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山西朔州技校校长高占东(转载)
监督山西朔州技校校长高占东(转载)
针对朔州技校高占东校长涉嫌违纪违法并涉嫌触犯刑法有关问题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被申请人:高占东 山西省朔州市技工学校校长
申请人:赵峰
联系电话:18810064017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院401号楼
邮编:100022
申请公开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申请公开答复的有关信息:
一、山西省朔州技工学校校长高占东的家属邢建平,其本人有没有代过课?教龄为多少年?是否为讲师职称?她的讲师职称是如何评定的?有该校职工证实:邢建平教龄为零,退休后却按三十年教龄计领工资。是否属实?如属实,该评定过程是怎么操作的?都有谁合力颠覆了国家有关评定讲师职称的有关规定并退休教师工资的有关规定?高占东在这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都有什么人参与了这一“黑幕”的运作过程?各环节参与者理应承担什么样的违法乱纪责任?高占东本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法违纪责任?谁来追究高占东并“黑幕”系列参与人的违法乱纪责任?
二、朔州技校有职工证实:朔州市技工学校十多年来,长时间巨额套取国家上拨的学生补助款。以2012年为例,请公开信息:2012年度,山西省朔州技工学校共招了多少学生?有几位老师分别任教?请予公开各位老师任教科目明细信息。有几位班主任?各班主任分别是谁?各班什么专业?各班主任所辖班级分别多少学生?每位代课老师给学生讲了多少节课?他们的工资奖金加班费是怎么安排的?实际每班多少学生?实际在教室上课的学生共几位?有没有一个学生?通过假申报实际领取了多少学生补助款?套取国家学生补助款项额度达到多少?此举是否违反刑法?高占东校长是否敢于实话实说?您是否敢于承诺:“如果我公开的信息是虚假的,我将积极申请党纪国法对我的严惩……”?
三、有职工反映:山西省朔州技工学校财务混乱问题:朔州市技工学校十年多来,账务一直混乱,巧立名目,乱发补助。多年来学校没有一个在校学生、没有上一节课。但是,校长眼中的“优秀职工”却常常在工资表中领取加班和补助并且伪造假名字做工资表。例如:“张保”、“ 李卫”等每月每人有时数千元、有时每月每人近万元,设专人领取、私下分配。1994年,经竞争上岗,该校更换出纳,原出纳与继任出纳至今未办理交接手续,也不与会计对账办理手续下账。2013年,老出纳因退休离岗,至今仍未办理正式移交出纳手续及所有设备和办公室钥匙。新任出纳另立账户,各自为政。财务人员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而拒交财务手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此,高占东不闻不问,有职工认为:这其中必定有不可告人的隐情,或涉高占东与有关财务人员同流合污、合伙***。老出纳明知违反财经纪律存在严重的******问题而不予制止,反而涉嫌同其合谋***公共财物。有职工认为:这说明校长高占东给了老出纳极大的好处,老出纳在账务中有校长高占东******的证据而既不敢、又不能、也不愿正式移交账务,这些推理同高占东的内心认知是否一致?请高占东校长发自肺腑阐明事件因果关系、公开有关隐情,以自证清白。另请公开:您高占东先生自从任职朔州技校校长以来二十余年,这些年来,您和您的违法乱纪“核心班底”是否已经达成攻守同盟?是否已经多次成功“抵御”了上级有关部门的查处行为?
四、曾在贵单位领取薪酬的“张保”“李卫”是否确有其人?山西省朔州技工学校职工反映:此二人从来没有见过。是否系贵校职工胡说八道?“张保”“李卫”的薪酬由“专人领取、私下分配”,此说法是否成立?“张保”“李卫”领钱时间持续了多长?共从学校“领取”了多少款项?到底是谁领走了这些钱?是高占东私吞了?还是高占东和有关负责人瓜分了?和谁瓜分的?此举是否涉嫌公然“洗钱”(或者说公然“抢钱”……)?此举是否涉嫌违反《刑法》?如果违反《刑法》,谁来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五、2012年六七月份期间,山西省朔州市技工学校早已没有一个学生。在此情况下,为了搞所谓的“创业培训”,该校高占东校长强行扣除全体教职工2011年度绩效工资每人2400元。时至今日,高占东既不向教职工解释,也不给教职工发放,职工理解为:该款项去向不明。请公开信息:这笔款项是高占东校长私吞了?还是高占东和财务人员涉嫌“合伙分赃”了?真实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六、山西省朔州市技工学校是否有一处教室出让给原山阴县检察长?出让款项是否上交到朔州市财政局?是否还有另外几块土地和教室的出让行为?都出让给了谁?出让后的有关收费是否上交?上交到什么单位? 上交了多少?请予信息公开。
七、山西朔州技工学校职工反映:该校实习工厂暨原山阴县商机厂的车床等各种设备被高占东亲戚刘某某拉走,工厂门口的土地被私人盖了私宅……是否属实?高占东是否将设备和土地换来的款项上交财政局?如果上交,什么时间上交的?上交了多少?请予信息公开。
综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责任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就朔州市技工学校主要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相关事件一案,向贵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望贵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以公文形式给予纸质书面答复。
申请人坚决支持党中央习主席“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思想!申请人享有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权利。
申请人:赵峰
2017年1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被申请人:高占东 山西省朔州市技工学校校长
申请人:赵峰
联系电话:18810064017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院401号楼
邮编:100022
申请公开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申请公开答复的有关信息:
一、山西省朔州技工学校校长高占东的家属邢建平,其本人有没有代过课?教龄为多少年?是否为讲师职称?她的讲师职称是如何评定的?有该校职工证实:邢建平教龄为零,退休后却按三十年教龄计领工资。是否属实?如属实,该评定过程是怎么操作的?都有谁合力颠覆了国家有关评定讲师职称的有关规定并退休教师工资的有关规定?高占东在这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都有什么人参与了这一“黑幕”的运作过程?各环节参与者理应承担什么样的违法乱纪责任?高占东本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法违纪责任?谁来追究高占东并“黑幕”系列参与人的违法乱纪责任?
二、朔州技校有职工证实:朔州市技工学校十多年来,长时间巨额套取国家上拨的学生补助款。以2012年为例,请公开信息:2012年度,山西省朔州技工学校共招了多少学生?有几位老师分别任教?请予公开各位老师任教科目明细信息。有几位班主任?各班主任分别是谁?各班什么专业?各班主任所辖班级分别多少学生?每位代课老师给学生讲了多少节课?他们的工资奖金加班费是怎么安排的?实际每班多少学生?实际在教室上课的学生共几位?有没有一个学生?通过假申报实际领取了多少学生补助款?套取国家学生补助款项额度达到多少?此举是否违反刑法?高占东校长是否敢于实话实说?您是否敢于承诺:“如果我公开的信息是虚假的,我将积极申请党纪国法对我的严惩……”?
三、有职工反映:山西省朔州技工学校财务混乱问题:朔州市技工学校十年多来,账务一直混乱,巧立名目,乱发补助。多年来学校没有一个在校学生、没有上一节课。但是,校长眼中的“优秀职工”却常常在工资表中领取加班和补助并且伪造假名字做工资表。例如:“张保”、“ 李卫”等每月每人有时数千元、有时每月每人近万元,设专人领取、私下分配。1994年,经竞争上岗,该校更换出纳,原出纳与继任出纳至今未办理交接手续,也不与会计对账办理手续下账。2013年,老出纳因退休离岗,至今仍未办理正式移交出纳手续及所有设备和办公室钥匙。新任出纳另立账户,各自为政。财务人员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而拒交财务手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此,高占东不闻不问,有职工认为:这其中必定有不可告人的隐情,或涉高占东与有关财务人员同流合污、合伙***。老出纳明知违反财经纪律存在严重的******问题而不予制止,反而涉嫌同其合谋***公共财物。有职工认为:这说明校长高占东给了老出纳极大的好处,老出纳在账务中有校长高占东******的证据而既不敢、又不能、也不愿正式移交账务,这些推理同高占东的内心认知是否一致?请高占东校长发自肺腑阐明事件因果关系、公开有关隐情,以自证清白。另请公开:您高占东先生自从任职朔州技校校长以来二十余年,这些年来,您和您的违法乱纪“核心班底”是否已经达成攻守同盟?是否已经多次成功“抵御”了上级有关部门的查处行为?
四、曾在贵单位领取薪酬的“张保”“李卫”是否确有其人?山西省朔州技工学校职工反映:此二人从来没有见过。是否系贵校职工胡说八道?“张保”“李卫”的薪酬由“专人领取、私下分配”,此说法是否成立?“张保”“李卫”领钱时间持续了多长?共从学校“领取”了多少款项?到底是谁领走了这些钱?是高占东私吞了?还是高占东和有关负责人瓜分了?和谁瓜分的?此举是否涉嫌公然“洗钱”(或者说公然“抢钱”……)?此举是否涉嫌违反《刑法》?如果违反《刑法》,谁来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五、2012年六七月份期间,山西省朔州市技工学校早已没有一个学生。在此情况下,为了搞所谓的“创业培训”,该校高占东校长强行扣除全体教职工2011年度绩效工资每人2400元。时至今日,高占东既不向教职工解释,也不给教职工发放,职工理解为:该款项去向不明。请公开信息:这笔款项是高占东校长私吞了?还是高占东和财务人员涉嫌“合伙分赃”了?真实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六、山西省朔州市技工学校是否有一处教室出让给原山阴县检察长?出让款项是否上交到朔州市财政局?是否还有另外几块土地和教室的出让行为?都出让给了谁?出让后的有关收费是否上交?上交到什么单位? 上交了多少?请予信息公开。
七、山西朔州技工学校职工反映:该校实习工厂暨原山阴县商机厂的车床等各种设备被高占东亲戚刘某某拉走,工厂门口的土地被私人盖了私宅……是否属实?高占东是否将设备和土地换来的款项上交财政局?如果上交,什么时间上交的?上交了多少?请予信息公开。
综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责任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就朔州市技工学校主要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相关事件一案,向贵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望贵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以公文形式给予纸质书面答复。
申请人坚决支持党中央习主席“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思想!申请人享有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权利。
申请人:赵峰
2017年1月10日
xuanxuan5218- 帖子数 : 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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