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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叶女”不可能用钱买不死吧(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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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随风而去 周一 六月 17, 2013 11:52 am

盘点全国各种类型的非法集资犯罪,并不是每一起非法集资案 件的背后,都有一个企业家为了经营企业而无奈通过民间借 贷融资。在一些犯罪者那里,非法集资不过是一种诈 骗的手段而已。明知许诺的高回报率是不可能兑现的,但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采用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连环流程手法,用后续被骗参与集资者交纳的资金支付前期参与者的汇报,骗取受害者的信任,以诈骗更多的资金。这是苏叶女、刘兵、宁红等人的惯用伎俩。他们利用了中国人民一贯的朴实,丢弃了自己的人格,摇身一变成了不知耻辱的骗子。
苏叶女虚构事实,以投资煤矿、酒店、开发别墅项目、资金周转等名义,非法集 资12亿,5.5亿无法归还。刘兵同样以修建公路、投资煤矿、开发房地产等名义虚构事实吸收公众资金10亿,3亿无法归还。宁红以购买煤矿、购买地皮、开发房地产等名义,非法集资10多个亿,购买奢侈品、豪车、豪宅挥霍近亿元,4亿无法归还。
人们本以为自己的钱在煤矿和房产等暴利行业里滚雪球,谁曾想却被苏叶女、宁红们用来进行赌 博、买彩 票、美容,购置豪宅、豪车、名牌服饰、珠宝、手机靓号等挥霍、享受的行为,相比苏叶女刘兵祸害人的本事更为直接,他偷偷将数亿资金扔入了股 票和期货市场,可在这之前他连“期货”是什么都搞不明白,可想而知的血本无归,案发后其名下只有一辆车和一处房。
这些骗子会被如何处置,看看浙江骗子的下场
2009年,丽水杜益敏因集资诈骗罪7亿被终审判决死刑,温州的高秋荷和郑存芬均因集资诈骗1亿多被判处死刑。
2010年,绍兴赵婷芝因非法集资2.7亿被判处死刑;台州王菊凤因非法集资4.7亿被判处死刑,温州陈少雅因非法集资5亿元被判处死刑。
2011年,丽水银泰非法集资55亿元,季文华被判处死 刑,季林青、季胜军被判处死缓……
通观近年来浙江贝被判处死 刑的集资诈骗案 件和鄂尔多斯发生的这些案 件,有一个共同规律,就是她们都打着各种投资名目、富婆的光环、建立定时还息的信誉。
高档奢侈消费成了她们的共同特征,名衣、名表、化妆品、跑车、别墅等成为必要装备。开跑车,好几套别墅,全身名牌,一顿饭就要上万元,戴着欧米茄手表,LV包,Vertu手机,他们向来都是只买最贵。
再看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集 资诈 骗犯罪典型案例。
安徽省亳州市唐亚南非法集资人民币9.73亿余元,3.33亿余元无法归还,并导致一名被害人自杀,死刑。
  浙江省杭州市孙小明集 资款共计人民币1 466万元,所得款项除少部分用于支付集 资款利 息外,大部分被孙小明用于赌 博、还债、高 利放贷及挥霍等。1299万余元无法归还,死 刑。
  浙江省丽水市吕伟强非法集 资人民币2.6亿余元,所得款项除用于偿还前期集 资款、支付高额利 息外,其余部分被吕伟强用于在澳门赌 博、购买房产、汽车等个人挥霍。4038万余元无法归还,死 刑。
骗子的下场会是什么呢?
苏叶女5.5亿,刘兵3亿,宁红4亿,诈 骗数额特别巨大,受害者人数众多,挥霍、享受,随意处置集 资款,造成巨额资金不能返还,危害远大于上述任何一个案例,必须死!可是只有苏叶女一审判处死 刑,至今杳无音信,我们不知谁在从中作梗?据说苏叶女已经拿我们的血汗钱在法院(哪级的不清楚)疏通关系已经差不多了,有领导答应“不死”,可改判死缓或无期,只想说“苏叶女”必须死。
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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