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张新明的正式声明
法制日报:张新明的正式声明
法 制日报总第10234期(2014年3月1日星期六头版)声明
近来,有关财经媒体和视 频网站刊登或播出了针对声明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煤商敛财术》和“山西首富张新明多次被查无下文”的视 频报道,在社 会上对声明人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为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有关财经媒体和视 频网站刊登不实文章或播放不实报道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声明人的合法权益,对声明人造成了无辜的伤害和损失。目前,声明人已通 过法 律途径对有关财经媒体和视 频网站向人 民法 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 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从即日起,我们敦促有关媒体及网站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因前述行为而给声明人造成的不良社 会影响。
三、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声明人保留随时采取进一步法 律措施以追究有关侵权方法 律责任的权 利。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新明 山西金业煤焦化集 团有限公 司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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