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渊伯法官违纪问题的举 报 信
关于周渊伯法官违纪问题的举 报 信
高级人 民法 院审判监 督庭副厅 长滕伟
为了打击司法犯罪,纯洁干 部 队伍,提高党在人 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充分体现法 律的公平公 正现将我所了解的及发生在我身上的有关周渊伯的违纪事实实名jubao如下:
周渊伯法 官,男,中 共 党 员现任唐 山市遵化区人 民法 院副院长(原执行局 长)
2004年遵化区人 民法 院在没有查清案 件真 相的情况下草率作出了(2004)遵民初4号民事判 决,判 决生效后,由被jubao人周渊伯法 官负责判 决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周渊伯与申请执行人坑瀣一气暴 力执 法、擅自拟定收费标准且不开具任何收费凭证 、票据,将收取的执行费用贪 污。其后又以副院长的名义多次指使其首先多名法 官违反办案程序,擅自终结本案的抗 诉。
一、周渊伯与黑社 会坑瀣一气,官 匪一家,暴 力执 法
当(2004)遵民初4号民事判 决生效后,执行法 官查证jubao人冻结银 行账户上没有资金。法 院执行法 官王 兆军、李德云(周渊伯的马仔)率领多名光头、纹身具有黑社 会特质人员酒后驾驶无牌照机动 车辆找到我并威胁说:“我们法 院治不了你,这些人能治得了你”。几天后法 院将我强 制拘 留。又过了一段时间法 院得知唐 山国资委有一笔专款到账,强 迫我为法 院出具提款证明。当时jubao人已经在检 察院抗 诉,按照司法程序及规定要求法 院应该停止执行。周渊伯罔顾国 家法 律、法 典知 法犯法更不顾jubao人的合法权益,将jubao人再次强 制拘 留,严 刑下威 逼jubao人在提款说明上签字画押,将这笔款项划到法 院账上你这才不情愿的将我放出。
两次拘 留叫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非常无助,我怀疑法 律的公平公 正
二,周渊伯私定执行费用标准,将jubao人视同他个人提现的私人银 行。
2005年3月下旬的某天,当时jubao人正在医院输液,周渊伯指派手下法 官李德云等人手持警用器械,不顾jubao人的生命安危强行将jubao人的输液器拔掉,将jubao人拖离医院至法 院,并强 制jubao人缴纳52830元执行费用,还威胁到如不即刻缴纳就将jubao人拘 留。被 逼无奈,jubao人为了免受非 人的折磨,只能让家属东拼西凑借来52830元交给周渊伯,是我侥幸免受了牢 狱之灾。
本案执行标的为128万元,依据诉 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按照国 家标准应当交纳的执行费用应为15200元,而周渊伯却让jubao人向其个人交纳52830元,也不向jubao人说明费用明细、去向及收费标准、计算依据。更为恶劣的是周渊伯并没有将jubao人交纳的所谓执行费用上交到财务部门,并将法 院财务部门的正式fapiao开具给jubao人,而是私自截留了该费用,与其手下朋党分赃。本该进入国库的钱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被这些蛀虫吃掉了
周渊伯公然践 踏法 律并伙同申请执行人偷税漏税。
周渊伯以一己之私强行将国资委的专项款划给申请执行人后,jubao人jubao人作为被执行人一直强烈要求法 院责令申请执行人遵化市建明矿山运输工程队给其出具fapiao,周渊伯公然叫嚣:“我们执行就是fapiao,不用开fapiao,我们说咋办就咋办”。
周渊伯作为执行局局 长其言行公然凌 驾于法 律至上知 法犯法,并协助申请执行人偷逃国 家税款。
二、周渊伯利 用党和人 民给予的权 利,指使无良下属法 官 办案,欺 压守法公 民。
周渊伯执行该案后,打点官 场升任遵化市法 院副院长,判 决生效后,唐 山市人 民检 察院2005年12月20日向唐 山市中级人 民法 院申请抗 诉,2006年唐 山市中级人 民法 院将抗 诉案 件转办函交到遵化市人 民法 院,人 民法 院在接到抗 诉案 件后,办案部门及人员受到副院长周渊伯授意、干扰、暗示,继续在周渊伯的操纵下违法违规。
1、周渊伯收到检 察院的抗 诉后不顾jubao人的合法权益,不顾检 察院的抗 诉依然一意孤行并采取暴 力手段,将国资委的专款划至申请执行人账户。
2、人 民检 察院抗 诉的案 件,人 民法 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主法 官徐爱华受副院长周渊伯的胁迫拒不开庭审理,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出具民事裁定书,并在裁定书上擅自决定撤销检 察院抗 诉。编造莫 须 有的事实,干扰案 件的取证,使案 件不能正常进行。从而达到为周渊伯开脱违法罪名的目的。
综上所述:周渊伯身为中 共 党 员、国 家公 务员、法 院副院长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为谋取一己私利利 用职务之便公然践 踏法 律、执 法 犯 法,干扰执 法。破 坏了党的纯洁性,破 坏了司法的公 正性、在公 民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也给jubao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难以治愈的精神伤害。望相关领 导重视该问题,尽快给予解决、答复,还jubao人一个公 道。
jubao人:陈宝龙
2017年3月26号
附:jubao人:陈宝龙
身 份 证号码:130206195205030053
电 话:13803155258
家庭住址:河北省唐 山市丰润区燕山小区309楼3门403号
为了打击司法犯罪,纯洁干 部 队伍,提高党在人 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充分体现法 律的公平公 正现将我所了解的及发生在我身上的有关周渊伯的违纪事实实名jubao如下:
周渊伯法 官,男,中 共 党 员现任唐 山市遵化区人 民法 院副院长(原执行局 长)
2004年遵化区人 民法 院在没有查清案 件真 相的情况下草率作出了(2004)遵民初4号民事判 决,判 决生效后,由被jubao人周渊伯法 官负责判 决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周渊伯与申请执行人坑瀣一气暴 力执 法、擅自拟定收费标准且不开具任何收费凭证 、票据,将收取的执行费用贪 污。其后又以副院长的名义多次指使其首先多名法 官违反办案程序,擅自终结本案的抗 诉。
一、周渊伯与黑社 会坑瀣一气,官 匪一家,暴 力执 法
当(2004)遵民初4号民事判 决生效后,执行法 官查证jubao人冻结银 行账户上没有资金。法 院执行法 官王 兆军、李德云(周渊伯的马仔)率领多名光头、纹身具有黑社 会特质人员酒后驾驶无牌照机动 车辆找到我并威胁说:“我们法 院治不了你,这些人能治得了你”。几天后法 院将我强 制拘 留。又过了一段时间法 院得知唐 山国资委有一笔专款到账,强 迫我为法 院出具提款证明。当时jubao人已经在检 察院抗 诉,按照司法程序及规定要求法 院应该停止执行。周渊伯罔顾国 家法 律、法 典知 法犯法更不顾jubao人的合法权益,将jubao人再次强 制拘 留,严 刑下威 逼jubao人在提款说明上签字画押,将这笔款项划到法 院账上你这才不情愿的将我放出。
两次拘 留叫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非常无助,我怀疑法 律的公平公 正
二,周渊伯私定执行费用标准,将jubao人视同他个人提现的私人银 行。
2005年3月下旬的某天,当时jubao人正在医院输液,周渊伯指派手下法 官李德云等人手持警用器械,不顾jubao人的生命安危强行将jubao人的输液器拔掉,将jubao人拖离医院至法 院,并强 制jubao人缴纳52830元执行费用,还威胁到如不即刻缴纳就将jubao人拘 留。被 逼无奈,jubao人为了免受非 人的折磨,只能让家属东拼西凑借来52830元交给周渊伯,是我侥幸免受了牢 狱之灾。
本案执行标的为128万元,依据诉 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按照国 家标准应当交纳的执行费用应为15200元,而周渊伯却让jubao人向其个人交纳52830元,也不向jubao人说明费用明细、去向及收费标准、计算依据。更为恶劣的是周渊伯并没有将jubao人交纳的所谓执行费用上交到财务部门,并将法 院财务部门的正式fapiao开具给jubao人,而是私自截留了该费用,与其手下朋党分赃。本该进入国库的钱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被这些蛀虫吃掉了
周渊伯公然践 踏法 律并伙同申请执行人偷税漏税。
周渊伯以一己之私强行将国资委的专项款划给申请执行人后,jubao人jubao人作为被执行人一直强烈要求法 院责令申请执行人遵化市建明矿山运输工程队给其出具fapiao,周渊伯公然叫嚣:“我们执行就是fapiao,不用开fapiao,我们说咋办就咋办”。
周渊伯作为执行局局 长其言行公然凌 驾于法 律至上知 法犯法,并协助申请执行人偷逃国 家税款。
二、周渊伯利 用党和人 民给予的权 利,指使无良下属法 官 办案,欺 压守法公 民。
周渊伯执行该案后,打点官 场升任遵化市法 院副院长,判 决生效后,唐 山市人 民检 察院2005年12月20日向唐 山市中级人 民法 院申请抗 诉,2006年唐 山市中级人 民法 院将抗 诉案 件转办函交到遵化市人 民法 院,人 民法 院在接到抗 诉案 件后,办案部门及人员受到副院长周渊伯授意、干扰、暗示,继续在周渊伯的操纵下违法违规。
1、周渊伯收到检 察院的抗 诉后不顾jubao人的合法权益,不顾检 察院的抗 诉依然一意孤行并采取暴 力手段,将国资委的专款划至申请执行人账户。
2、人 民检 察院抗 诉的案 件,人 民法 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主法 官徐爱华受副院长周渊伯的胁迫拒不开庭审理,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出具民事裁定书,并在裁定书上擅自决定撤销检 察院抗 诉。编造莫 须 有的事实,干扰案 件的取证,使案 件不能正常进行。从而达到为周渊伯开脱违法罪名的目的。
综上所述:周渊伯身为中 共 党 员、国 家公 务员、法 院副院长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为谋取一己私利利 用职务之便公然践 踏法 律、执 法 犯 法,干扰执 法。破 坏了党的纯洁性,破 坏了司法的公 正性、在公 民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也给jubao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难以治愈的精神伤害。望相关领 导重视该问题,尽快给予解决、答复,还jubao人一个公 道。
jubao人:陈宝龙
2017年3月26号
附:jubao人:陈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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