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祥符区政府以棚户区改造为名套取国家数亿资金
河南开封祥符区政府以棚户区改造为名套取国家数亿资金
河南开封祥符区政 府以棚户区改造为名套取国 家数亿资金
——关于祥符区政 府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违法违规问题的控 告
引言:我叫刘强,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我家居住在离区委区政 府旁边不足五十米的地段。我家附近的房屋基本都是两三层的小楼,有的是新建的,有的时间长了点。然而,祥符区政 府为了开发这片居住用地,他们不择手段,欺 骗国 家竟然上报说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就这一项就涉嫌骗取套取国 家棚户区改造资金3个多亿 元,令人触目惊心。祥符区政 府的目的昭然若揭,就是想方设法套取国 家资金变为政 府己有。为了达到他们速拆的目的,第一批拆 迁户每户单独补偿房屋总额的10%。可想而知,政 府不是拿他们的钱补偿给百 姓,而是拿骗取国 家的钱给住户进行赔偿的。
申 诉人:刘强,男,汉 族,1990年5月2日出生,家住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城关镇人委巷2号。身 份 证号:410224199005020019
被申 诉方:开封市祥符区人 民政 府违反国 务 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多项条款。
申 诉请求:1.原址回迁。2.合理补偿。
事实与理由:
1.没有具体规划土地的用途,只告诉被 拆 迁人将来会建城市综合 体。(什么叫城市综合 体?拆 迁如此大面积的地方不公布任何规划信息)而且政 府先征收后平整,然后对外招拍挂。并且拆 迁期间很多应该公开的证 件都没有看到。
2.对被 拆 迁户只进行货币补偿,不能进行 房屋产权调换(不允许原址回迁连拆 迁后的规划都不公开)。
3.评估公 司既不客观公 正,更不细致严谨,对所评房屋只进行综合评估,只评估房屋价 格,不评估土地价 格,更不评估房屋土地的区位价值。
我所住房屋是祖父所留。老屋位于拆 迁范围黄金地段,紧邻区政 府,紧邻大街商场,距区政 府、区委近五十米距离。有政 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128m2,房屋140m2。早在20О8年就有开发商与我们家签有合同,将我家所在地段建成商铺与住宅两用的建筑体,我们家免 费拥有120m2商铺及168m2的住宅。其余归开发商所有,按当时市价商铺1.5万/m2 住宅2000/m2在当时(20О8年底)市值200多万(有当年合同为证)。后因政 府一句要统 一规划而未能付诸实行。至今已闲置8年之久!这期间的经济损失还有精神损失可想而知!但现在按评估公 司评估结果却仅是35万元(是房屋和土地综合评估,土地和区位没有算任何价值)而在同一拆 迁范围,没有区位优势的房屋(并且是违规建筑)只因建筑面积稍多,竟能多出100多万来。(这些房屋的单价评估也高于我们的黄金地段。)
关于我家房屋,早在8年 前(20О8年)就划分拆 迁范围,才有了后来与我们商谈的赔偿门面和住房的合同。我家临街的这套带院二层楼,也因要拆 迁,院墙被推 倒,整个房屋暴 露在外面。不知何因,一直推搁了8年之多没有动工。中间家里年迈的祖父,因为此事来回跑县(现区)政 府几十次,一直没有给确切答复,总是欺 骗老人家说快了……所以在这个期间,我们因为房屋院墙被推 倒,政 府搬迁又一直无法确定,所以考虑从新在盖新房。可是政 府却不让盖。而处在其周边的邻居中,有很多家不知为何他们却可以盖起房屋,盖起违规建筑,以此牟利。而对于我们家无权无势的老人来说,只能乖乖的听从政 府,不让盖断然也没有盖,继而一直住着被 拆了院墙面对大街安全毫无保 障的院子。因为房屋确实不适合一家人居住,没办法,我的爸爸妈妈只能在市里租房打工,爷爷奶奶则凑合在这处暴 露在外面的房屋里。当时我还在上高中,到现在已结婚工作,带着妻子依然在外面租房住,每个月要多拿出一千多元的租金(上述都可考证)。
家人熬过了漫长的8年之多,新一批的拆 迁计划出来了。而赔偿中,只提到了房屋赔偿,却没有土地赔偿和原地置换这一政 策。而当年附近那些乱盖的房屋全部都得以赔偿,对比之下很多都是没有证 件的违规建筑。而我们不管是房产证还是土地证都一应齐全。请问?对比下,公平公 正在哪?我们这8年之多,其中的钱财和精神损失怎样算?听从政 府的安排,换来的是怎样的公平对待?我们本可以盖起房屋,一家人围在一起幸福生活,不用在增加这么多年如此之多的经济负担。只因你们的政 策让我们这无辜老百 姓带来不该有的负担和损失。而又是在你们所谓的政 策下,那些违规盖房得到高出我们几倍的赔偿金!敢问?这样的对比?公平公 正在哪?还有关于地理位置,房屋价值,没有给出有关说明。只给房子所占面积每平方2000多的赔偿,而在本地较偏远的地方房 价已经在3000多的价 格,请问这个标准是怎样评估的?而我家房屋亲临区政 府、区委、医院、银 行等这样的黄金地段,却没有给出任何的合理价值。合理又何从说起?
身边亲邻,没有人不知道我家所处地势的优势。多年 前也是最繁华地段,我记事起老院就是开封县(当时是县现已规划成开封市祥符区)最中心,对面是百货大楼,出门往东50米是政 府和县委,再70米是县第一人 民医院。本地人无人不知,所以才相继有开发商和个人出不同价 格想购 买,只因是祖父的老宅无论多艰难的时候都未曾想过要卖祖产,只想着原地置换,日后还搬回来。
2008年底,我祖父因老屋拆 迁并已签好合同(上述因故未建成)。又购置了一处房产想要在老院被 拆 迁后使用(和老宅是同一个胡同距老宅直线距离20米),并且也有土地使用证275m2和房屋所有权证130m2。结果非但老院没拆闲置了8年,后添置的这套房产后来也划到了这次拆 迁范围之内,当时部分改建及添加生活设施共花费30多万元。(后来一直没拆也不允许翻盖房屋导致一直闲置,祖父当时耗费了大量的钱财和精力没想到是这种结果)。后因前述老屋未能拆建,该院暂无人居住出租给他人做经营用房,每年租金收入万元。2010年后因该院落也有地段优势(距政 府大街不足百米)及院落优势150m2左右的空地。每年都有人来询问购 买事宜,出价从2010年的50多万到2016年的100多万逐年递增。但评估公 司却只给评估35万多元。同样是该院的前后位置的其他院落只因房屋面积大(多是为获得补偿通 过一些不正当关系和手段加盖了很多违规建筑,以此牟利。)评估价 格高出很多。这哪里能体现出公平、公 正、合理?并且拆 迁部门于我沟通洽谈期间告知我们是按照证 件上的面积算但是有很多那些通 过不正当关系和手段加盖的违规建筑却是正常补偿!很明显是拆 迁部门言行不一区别对待!
申 诉人:刘强
2016年11月7日
——关于祥符区政 府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违法违规问题的控 告
引言:我叫刘强,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我家居住在离区委区政 府旁边不足五十米的地段。我家附近的房屋基本都是两三层的小楼,有的是新建的,有的时间长了点。然而,祥符区政 府为了开发这片居住用地,他们不择手段,欺 骗国 家竟然上报说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就这一项就涉嫌骗取套取国 家棚户区改造资金3个多亿 元,令人触目惊心。祥符区政 府的目的昭然若揭,就是想方设法套取国 家资金变为政 府己有。为了达到他们速拆的目的,第一批拆 迁户每户单独补偿房屋总额的10%。可想而知,政 府不是拿他们的钱补偿给百 姓,而是拿骗取国 家的钱给住户进行赔偿的。
申 诉人:刘强,男,汉 族,1990年5月2日出生,家住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城关镇人委巷2号。身 份 证号:410224199005020019
被申 诉方:开封市祥符区人 民政 府违反国 务 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多项条款。
申 诉请求:1.原址回迁。2.合理补偿。
事实与理由:
1.没有具体规划土地的用途,只告诉被 拆 迁人将来会建城市综合 体。(什么叫城市综合 体?拆 迁如此大面积的地方不公布任何规划信息)而且政 府先征收后平整,然后对外招拍挂。并且拆 迁期间很多应该公开的证 件都没有看到。
2.对被 拆 迁户只进行货币补偿,不能进行 房屋产权调换(不允许原址回迁连拆 迁后的规划都不公开)。
3.评估公 司既不客观公 正,更不细致严谨,对所评房屋只进行综合评估,只评估房屋价 格,不评估土地价 格,更不评估房屋土地的区位价值。
我所住房屋是祖父所留。老屋位于拆 迁范围黄金地段,紧邻区政 府,紧邻大街商场,距区政 府、区委近五十米距离。有政 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128m2,房屋140m2。早在20О8年就有开发商与我们家签有合同,将我家所在地段建成商铺与住宅两用的建筑体,我们家免 费拥有120m2商铺及168m2的住宅。其余归开发商所有,按当时市价商铺1.5万/m2 住宅2000/m2在当时(20О8年底)市值200多万(有当年合同为证)。后因政 府一句要统 一规划而未能付诸实行。至今已闲置8年之久!这期间的经济损失还有精神损失可想而知!但现在按评估公 司评估结果却仅是35万元(是房屋和土地综合评估,土地和区位没有算任何价值)而在同一拆 迁范围,没有区位优势的房屋(并且是违规建筑)只因建筑面积稍多,竟能多出100多万来。(这些房屋的单价评估也高于我们的黄金地段。)
关于我家房屋,早在8年 前(20О8年)就划分拆 迁范围,才有了后来与我们商谈的赔偿门面和住房的合同。我家临街的这套带院二层楼,也因要拆 迁,院墙被推 倒,整个房屋暴 露在外面。不知何因,一直推搁了8年之多没有动工。中间家里年迈的祖父,因为此事来回跑县(现区)政 府几十次,一直没有给确切答复,总是欺 骗老人家说快了……所以在这个期间,我们因为房屋院墙被推 倒,政 府搬迁又一直无法确定,所以考虑从新在盖新房。可是政 府却不让盖。而处在其周边的邻居中,有很多家不知为何他们却可以盖起房屋,盖起违规建筑,以此牟利。而对于我们家无权无势的老人来说,只能乖乖的听从政 府,不让盖断然也没有盖,继而一直住着被 拆了院墙面对大街安全毫无保 障的院子。因为房屋确实不适合一家人居住,没办法,我的爸爸妈妈只能在市里租房打工,爷爷奶奶则凑合在这处暴 露在外面的房屋里。当时我还在上高中,到现在已结婚工作,带着妻子依然在外面租房住,每个月要多拿出一千多元的租金(上述都可考证)。
家人熬过了漫长的8年之多,新一批的拆 迁计划出来了。而赔偿中,只提到了房屋赔偿,却没有土地赔偿和原地置换这一政 策。而当年附近那些乱盖的房屋全部都得以赔偿,对比之下很多都是没有证 件的违规建筑。而我们不管是房产证还是土地证都一应齐全。请问?对比下,公平公 正在哪?我们这8年之多,其中的钱财和精神损失怎样算?听从政 府的安排,换来的是怎样的公平对待?我们本可以盖起房屋,一家人围在一起幸福生活,不用在增加这么多年如此之多的经济负担。只因你们的政 策让我们这无辜老百 姓带来不该有的负担和损失。而又是在你们所谓的政 策下,那些违规盖房得到高出我们几倍的赔偿金!敢问?这样的对比?公平公 正在哪?还有关于地理位置,房屋价值,没有给出有关说明。只给房子所占面积每平方2000多的赔偿,而在本地较偏远的地方房 价已经在3000多的价 格,请问这个标准是怎样评估的?而我家房屋亲临区政 府、区委、医院、银 行等这样的黄金地段,却没有给出任何的合理价值。合理又何从说起?
身边亲邻,没有人不知道我家所处地势的优势。多年 前也是最繁华地段,我记事起老院就是开封县(当时是县现已规划成开封市祥符区)最中心,对面是百货大楼,出门往东50米是政 府和县委,再70米是县第一人 民医院。本地人无人不知,所以才相继有开发商和个人出不同价 格想购 买,只因是祖父的老宅无论多艰难的时候都未曾想过要卖祖产,只想着原地置换,日后还搬回来。
2008年底,我祖父因老屋拆 迁并已签好合同(上述因故未建成)。又购置了一处房产想要在老院被 拆 迁后使用(和老宅是同一个胡同距老宅直线距离20米),并且也有土地使用证275m2和房屋所有权证130m2。结果非但老院没拆闲置了8年,后添置的这套房产后来也划到了这次拆 迁范围之内,当时部分改建及添加生活设施共花费30多万元。(后来一直没拆也不允许翻盖房屋导致一直闲置,祖父当时耗费了大量的钱财和精力没想到是这种结果)。后因前述老屋未能拆建,该院暂无人居住出租给他人做经营用房,每年租金收入万元。2010年后因该院落也有地段优势(距政 府大街不足百米)及院落优势150m2左右的空地。每年都有人来询问购 买事宜,出价从2010年的50多万到2016年的100多万逐年递增。但评估公 司却只给评估35万多元。同样是该院的前后位置的其他院落只因房屋面积大(多是为获得补偿通 过一些不正当关系和手段加盖了很多违规建筑,以此牟利。)评估价 格高出很多。这哪里能体现出公平、公 正、合理?并且拆 迁部门于我沟通洽谈期间告知我们是按照证 件上的面积算但是有很多那些通 过不正当关系和手段加盖的违规建筑却是正常补偿!很明显是拆 迁部门言行不一区别对待!
申 诉人:刘强
2016年11月7日
随风而去- 帖子数 : 5157
注册日期 : 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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