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气管炎哮喘病治疗方法的思考
关于气管炎哮喘病治疗方法的思考
作者:马牧西 甘肃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张 奇 甘肃陇西德寿堂
气管炎哮喘病为慢性消耗性疾病,因发病率和致残率高,社会危害性大而被医学界重视,在临床上由于中医中药具有疗效可靠、药源广、价廉、副作用小、可长期服用等优点,理应作为医患双方的首选。可实际情形令人难堪,于是,我们在大量的临床基础之上,进行了反思,结果发现,在该类疾病的治疗方法上存在错误,从《内经》开始记述哮喘病的症状,到朱丹溪首创命名已有十年。病位在肺,病本在脾肾为共识,发作期的基本病理变化为“伏痰”遇引触,痰因气生,气因痰阻,相互搏结,壅塞气道,肺管狭窄,通常不利于肺气宣降失常,引动停积之痰,而致咳嗽,痰鸣如吼,气短胸憋,胸闷之症状。以该病的病理机转来看,除“伏痰”才是治疗此病的第一要务,而方法仅有一种方式,即让患者咳吐,意即让患者咳嗽,通过咳嗽的方式把“伏痰”排除体外,由此,我们提出致咳疗法。
致咳疗法,是吧咳嗽作为气管炎、哮喘病治疗的根本大法,贯穿于治疗的始终,以达到止咳、平喘、顺气之目的治疗大法。简言之,通过咳嗽的方式来完成止咳、平喘之目的。具体为,首先通关过药物作用调动肺脏潜力以支持肺脏的自净功能,使咳嗽变的较容易有节制、更有效,通过有效的咳嗽把呼吸系统内的“伏痰”和异物排出体外,以达到“通则不咳”的目的,此为治标之法,亦可称为第一疗程。其次调理心肝脾肺肾,尤其是脾肾脏的机能状态,杜绝生痰之源以治本。在此疗程中,适时适量的加入致咳药物,此为治本之法,亦可称为第二疗程。
咳何罪之有?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机体的进化早趋于完善,人体为一个精密的自动有机整体,平时,各组织器官之间是通力合作协调,来完成机体的各项生理活动,在痰病过程中更是如此,当“痰”阻碍气道时,人体的指挥中心大脑(神经系统)的功能被及时激活,随即指令呼吸做出应激性反应——咳嗽,通过咳嗽的方式方法把“伏痰”和停积在气道的异物排出体外,当“痰”和异物排出体外后,反应完成,则咳嗽自止,即“通则不咳”,换言之,咳嗽是呼吸系统排出异物的保护性动作,理应受到支持才是。所以,咳嗽才是我们治疗气管炎、哮喘病的第一根本大法。
“内科不治喘”、“内科治疗喘,臊了大夫脸”在业内已为行话,出现此问题的关键是因为在气管炎、哮喘病的治疗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贯彻使用“致咳疗法”的结果。现在来具体的分析一下:首先,在临床上大量使用的疗法“止咳法”与“化痰法”。假如通过“止咳法”把咳嗽止住,那“伏痰”怎么被除掉?“伏痰”除不掉,排不出体外,那么又怎么能达到止咳呢?!听听病人的呼喊提示,剧烈咳嗽之后若能吐出几口痰,则咳嗽马上缓解,且能维持一段时间不再咳嗽。因此咳不能被止,更不需要止。再看“化痰法”,肺脏是呼吸系统的终端器官,人体有三大排泄系统,即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试想想,通过“化痰法”能否把呼吸系统内的“伏痰”化到三大系统排出体外?显而易见,“化痰法”不能达到排痰于体外。有一个现象不知大家有无感触,就是在医院抢救此类病人时,使用吸痰机的情况。那么我们就想,如果此类病人在平时用药时,不要运用与排痰无关的治法,而是广泛有效持续的使用除痰的药物不就上了真正意义上的治疗层面吗?也就不会出现病人终生用药而病情又加重之现象。顺便提及一下,在中医治病上,时常把“止咳法”与“化痰法”相联合使用,从上面的分析已经得知,二法联合运用还是和排痰无关,因此也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治疗了。中医院校的内科书上还使用“温肺散寒法”和“清热宣肺法”,我们认为,把二法放在“致咳疗法”中配合时证运用,则是珠联璧合之举。
典型病例
梁某,女,48岁,职业为老师,营养中等,体型一般。2006年8月10日,自述患哮喘多年,每年冬天发病,尤其是在感冒后,近年来有加重迹象。以前从未治疗过,当时取药三剂,三年后再遇到时,自述其服药一次,便咳吐了三天痰,三剂断续服用了一月,然后诸症顿消,不过在服药的过程中,由于咳嗽吐痰的症状明显,使她十分地难受。建议她再使用中药调理一下以期根治。
焦某,女,46岁,职业为电视台播音员,营养状况优,体型胖,2007年11月16日,患者自述来求医时,已在别处治疗了一段时间,根本没有缓解的现象。症状为咳嗽、痰多、喘气不相续、胸憋胸闷,难过之极,以致工作也停了,抓药三剂。第二天早晨在马路上见到她时,自述抓药当天晚上煎好后就迫不及待的服了一次,结果一晚上咳吐无数,由于咳嗽时间长,痰量大,导致体力出现透支,让家人担心了一整晚,可第二天早晨起来后,顿觉轻松,诸症悉除。末了嘱咐病人后期调理,以期根治。
总之,理论是指导实践的依据,在错误理论的指导下,很难想象有什么样的理想的实践结果。事实上,使得实践过程充满了艰辛血泪,甚至为生命的代价。
需注意的是,此法也适合矽肺病和尘肺病的临床治疗。
张 奇 甘肃陇西德寿堂
气管炎哮喘病为慢性消耗性疾病,因发病率和致残率高,社会危害性大而被医学界重视,在临床上由于中医中药具有疗效可靠、药源广、价廉、副作用小、可长期服用等优点,理应作为医患双方的首选。可实际情形令人难堪,于是,我们在大量的临床基础之上,进行了反思,结果发现,在该类疾病的治疗方法上存在错误,从《内经》开始记述哮喘病的症状,到朱丹溪首创命名已有十年。病位在肺,病本在脾肾为共识,发作期的基本病理变化为“伏痰”遇引触,痰因气生,气因痰阻,相互搏结,壅塞气道,肺管狭窄,通常不利于肺气宣降失常,引动停积之痰,而致咳嗽,痰鸣如吼,气短胸憋,胸闷之症状。以该病的病理机转来看,除“伏痰”才是治疗此病的第一要务,而方法仅有一种方式,即让患者咳吐,意即让患者咳嗽,通过咳嗽的方式把“伏痰”排除体外,由此,我们提出致咳疗法。
致咳疗法,是吧咳嗽作为气管炎、哮喘病治疗的根本大法,贯穿于治疗的始终,以达到止咳、平喘、顺气之目的治疗大法。简言之,通过咳嗽的方式来完成止咳、平喘之目的。具体为,首先通关过药物作用调动肺脏潜力以支持肺脏的自净功能,使咳嗽变的较容易有节制、更有效,通过有效的咳嗽把呼吸系统内的“伏痰”和异物排出体外,以达到“通则不咳”的目的,此为治标之法,亦可称为第一疗程。其次调理心肝脾肺肾,尤其是脾肾脏的机能状态,杜绝生痰之源以治本。在此疗程中,适时适量的加入致咳药物,此为治本之法,亦可称为第二疗程。
咳何罪之有?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机体的进化早趋于完善,人体为一个精密的自动有机整体,平时,各组织器官之间是通力合作协调,来完成机体的各项生理活动,在痰病过程中更是如此,当“痰”阻碍气道时,人体的指挥中心大脑(神经系统)的功能被及时激活,随即指令呼吸做出应激性反应——咳嗽,通过咳嗽的方式方法把“伏痰”和停积在气道的异物排出体外,当“痰”和异物排出体外后,反应完成,则咳嗽自止,即“通则不咳”,换言之,咳嗽是呼吸系统排出异物的保护性动作,理应受到支持才是。所以,咳嗽才是我们治疗气管炎、哮喘病的第一根本大法。
“内科不治喘”、“内科治疗喘,臊了大夫脸”在业内已为行话,出现此问题的关键是因为在气管炎、哮喘病的治疗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贯彻使用“致咳疗法”的结果。现在来具体的分析一下:首先,在临床上大量使用的疗法“止咳法”与“化痰法”。假如通过“止咳法”把咳嗽止住,那“伏痰”怎么被除掉?“伏痰”除不掉,排不出体外,那么又怎么能达到止咳呢?!听听病人的呼喊提示,剧烈咳嗽之后若能吐出几口痰,则咳嗽马上缓解,且能维持一段时间不再咳嗽。因此咳不能被止,更不需要止。再看“化痰法”,肺脏是呼吸系统的终端器官,人体有三大排泄系统,即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试想想,通过“化痰法”能否把呼吸系统内的“伏痰”化到三大系统排出体外?显而易见,“化痰法”不能达到排痰于体外。有一个现象不知大家有无感触,就是在医院抢救此类病人时,使用吸痰机的情况。那么我们就想,如果此类病人在平时用药时,不要运用与排痰无关的治法,而是广泛有效持续的使用除痰的药物不就上了真正意义上的治疗层面吗?也就不会出现病人终生用药而病情又加重之现象。顺便提及一下,在中医治病上,时常把“止咳法”与“化痰法”相联合使用,从上面的分析已经得知,二法联合运用还是和排痰无关,因此也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治疗了。中医院校的内科书上还使用“温肺散寒法”和“清热宣肺法”,我们认为,把二法放在“致咳疗法”中配合时证运用,则是珠联璧合之举。
典型病例
梁某,女,48岁,职业为老师,营养中等,体型一般。2006年8月10日,自述患哮喘多年,每年冬天发病,尤其是在感冒后,近年来有加重迹象。以前从未治疗过,当时取药三剂,三年后再遇到时,自述其服药一次,便咳吐了三天痰,三剂断续服用了一月,然后诸症顿消,不过在服药的过程中,由于咳嗽吐痰的症状明显,使她十分地难受。建议她再使用中药调理一下以期根治。
焦某,女,46岁,职业为电视台播音员,营养状况优,体型胖,2007年11月16日,患者自述来求医时,已在别处治疗了一段时间,根本没有缓解的现象。症状为咳嗽、痰多、喘气不相续、胸憋胸闷,难过之极,以致工作也停了,抓药三剂。第二天早晨在马路上见到她时,自述抓药当天晚上煎好后就迫不及待的服了一次,结果一晚上咳吐无数,由于咳嗽时间长,痰量大,导致体力出现透支,让家人担心了一整晚,可第二天早晨起来后,顿觉轻松,诸症悉除。末了嘱咐病人后期调理,以期根治。
总之,理论是指导实践的依据,在错误理论的指导下,很难想象有什么样的理想的实践结果。事实上,使得实践过程充满了艰辛血泪,甚至为生命的代价。
需注意的是,此法也适合矽肺病和尘肺病的临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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