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大案!汪健挪用金兰石化巨额资金罪恶滔天
惊天大案!汪健挪用金兰石化巨额资金罪恶滔天
一个公司的股东擅自挪用公司财产并逐步将整个公司蚕食殆尽,这宛如小说中的情节就真实地发生在浙江宁波。2012年,宁波宝宁投资股东汪健擅自挪用其投资的企业浙江金兰石化股份的巨额资金,并利用非法手段逐步蚕食和控制了金兰石化,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视为无物,这种自私自利贪赃枉法的行为令人感到十分震惊!汪健如此猖狂攫取公司财产,这与偷盗他人财物有何分别?这对公司运营和员工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这些损失该由谁来弥补?不仅如此,汪健还猖獗地勾结地方官员为自己开脱,至今仍逍遥法外,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悲愤!
非法侵吞2900万巨额资金,案情重大!
浙江金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宁波宝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500万)和宁波宝宁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这其中宝迪投资股东为马**(1460万)、高**(500万)、唐**(540万);宝宁投资股东为汪健(800万)、张晓斐(汪健妻子)(200万)。公司成立后交由唐**负责经营,自2012年4月成立至2012年12月,公司就实现销售额1.2亿元、利润500多万元。而这时,宝宁投资的股东汪健伸出了他的黑手,开始对公司进行蚕食。
2012年12月,汪健授权其弟弟汪俊与另一投资方马**、高**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以2000万元价格收购二人合计1960万元的股份,并约定于2013年1月10日开始支付收购款。随后,他们选举了金兰公司新的董事为汪健、刘宏伟(原来汪健公司的财务总监)、汪俊(汪健弟弟)、张岳年(汪健岳父)、唐**。至此名义上,汪健、汪俊、张晓斐合计持有金兰公司间接股份达到85%,可以说,金兰公司已经被汪健控制。这时,汪健开始了挪用公司财物的罪恶行为。
2013年1月7日,汪健先是以一纸任命免去唐**总经理职务为自己扫清障碍,并任命刘宏伟为公司总经理,自此,他的非法挪用公款之路再也没有阻碍。汪健先是在2013年1月10日在没召开任何董事会的情况下,将公司1000万资金以借款的名义转给其父亲汪衡(70多岁),汪衡再转给汪俊(汪健弟弟),由汪俊支付给马**、高**,算是支付汪俊购买宝迪投资股权的款项。随后,汪健又在3个月时间里,费尽心机以各种手段挪用公司资金,合计2900多万之多,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可以说是掏空了整个金兰石化!这批赃款中有2000万元用于其弟弟购买金兰石化的间接股份,900多万被挪给汪健自己的公司宁波深波进出口有限公司使用,所有赃款已经被完全转移进汪健的口袋。就这样,汪健通过非法挪用公司财物,不费吹灰之力便霸占了金兰石化,更为自己牟取了巨额的利益,他的这种行为简直是无法无天、肆意妄为!
这是汪健的非法转账的证据
行为触犯《刑法》,却仍逍遥法外
汪健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挪用资金罪,理应受到严惩。我们注意到深圳航空的一起案例,李泽源利用深圳航空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挪用深圳航空20亿元资金,用于支付其购买深圳航空股权所欠债务。就因为这起挪用资金的案件,李泽源今年2月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而汪健挪用公款的行为与深圳航空的这一案件是惊人的相似啊!如果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汪健理应受到严惩并判处有期徒刑,可是汪健现在却仍然逍遥法外,这不得不让人感到震惊和愤怒啊!让一个犯有如此罪行的人继续逍遥,这对社会的危害是不可限量的!
勾结当地官员,以钱权交易为自己开脱
汪健的逍遥法外,与其对当地官员的勾结是分不开的!就在唐**2013年3月向江东公?安局报案之后,汪健开始四处找人、通过各种手段在公?安局为自己找保护伞,并最终通过钱权交易,让案件不了了之。这一结果令人十分气愤。一个有罪在身的人竟通过钱权交易为自己脱身牟利,这是对国家法律和道德公义的践踏,不得不让正义之士感到愤怒!
据相关人士透露,汪健与当地的某一官员一直保持着亲密的联系,此次汪健犯案之后仍能脱逃也与这位官员有着不可告人的联系。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他们的关系涉及贪腐,他们用钱权交易玷污了法律的公正,这是现在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
目前,金兰石化已经没有任何资金可用于经营,员工从5月份就发不出工资,公司已经基本停业。
这是现在人去楼空的金兰石化公司
从共同投资,到挪用公款,到蚕食企业,汪健对金兰石化的吞食可谓步步为营,早有预谋。他只顾自己的私利,却全然不顾其他股东的利益,以及那么多员工的切身利益,这不能不让人感到痛心和愤怒!更可恶的是,汪健还通过对领导的公关来为自己脱罪,这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践踏啊!试想,如果这样的案例继续存在,所有的大股东都可以随意挪用吞食小股东的投资,那么中国将不可能再存在有限公司,这是对中国经济的秩序严重破坏和打击!我们期待着,有人能够调查汪健的非法行为,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惩,以肃清风气,给国家和人民以交代!
汪健这种社会败类行为如果不被查处,将会带来恶劣影响,其他犯罪分子如果也照样仿效,估计用不了几年,宁波就没有合伙企业了,就剩个体户了。
非法侵吞2900万巨额资金,案情重大!
浙江金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宁波宝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500万)和宁波宝宁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这其中宝迪投资股东为马**(1460万)、高**(500万)、唐**(540万);宝宁投资股东为汪健(800万)、张晓斐(汪健妻子)(200万)。公司成立后交由唐**负责经营,自2012年4月成立至2012年12月,公司就实现销售额1.2亿元、利润500多万元。而这时,宝宁投资的股东汪健伸出了他的黑手,开始对公司进行蚕食。
2012年12月,汪健授权其弟弟汪俊与另一投资方马**、高**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以2000万元价格收购二人合计1960万元的股份,并约定于2013年1月10日开始支付收购款。随后,他们选举了金兰公司新的董事为汪健、刘宏伟(原来汪健公司的财务总监)、汪俊(汪健弟弟)、张岳年(汪健岳父)、唐**。至此名义上,汪健、汪俊、张晓斐合计持有金兰公司间接股份达到85%,可以说,金兰公司已经被汪健控制。这时,汪健开始了挪用公司财物的罪恶行为。
2013年1月7日,汪健先是以一纸任命免去唐**总经理职务为自己扫清障碍,并任命刘宏伟为公司总经理,自此,他的非法挪用公款之路再也没有阻碍。汪健先是在2013年1月10日在没召开任何董事会的情况下,将公司1000万资金以借款的名义转给其父亲汪衡(70多岁),汪衡再转给汪俊(汪健弟弟),由汪俊支付给马**、高**,算是支付汪俊购买宝迪投资股权的款项。随后,汪健又在3个月时间里,费尽心机以各种手段挪用公司资金,合计2900多万之多,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可以说是掏空了整个金兰石化!这批赃款中有2000万元用于其弟弟购买金兰石化的间接股份,900多万被挪给汪健自己的公司宁波深波进出口有限公司使用,所有赃款已经被完全转移进汪健的口袋。就这样,汪健通过非法挪用公司财物,不费吹灰之力便霸占了金兰石化,更为自己牟取了巨额的利益,他的这种行为简直是无法无天、肆意妄为!
这是汪健的非法转账的证据
行为触犯《刑法》,却仍逍遥法外
汪健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挪用资金罪,理应受到严惩。我们注意到深圳航空的一起案例,李泽源利用深圳航空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挪用深圳航空20亿元资金,用于支付其购买深圳航空股权所欠债务。就因为这起挪用资金的案件,李泽源今年2月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而汪健挪用公款的行为与深圳航空的这一案件是惊人的相似啊!如果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汪健理应受到严惩并判处有期徒刑,可是汪健现在却仍然逍遥法外,这不得不让人感到震惊和愤怒啊!让一个犯有如此罪行的人继续逍遥,这对社会的危害是不可限量的!
勾结当地官员,以钱权交易为自己开脱
汪健的逍遥法外,与其对当地官员的勾结是分不开的!就在唐**2013年3月向江东公?安局报案之后,汪健开始四处找人、通过各种手段在公?安局为自己找保护伞,并最终通过钱权交易,让案件不了了之。这一结果令人十分气愤。一个有罪在身的人竟通过钱权交易为自己脱身牟利,这是对国家法律和道德公义的践踏,不得不让正义之士感到愤怒!
据相关人士透露,汪健与当地的某一官员一直保持着亲密的联系,此次汪健犯案之后仍能脱逃也与这位官员有着不可告人的联系。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他们的关系涉及贪腐,他们用钱权交易玷污了法律的公正,这是现在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
目前,金兰石化已经没有任何资金可用于经营,员工从5月份就发不出工资,公司已经基本停业。
这是现在人去楼空的金兰石化公司
从共同投资,到挪用公款,到蚕食企业,汪健对金兰石化的吞食可谓步步为营,早有预谋。他只顾自己的私利,却全然不顾其他股东的利益,以及那么多员工的切身利益,这不能不让人感到痛心和愤怒!更可恶的是,汪健还通过对领导的公关来为自己脱罪,这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践踏啊!试想,如果这样的案例继续存在,所有的大股东都可以随意挪用吞食小股东的投资,那么中国将不可能再存在有限公司,这是对中国经济的秩序严重破坏和打击!我们期待着,有人能够调查汪健的非法行为,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惩,以肃清风气,给国家和人民以交代!
汪健这种社会败类行为如果不被查处,将会带来恶劣影响,其他犯罪分子如果也照样仿效,估计用不了几年,宁波就没有合伙企业了,就剩个体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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