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选举被“创新”参选村主任先押一百万
村选举被“创新”参选村主任先押一百万
图:老年公寓变身别墅区
提要:在石家庄市高开区宋营镇北豆村的选 举,村支书被指贿选、卖地等多处违法违规,还与乡领 导共同操纵村主 任选 举,为阻止参选人员提出:要想参加村主 任候选,必须先押金一百万,否则不够资格。选 举过程中,在选票超出选民数额,当场不宣布投票结果,七名选委会成员,五名不签字的情况下,半个月后宣布当选人员,严重违反的《村 民组 织法》《村 民选 举法》的有关规定。
为当村支书,党 员给2万
为了贿选当上村支书,祁某某找到河北某房地产开发公 司,向其总经理郭某承诺,如果能借款给他,助他当上支部书 记,就把旧村改造项目承包给该公 司,该公 司见有利可图,就顺利借给其600万元,
祁某某把钱拿到手后,就千方百计贿 赂村党 员。在选 举前几天,他们就开始运作,有去党 员家里做工作的,有在外边等着的,一旦说好了,一个电 话打出去,就有人拿着现金送到党 员家里。以每个党 员2至4万不等的价 格,买通村里150多名党 员干 部。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重金买通宋营镇包村干 部、副乡长王某某。取得王某某的支持,祁某某也因此顺利当上村支书。
反映人表示,以上情况都有相关证据,关键的部分还有录 音证据,但需要向有关部门提 供。
要想参选村主 任,必须先押100万
图:五名选 举委 员会成员的告示
祁某某当上村支书后,并不因此满足,为了让其亲信祁某信连任村长,两人共同又向某某房地产公 司借款800万,以每个选民1千到4千不等的价 格,买通选民按照他们的意图投票,并且在选 举前在高档饭店,宴请选民14场,共计花费100余万。
就在2012年3月份,两个人分别在学院路某饭店,宴请三天,共计20桌,另外两个饭店分别宴请了5桌和7桌,总计达到32桌。不单是请选民吃饭,还在吃饭的时候每人发给100至200元现金。
为了确保祁某信能顺利当上村主 任,祁某某与副乡长王某某共同制定村主 任选 举条件,违背村 民委 员会组 织法和选 举法的规定,制定了具备一百万才能参加村主 任竞选,否则没有资格。规则还规定如果选 举获胜,选前预交的100万元,要无偿付给落选的竞争者,落选者预交的押金也原数退回。
由于规则的限 制,有 意竞选村主 任为村 民服 务的人,都因为门口高而没有参选资格。最后,就剩下祁某信等两个人,这样就大大减少了竞争对手。
选 举后,落选者索要自己的押金100万元,及当选者的押金100万元,遭到王某某及祁某某的推诿,不得已落选者驾车将村委会大门堵住,不让村委会办公,引来大量村 民看热闹,影响极坏。无奈之下,才于当天下午让落选者领走200万竞选押金。
操作选 举过程,违反程序强行当选
参选当天上午,两个参选者都将100万押金交给副乡长王某某及村支书祁某某,下午两个参选人员及其竞选团队成员,都被带到藁城宾馆,要求到第二天上午选 举完成后才可以出来,并禁止通讯,以示公 正。
但是祁某信的团队人员,在镇政 府副书 记及村支书的安排下,第二天早上选 举前就赶回村子里拉选票。
北豆村于2012年5月29日进行换届另行选 举的,由于收到的选 举票数多于实发 票数等原因,当场没有宣布选 举结果。
6 月10日,村支书就以北豆村村 民选 举委 员会的名义,发布第10号公告,宣布祁某信当选。
2012年6 月29日,北豆村村 民选 举委 员会七名委 员中的五名成员联 名发布公告,对于第10号公告不予承认。
图:村支书以选 举委 员会的名义发布的选 举结果
公告显示:2012年5月29日,北豆村委会换届另行选 举,列出了应发 票数,实发 票数,唱票结束后,多出实发 票数3票。也因此没有当场宣布选 举结果。
据村 民选 举委 员会成员反映,村里换届选 举村委会,一共有七个选 举委 员会成员,有五个因此没有签字,按照组 织原则,这次选 举应属无效。
理由是根据《村 民委 员会选 举工作手册》第十章第三节规定:“投票总数和选票数统计有差错的,未当场公布选 举结果的,此类选 举都违背了有关法 律、法规关于选 举程序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选 举。”第十章第三节还规定:选 举是否有效的机 构是村 民选 举委 员会,
疯狂卖地租地,大量耕地被破 坏:
老年公寓变身别墅区。一老者村 民对我们说:祁某某作为村支书,不是维护村集体利益,而是千方百计将集体利益变成个人收入的机会。他与自家叔伯兄弟一起,成 立河北盛宏实业有限公 司,以建设老年公寓为由,征得村 民及村委会同意,以每亩3至5万的低 价 格,占用村集体耕地54亩多,土地到手后原形毕露,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建设高端别墅住宅22栋,办公大楼移动,实际占用村耕地63亩。这些别墅都是对外销 售的,
租用耕地,不支付租金损害集体利益。就在建设别墅住宅附近,祁某某还变换手法,欺瞒村集体,将本来属于村集体的耕地20多亩,冒用村 民的名字先变成个人承包土地,然后又以此人名义与租赁方签订合同,将本来应该属于村集体的租金110多万,直接据为己有,此耕地至今已经荒废10多年。这些都是村支书一手操纵的,租赁合同签字的村 民对此根本就不知情。更别说收租金了。
冒用名义,倒手耕地从中渔利。2013年村支书祁某某,又采取迂回手法,侵吞集体耕地从中渔利。首先他们以给开发区法 院和检 察院盖办公楼的名义,将集体的承包地收回80多亩,开发商给村委会每亩地是12万元,村委会给村 民承包户是每亩5万元,开发商将土地弄到手后,以每亩120万的价 格转手渔利。当时的土地价 格大家都清楚,如此明目张胆的非法出 售集体土地,并从中渔利的行为严重犯法。
在2013年,还将耕地20多亩耕地租给物流项目,该项目没有任何手续。而且还有私自卖地行为,但就是将槐安路附近的30亩耕地,私下卖给一家开发公 司。
来源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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