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网上追逃人员竟能出任上市公司董事
震惊!网上追逃人员竟能出任上市公司董事
多年浮沉股海,虽说又爱又恨,但对股市还是很有感情的,今天网上看到一则消息,十分愤慨!
最近,关于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的经济纠纷不断见诸报端和网络上,双方的经济纠纷已经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西安世纪盛康财务总监王炯现为西安户县公安局列明的在逃人员。但是其担任财务总监的沃华医药(股票代码:002107),在其被公安部门列为在逃人员期间,竟然通过了王炯担任沃华医药董事的决议,让人不禁生疑:网上追逃人员也能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吗?
在西安户县公安部门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上显示的案件类别为:妨碍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案,签发日期为2013年12月4日,法律文书为:拘留证,在逃类型为:刑拘在逃。主办单位为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就是这样一名在逃人员,公然由沃华医药提议并通过了其担任上市公司沃华医药的董事职务。这不能不说是上市企业中鲜见的“双重身份”董事?
据沃华医药《关于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副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中显示“提名王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公告落款日期为2014年6月5日。在6月26日的《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明确记录: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写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而这样一名被公安部门列为在逃人员的财务总监,其董事履职和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审核,不禁让人思考,他所做的财务报告还有几分诚信?身为在逃人员,他又如何合法履行董事职责?
据户县公安局于今年元月份给有关媒体的回复显示:户县警方“对群众举报‘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某长期抽逃、挪用公司巨额资金’,我局正在侦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涉嫌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犯罪,正在调查取证。”同时,户县公安局表示“我局多次传唤赵某,该赵至今未到案,我局对其他涉案人员依法采取侦查措施,并已联系涉案人员居住地公安机关协助工作。”
据了解,沃华医药董事长赵丙贤,还担任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董事长,其在国内投资控股了包括贵州长生、沃华医药、云南腾药等多家制药公司。
公安部门登记的在逃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这一情况还是应当引起更加广泛的关注,至少应该给广大股民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这样的公司还如何让股民信任?失去诚信的上市公司,又怎能获得长远的发展呢?作为资深股民,看到这样的消息自然气愤,同时也有些心寒啊。
附上网上的“沃华医药”公告,我的气愤有据可依。
最近,关于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的经济纠纷不断见诸报端和网络上,双方的经济纠纷已经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西安世纪盛康财务总监王炯现为西安户县公安局列明的在逃人员。但是其担任财务总监的沃华医药(股票代码:002107),在其被公安部门列为在逃人员期间,竟然通过了王炯担任沃华医药董事的决议,让人不禁生疑:网上追逃人员也能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吗?
在西安户县公安部门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上显示的案件类别为:妨碍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案,签发日期为2013年12月4日,法律文书为:拘留证,在逃类型为:刑拘在逃。主办单位为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就是这样一名在逃人员,公然由沃华医药提议并通过了其担任上市公司沃华医药的董事职务。这不能不说是上市企业中鲜见的“双重身份”董事?
据沃华医药《关于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副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中显示“提名王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公告落款日期为2014年6月5日。在6月26日的《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明确记录: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写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而这样一名被公安部门列为在逃人员的财务总监,其董事履职和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审核,不禁让人思考,他所做的财务报告还有几分诚信?身为在逃人员,他又如何合法履行董事职责?
据户县公安局于今年元月份给有关媒体的回复显示:户县警方“对群众举报‘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某长期抽逃、挪用公司巨额资金’,我局正在侦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涉嫌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犯罪,正在调查取证。”同时,户县公安局表示“我局多次传唤赵某,该赵至今未到案,我局对其他涉案人员依法采取侦查措施,并已联系涉案人员居住地公安机关协助工作。”
据了解,沃华医药董事长赵丙贤,还担任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董事长,其在国内投资控股了包括贵州长生、沃华医药、云南腾药等多家制药公司。
公安部门登记的在逃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这一情况还是应当引起更加广泛的关注,至少应该给广大股民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这样的公司还如何让股民信任?失去诚信的上市公司,又怎能获得长远的发展呢?作为资深股民,看到这样的消息自然气愤,同时也有些心寒啊。
附上网上的“沃华医药”公告,我的气愤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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