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管局牛气十足严重违反法律,渐失民心(转载)
海口市城管局牛气十足严重违反法律,渐失民心(转载)
“终于有媒体开始关注报道这些事情了,希望媒体记者们也关心下我们,向社 会公 众报道下我们的境况及转达我们的呼声”,海南美源八里银海项目施工队负责人老符向记者诉称,自从2010年8月海南美源集 团董事长王德被相关部门带走协助调 查,在建的已近全面完工的美源八里银海项目因此停工后,近四年以来,由于工程款一直未得到支付,施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数百名农 民 工及其家庭一直窝在项目现场,生活无着,仅靠打些零工维系生存,境况悲惨,向当地政 府部门及当地各大媒体多方反映无门,似乎已处于被政 府、被社 会完全遗忘的角落!至今甚至面 临着法 院要对他们参建的八里银海项目进行强 制拍卖,而拍卖所得款极有可能不足于偿还政 府对美源公 司下达的罚款,更遑论该项目的工程款!
当记者与老符见面时,这名来海南已摸爬滚打数十年的汉子满脸透露 出倦容、疲惫与无奈,唯有他倔强的眼神告诉记者他是个对认准的事不会轻易放弃的人。老符告诉记者,这几年来,他一直关注着相关新闻媒体,但凡有一些关于美源公 司或八里银海项目的消息他都会认真阅读,借此了解美源八里银海项目乃至美源公 司情况进展,也似乎仅有此唯一途径了解情况了,因为无论是哪级政 府部门,相关的或者不相关的,近几年在处理美源公 司的事务时,都无视于他们这些利益相关人的存在。他也曾通 过个人关系找政 府部门的熟人打探消息,但朋友们回馈最多的就是,对于美源的事情,各部门完全是按市政 府一个特殊小组的指示处理,具体情况他们不清楚也不方便说。个别同情老符境遇的朋友和他说美源的事情复杂着呢,传说是不打算让这家公 司再在本地生存了,它的资产都要全部处置掉的,并劝慰老符别再白费劲到处周折,他的施工队唯有静观其变,同时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了。老符也曾希望通 过媒体曝光他们的状况,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但在先后多次向海南几家主要媒体联 系后,相关媒体一听说是报道关于美源的问题,要么就杳无音讯,要么就直接回绝,当然回绝的理由是采编忙,排不出时间之类的理由。唯一一次到了现场了解情况的是海南某报一名年轻小伙子记者,很认真的聆听了众多工 人的诉说,也到工地现场及工 人居住的地方了解情况。临走前,小伙子告诉老符,他会客观地把事实情况进行报道,但时至今日,也未见关于此次采访的一个字出现在该报,“那段时间我天天买几份那个报纸,从头版到末版,甚至报纸中缝都不放过,担心遗漏还让工友们一起看,希望看到报道刊登,呵呵,天天失望。”难掩自嘲之情的老符说,尽管如此,他还是很感谢那个小伙子曾经倾听过他们的诉说。
八里银海项施工队李工头告诉记者,自从八里银海项目开工进场后,他们在这个项目工地施工过程可谓历经几番周折才完成主体封顶,接近完工。“首先是施工过程中,由于О8年汶川大地 震爆发后,许多设计单位、相关部门乃至市场客户们都重视对建筑物抗震等级的要求。八里银海项目原先秉持的是大开间,高架空层,高通透性的建筑设计理念,汶川地 震爆发后,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就项目的抗震强度等问题重新组 织研究,最终决定进行设计变更,将局部开间及架空层进行封闭以提高建筑刚性。为此,有些已施工完毕的部位只能进行变更整改,拆模重支模,钢筋重新下料,部分架空部位及大开间部位进行局部封闭等等,好不容易完成施工变更工作,却不料如此变更尽管没有增加建筑密度及高度,但导致建筑容积率增加了,市政 府相关部门2010年下达停工处罚通知,先先后后折腾来折腾去,美源公 司也最终接受了市政 府的处罚并交了罚款,之后,海口市城 管部门又再次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进行超建部分的拆 除整改,美源公 司又找设计院出整改方案,我们施工方依整改方案及城 管部门要求完成了拆 除工作并反馈给城 管部门,原以为应该可以了,谁知到了2012年,城 管部门又重新下达了对该项目的处罚通知,说取消原先下达的处罚通知,按新的处罚内容为没收该项目一栋楼,同时罚款两千多万。”
“不知道这种处罚额度是不是咱们国 家目前的违 章罚款最高记录了,”老符不无讽刺的说,“再说了,政 府这样子对这个项目翻来 覆去的进行处罚、多次反复整改折腾,合情合法合理吗?”
“听说是一个什么小组的指示,要美源公 司无法翻身。咱们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想去问,我们只想着他们是否考虑到我们这些无辜的施工队农 民 工?”。工头老符及工头老李说,他们在八里银海项目仍有近千万工程款未拿到,关系着数百个工 人家庭的生活安康,和他一样境况的施工队至少还有二十家。之前他们一直认为该项目已经几近完工,只要一开盘销 售,按这个绝 版路段当前市价最保守估值,即便美源公 司偿还了材料款、银 行贷 款等等一系列合理或不合理的债务后,再偿付他们的工程款也应该完全绰绰有余,未曾想到在一个神秘小组的指使下,政 府部门不仅不让项目销 售,甚至法 院还要强 制执行该项目进行拍卖,更令他担忧的是,听熟悉内 情的朋友说,按那个神秘小组的安排,拍卖该项目所得款可能不足于偿还政 府罚款,更别说他们这些施工队工程款了。老李说,之前法 院曾就处置该项目出过公告,他们施工单位曾集体向法 院提出书面异 议,法 院让他们提交相关欠款资料,他们提交过去了,却没有任何回 复,而法 院的拍卖步骤似乎一刻也没有放缓,不断有工友去询问,法 院却说要拿工程款就只能起诉美源公 司,这样提交的东西 法 院是不认的。最近一段时间,总有一些自称是律师的人 士给他们打电 话,声称是法 院内部的关系,可以帮他们代 理打美源公 司工程款官司并有门路帮他们拿到工程款,前提是高额的分成。老符说他也想过这个路子,但首先是巨额的诉 讼费及律师费让他望而却步,更别说执行款了,这样几番折腾下来即使拿到仅剩的一些钱也不够发工 人工 资的,而且起诉了好像也难于面对美源公 司那么多的熟面孔,毕竟不是美源公 司故意拖 欠他们的工钱。经过和工友们多次商量过后,他们决定不走起诉的路子(再说了也没钱交诉 讼费和代 理费)继续待在项目现场静观其变,他们不相信在习总 书 记领 导的天空下,他们会没有说理的地方,他们的血汗钱最后会不了了之,项目遭受的不法待遇会沉冤莫雪。
记者随后走访了美源公 司员工及代 理过美源案 件的律师,他们告诉记者,海口市城 管局早在2010年1月22日就“八里银海”项目对美源公 司(海南国托科技有限公 司,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作出“海管法罚决字HF[2010]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美源公 司已依据该决定履行完毕相关处罚事项义务。而在2012年8月22日海口市城 管局就该同一违法事实再次重新加重处罚,处罚内容是:1、没收八里银海项目5号楼16237.17㎡;2、罚款2⑥411977.5元。美源公 司认为该行政处罚错误,因为美源公 司针对“八里银海”项目超建行为已于2010年按照城 管局要求履行完毕全部处罚措施,即按处罚决定缴纳了罚款且已完成超建部位拆 除和整改工作,当时城 管部门已认可该处罚执行完毕并报规划部门进行项目公示;在上述义务完成后,城 管局无权撤销已经被当事人履行完毕的处罚决定而仅凭未经实地测绘的第三方测绘报告对该项目已处罚过的内容重新下达处罚决定(2012年8月22日重新下达的海管法罚决字第HF[2010]第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美源公 司认为海口市城 管局对同一事项给予两次行政处罚严重违反法 律禁止性规定,为此向海口市龙华区人 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 讼,但该法 院居然无视美源公 司对诉 讼时效计算方法的异 议而单方面采取被告海口市城 管局计算的美源公 司提起行政诉 讼时间已超过诉 讼期限一日为由驳回美源公 司诉 讼请求,而对于海口市城 管局的处罚决定存在明显错误,处罚决定事实、理由、依据不足,严重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客观事实视而不见。美源公 司提起上诉,二审法 院海口市中级人 民法 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海口市相关法 院部门已进入执行处置八里银海项目的程序,并在神秘小组的督促下抓紧了这一进程。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法 律界专 家,回应说,根据我 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例中作为同一行政职能部门,海口市城 管局已于2010年1月22日就“八里银海”项目对美源公 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美源公 司已依据该决定履行完毕相关处罚事项义务,那么2012年8月22日海口市城 管局再次重新作出处罚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 律禁止性的规定,应属无效行政行为。本案例的第二点,一二审法 院在原告美源公 司诉海口市城 管局的行政诉 讼案 件中,对有可能存在的海口市城 管局违法违规行政的事实面前,法 院未着重审理美源公 司诉海口市城 管局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法 律依据,却单方面采取被告海口市城 管局计算的以原告美源公 司提起行政诉 讼超期一日为由驳回美源公 司诉 讼请求,过于草率,显失公平。
当记者与老符见面时,这名来海南已摸爬滚打数十年的汉子满脸透露 出倦容、疲惫与无奈,唯有他倔强的眼神告诉记者他是个对认准的事不会轻易放弃的人。老符告诉记者,这几年来,他一直关注着相关新闻媒体,但凡有一些关于美源公 司或八里银海项目的消息他都会认真阅读,借此了解美源八里银海项目乃至美源公 司情况进展,也似乎仅有此唯一途径了解情况了,因为无论是哪级政 府部门,相关的或者不相关的,近几年在处理美源公 司的事务时,都无视于他们这些利益相关人的存在。他也曾通 过个人关系找政 府部门的熟人打探消息,但朋友们回馈最多的就是,对于美源的事情,各部门完全是按市政 府一个特殊小组的指示处理,具体情况他们不清楚也不方便说。个别同情老符境遇的朋友和他说美源的事情复杂着呢,传说是不打算让这家公 司再在本地生存了,它的资产都要全部处置掉的,并劝慰老符别再白费劲到处周折,他的施工队唯有静观其变,同时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了。老符也曾希望通 过媒体曝光他们的状况,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但在先后多次向海南几家主要媒体联 系后,相关媒体一听说是报道关于美源的问题,要么就杳无音讯,要么就直接回绝,当然回绝的理由是采编忙,排不出时间之类的理由。唯一一次到了现场了解情况的是海南某报一名年轻小伙子记者,很认真的聆听了众多工 人的诉说,也到工地现场及工 人居住的地方了解情况。临走前,小伙子告诉老符,他会客观地把事实情况进行报道,但时至今日,也未见关于此次采访的一个字出现在该报,“那段时间我天天买几份那个报纸,从头版到末版,甚至报纸中缝都不放过,担心遗漏还让工友们一起看,希望看到报道刊登,呵呵,天天失望。”难掩自嘲之情的老符说,尽管如此,他还是很感谢那个小伙子曾经倾听过他们的诉说。
八里银海项施工队李工头告诉记者,自从八里银海项目开工进场后,他们在这个项目工地施工过程可谓历经几番周折才完成主体封顶,接近完工。“首先是施工过程中,由于О8年汶川大地 震爆发后,许多设计单位、相关部门乃至市场客户们都重视对建筑物抗震等级的要求。八里银海项目原先秉持的是大开间,高架空层,高通透性的建筑设计理念,汶川地 震爆发后,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就项目的抗震强度等问题重新组 织研究,最终决定进行设计变更,将局部开间及架空层进行封闭以提高建筑刚性。为此,有些已施工完毕的部位只能进行变更整改,拆模重支模,钢筋重新下料,部分架空部位及大开间部位进行局部封闭等等,好不容易完成施工变更工作,却不料如此变更尽管没有增加建筑密度及高度,但导致建筑容积率增加了,市政 府相关部门2010年下达停工处罚通知,先先后后折腾来折腾去,美源公 司也最终接受了市政 府的处罚并交了罚款,之后,海口市城 管部门又再次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进行超建部分的拆 除整改,美源公 司又找设计院出整改方案,我们施工方依整改方案及城 管部门要求完成了拆 除工作并反馈给城 管部门,原以为应该可以了,谁知到了2012年,城 管部门又重新下达了对该项目的处罚通知,说取消原先下达的处罚通知,按新的处罚内容为没收该项目一栋楼,同时罚款两千多万。”
“不知道这种处罚额度是不是咱们国 家目前的违 章罚款最高记录了,”老符不无讽刺的说,“再说了,政 府这样子对这个项目翻来 覆去的进行处罚、多次反复整改折腾,合情合法合理吗?”
“听说是一个什么小组的指示,要美源公 司无法翻身。咱们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想去问,我们只想着他们是否考虑到我们这些无辜的施工队农 民 工?”。工头老符及工头老李说,他们在八里银海项目仍有近千万工程款未拿到,关系着数百个工 人家庭的生活安康,和他一样境况的施工队至少还有二十家。之前他们一直认为该项目已经几近完工,只要一开盘销 售,按这个绝 版路段当前市价最保守估值,即便美源公 司偿还了材料款、银 行贷 款等等一系列合理或不合理的债务后,再偿付他们的工程款也应该完全绰绰有余,未曾想到在一个神秘小组的指使下,政 府部门不仅不让项目销 售,甚至法 院还要强 制执行该项目进行拍卖,更令他担忧的是,听熟悉内 情的朋友说,按那个神秘小组的安排,拍卖该项目所得款可能不足于偿还政 府罚款,更别说他们这些施工队工程款了。老李说,之前法 院曾就处置该项目出过公告,他们施工单位曾集体向法 院提出书面异 议,法 院让他们提交相关欠款资料,他们提交过去了,却没有任何回 复,而法 院的拍卖步骤似乎一刻也没有放缓,不断有工友去询问,法 院却说要拿工程款就只能起诉美源公 司,这样提交的东西 法 院是不认的。最近一段时间,总有一些自称是律师的人 士给他们打电 话,声称是法 院内部的关系,可以帮他们代 理打美源公 司工程款官司并有门路帮他们拿到工程款,前提是高额的分成。老符说他也想过这个路子,但首先是巨额的诉 讼费及律师费让他望而却步,更别说执行款了,这样几番折腾下来即使拿到仅剩的一些钱也不够发工 人工 资的,而且起诉了好像也难于面对美源公 司那么多的熟面孔,毕竟不是美源公 司故意拖 欠他们的工钱。经过和工友们多次商量过后,他们决定不走起诉的路子(再说了也没钱交诉 讼费和代 理费)继续待在项目现场静观其变,他们不相信在习总 书 记领 导的天空下,他们会没有说理的地方,他们的血汗钱最后会不了了之,项目遭受的不法待遇会沉冤莫雪。
记者随后走访了美源公 司员工及代 理过美源案 件的律师,他们告诉记者,海口市城 管局早在2010年1月22日就“八里银海”项目对美源公 司(海南国托科技有限公 司,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作出“海管法罚决字HF[2010]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美源公 司已依据该决定履行完毕相关处罚事项义务。而在2012年8月22日海口市城 管局就该同一违法事实再次重新加重处罚,处罚内容是:1、没收八里银海项目5号楼16237.17㎡;2、罚款2⑥411977.5元。美源公 司认为该行政处罚错误,因为美源公 司针对“八里银海”项目超建行为已于2010年按照城 管局要求履行完毕全部处罚措施,即按处罚决定缴纳了罚款且已完成超建部位拆 除和整改工作,当时城 管部门已认可该处罚执行完毕并报规划部门进行项目公示;在上述义务完成后,城 管局无权撤销已经被当事人履行完毕的处罚决定而仅凭未经实地测绘的第三方测绘报告对该项目已处罚过的内容重新下达处罚决定(2012年8月22日重新下达的海管法罚决字第HF[2010]第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美源公 司认为海口市城 管局对同一事项给予两次行政处罚严重违反法 律禁止性规定,为此向海口市龙华区人 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 讼,但该法 院居然无视美源公 司对诉 讼时效计算方法的异 议而单方面采取被告海口市城 管局计算的美源公 司提起行政诉 讼时间已超过诉 讼期限一日为由驳回美源公 司诉 讼请求,而对于海口市城 管局的处罚决定存在明显错误,处罚决定事实、理由、依据不足,严重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客观事实视而不见。美源公 司提起上诉,二审法 院海口市中级人 民法 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海口市相关法 院部门已进入执行处置八里银海项目的程序,并在神秘小组的督促下抓紧了这一进程。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法 律界专 家,回应说,根据我 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例中作为同一行政职能部门,海口市城 管局已于2010年1月22日就“八里银海”项目对美源公 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美源公 司已依据该决定履行完毕相关处罚事项义务,那么2012年8月22日海口市城 管局再次重新作出处罚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 律禁止性的规定,应属无效行政行为。本案例的第二点,一二审法 院在原告美源公 司诉海口市城 管局的行政诉 讼案 件中,对有可能存在的海口市城 管局违法违规行政的事实面前,法 院未着重审理美源公 司诉海口市城 管局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法 律依据,却单方面采取被告海口市城 管局计算的以原告美源公 司提起行政诉 讼超期一日为由驳回美源公 司诉 讼请求,过于草率,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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