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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子”斗舟子,背后是“老虎”?(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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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随风而去 周二 八月 12, 2014 6:06 pm

【中 国财经时 报网】“锤子教授”肖传国案 件再爆猛料:方 舟子的后 台竟是“周老虎”!
  7月29日6点,中 央决定对周 永 康立案审 查。晚上21点30分,著名媒体人 士郭国松发了一条微博“今天再透露一个信息:所谓肖传国袭 击方 舟子,原本连治安案 件都无法构成,而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肖传国参与,结果因为康师傅批示,立即变成了上级直接督办的大案,凭空制 造了一个陷害中 国顶级医学专 家的刑事案 件。”
  肖传国与方 舟子的案 件回溯
  原同济医学院协和医院泌尿科主 任肖传国教授与江湖人 士方 舟子的恩怨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
  2010年6 月24日晚10时和8月29日下午5时,媒体人方玄昌和方 舟子被戴建湘等殴 打。警方认定是肖传国花10万元雇远亲戴建湘等殴 打“二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逮 捕。后法 院认定“肖传国同意戴建湘提出的找 人殴 打方玄昌方 舟子的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肖传国拘 役5个半月。
  因“雇人”报复方 舟子被 拘,经当时央 视报道后,舆 论迅速一边倒,肖传国的“锤子教授”由此而来。这一事 件引发诸多议论,有国内外著名法 律界人 士及医 疗权威为肖传国鸣不平。但无论怎样,在肖方的这一“遭遇战”中,方 舟子无疑是最大赢家——由于其背后“领 导批示”、央 视介入,使得方 舟子所谓“依法打假”所向披靡,几乎是战无不胜。
  无论是中 国社科院研究“三农”问题的专 家于建嵘、还是“实话实说”质疑“转 基 因食品”的崔永元,都因为方 舟子的所谓“依法打假”而弄得筋疲力尽、对簿公堂。
  “我就是被咬了一口,很不幸,我至今还在疗伤。”谈及过去十年与方的争斗,肖传国不胜唏嘘。
  肖传国说:“当时专案组长查清后告诉我是轻微伤,归公 安系统处理,次日再见问我是不是得罪中 央高层,要‘轻刑快判’。我一医生,党 员都不是,想得罪中 央高层我够得着吗?即使把强加给我、但没被法庭认定的‘十万雇凶幕后主 使’全算在我头上,也就够治安处罚5天。”当时,配合专案人员抓戴建湘的当地民 警说,“你们这次可闯了大祸,连周 永 康书 记都批示了。”
  方 舟子在微博中也曾经得意透露:“2005年武汉江汉区法 院判 决我损害肖传国名誉,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由于中 央高层的批示不敢来找我执行……”
  多名法 律界人 士质疑适用法 律失当
  短短18天时间就完成了从刑拘到判 刑的过程,肖传国被 判拘 役,华东政 法大学教授游伟表示,“定罪不当,我当年写过专文发表在《东方早 报》上。”
  2010年10月28日,中 国 法 学会刑法 学研究会会长、北 京师范大学刑事法 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接受《法 制日报》采访时说:名人效应使得本案成为舆 论热点,司法机 关神速办 理,很快以寻衅滋事罪去回 复公 众的期待。然而雇凶伤人的行为性质,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本案的复杂性,更何况还有即使当事双方也争论不休、无法说清的犯罪情节。在故意杀 人、故意伤害、一般殴 打和寻衅滋事之间发生激烈的争执,不仅把一个在理论上看似简单的区分问题摆到了学术研究的高度,而且在证据搜集、诉 讼程序等多方面带给我们深入的思索。刑事诉 讼是一个必须严格依照法 律规定的程序和证明标准的过程,应当在法 律的框架内结合能够证明的案 件事实,依法认定行为的性质,任何法 律之外的因素或考量都不能成为定罪的依据。从单纯的打击报复的行为动机到以侵害社 会管理秩序为犯罪客体的寻衅滋事,个中转变着实耐人寻味。
  2011年1月18日,北 京市人 民检 察院副检 察长马剑光对该案表示,方 舟子遇袭案按寻衅滋事罪起诉后,有声音认为该案应是故意伤害罪。如果按故意伤害罪得分析“打在什么部位、伤口有多长、几厘米等特别严格的规定,伤情检验后被定级”,但方 舟子遇袭案“差一点,不够。”而寻衅滋事罪是“对素不相识的人,没有什么缘故,去扰乱社 会公共秩序”。
  就连受 害 人之一方玄昌的代 理律师彭剑,也对该案表示质疑。彭剑律师也惊诧案 件的神速侦 查终结。人刚抓了很快就进入检 察程序,“指控罪名有误,而且法 院未考虑我方重新鉴定申请和延期审理的申请,那么快地开庭,我方当时表示了严重不满。”
  一方认为“作案要件”不足以支撑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一方又认为指控罪名有误,一份折中的最终判 决——五个半月的拘 役,着实耐人寻味。
  2010年10月29日,该案在石景山法 院不公开开庭。一直审到下午三 点多,审不下去了,因为案 件法 理矛盾太多。法 官宣布闭庭,择日重组合议庭再审。“可下午5点多忽然来人又把我押回法庭,当庭宣布判 决结果:判处拘 役5个月半。”肖传国回忆说。
  方玄昌也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庭审中间不让我们的证人出庭,不接受我们的新举证,这应该是有史以来最为荒唐的案 件。”
  就此,肖传国称从被抓到判 决前后只有18天,“快的有些离奇!抓我时的罪名是故意伤害,判我的罪名却是寻衅滋事罪,你说怪不怪?故意伤害罪的门槛是轻伤,可方玄昌是轻微伤,方 舟子连轻微伤都不是,凭什么抓我?再说寻衅滋事罪,最大的一个要件是要身在现场,他们被打时我在现场吗?”
  肖传国坦承方被打时他很开心,被抓后是警方来做工作认 罪:一是主 使,二是10万雇凶。后来有领 导、甚至一位反邪 教女专 家都来跟他做工作,他只好说,从广义上讲,打人不对,但我无罪可认。
  一起治安案 件缘何成为“部督大案”?
  “毕竟是周 永 康批示的部督大案,淫 威之下谁敢反?我真心敬佩石景山刑庭庭长郭秋香,她依法关闭秘密法庭,但被 迫2小时后重开宣判,这是中 国司法史上罕见的审判,她不得已照着内定的判 决当庭念。”肖传国说。
  “治安立案都够不上的事特批为部督大案,由李东生协调央 视构 陷,我被抓10多分钟后央 视新闻就播出了消息,由此可见他们是如何破 坏中 国 法 治的。如今现世报,他们都进去了。贾鹤鹏从副处一抹到底,叫得欢的失去记者资格方玄昌在大北农讨饭,只有方 舟子一人还在‘探索真 理,有点孤独。’”
  在见证方崔之争的北 京海淀法 院,肖传国通 过微博向法 院喊话:“你们真要依法 治 国,依法 办案,就赶快把我起诉中 央电视台、起诉北 京市公 安局的诉 讼立案开审,并全国直播。”
  随着周 永 康被 关进笼子,中 国的法 治将进入拨乱反正、“依法 治 国”,肖传国表示他将依法申 诉。个中是与非,我们等待法 律来厘清这起“部督案 件”的“罪”与“法”。(上官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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