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一姓潘村副书记非法建商品房 谁是保护伞
河北宁晋一姓潘村副书记非法建商品房 谁是保护伞
国 务 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 律和政 策的通知》国 办 发〔2007〕71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 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河北邢台宁晋县候口乡城北村的村支部副书 记潘明房强行占用村集体耕地30多亩,建设起商品房对外销 售,从中牟利。村 民们对此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无济于事。
该地块位于 宁晋县候口乡城北村西侧,表面上是由村 民刘云峰开发建设的,占地16亩,对外说是水塘地,实际上幕后老板是潘明房,占地30多亩。
在城北村,只要说起潘明房违法占用村集体耕地开发商品房,大多数百 姓就气不打一处来:“我们怎么也不敢相信,他作为村领 导竟然会作出这样的事情来。
据了解,潘明房是在2013年8月,在未经过任何部门批准,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没召开村两委会 议,更没有经过村 民同意的情况下,就强行占有村集体土地30多亩,盖商品楼,总共7层,带电梯,而且没有任何的手续,就公然对外销 售。
目前已经盖起了两栋楼,是2014年2月开始盖的,已经盖完了4层,正在盖5层,每平方米均价1550元。
令人费解的是,城北村的农 民集体土地成了潘明房的“摇钱树”,被用于开发建设,竟然没有得到制止,难道当地主管部门就毫不知情?这是个别人的胆大妄为?还是监 管部门的肆意不作为?据当地村 民 反映,其实潘明房违法卖地开发商品房之事,县里都知道,但就是没有人管。
据知情人透露,宁晋县国土资源局在2014年4月9日已经对此事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在15日内自行拆 除在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并处以163800元的罚款。
然而,时至今日,商品房还在继续建,还在卖。
当地村 民认为,潘明房这种掠夺土地,建商品房的做法,违背了村 民的意愿,实际上是与党中 央、国 务 院的政 策背道而驰,为何无人管,幕后谁是保 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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