一样给他喂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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