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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哉!警察行凶故意杀人后变身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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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xuanxuan5218 周四 十二月 01, 2016 7:48 pm

在黑龙江省海林市(县级市)有这样一个显赫人物,他的名字叫陈志伟,现任职海林市人民检 察 院反贪局副局长,该人以职务的特殊性,笼络、纠结一些亲信、铁哥们为骨干和打手,有组织、有分工、有合作,形成一股“黑 社 会”势力。十几年来,以陈志伟为首的“黑 社 会”组织,长期横行社会、打仗斗殴、欺行霸市、强制交易、绑 架拘禁、杀 人吸 毒、打 砸 抢夺、破坏经营、行贿官员、无证采矿、发放高 利 贷等。据掌握,陈志伟几年来采取非法手段,疯狂敛财达亿元,他不仅本人吸 毒,还有杀 人命案,简直无法无天,无恶不作,鱼肉百姓,可谓社会肌体的一个“毒 瘤”。
  对陈志伟这样一个具有明显特征、家喻户晓的“黑 社 会”组织,虽经市民百姓无数次举报,虽经黑龙江省公安厅立案侦查半年之久(现准备结案、不了了之),但始终突破不了陈志伟的“防线”。种种迹象表明,始终有相当级别的市级和省级领导为陈志伟压案说情,有许多司法机关人员被收买,甚至专案组有的办案人员或被收买为其通风报信,或奉命倾向陈志伟办案。可见,陈志伟的“黑 社 会”组织基础多么坚固,“关系网”多么严密,“保 护 伞”多么牢靠。
  为使中央领导、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了解陈志伟“黑 社 会”组织真相和犯罪事实,尽快予以重拳打击,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害,还老百姓一个公平,还社会一个正义,还黑龙江省一个宽松清洁的经济发展环境,让我们剥开陈志伟的伪装,看看他的丑恶罪行吧!
  一、以陈志伟为首黑 社 会组织成员人所共知
  1、陈志伟:黑 社 会组织首领、一号人物,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指挥者。曾任海林市公安局警察,现任海林市检 察 院反贪局副局长,也是海林市九龙典当行的实际老板,多年来,采取非法手段敛财上亿元。陈志伟为了逃避律法制裁,将非法所得巨额财产转到他人名下,主要有:
  ①海林市一处约5000平方米的“九龙婚纱影楼”;
  ②海林市一处约3000平方米的“金太阳洗浴中心”;
  ③海林市一处“九龙典当有限公司”;
  ④二部落道一处50000平方米的山庄;
  ⑤海林市一栋350平方米别墅;
  ⑥海南省三亚市一处别墅;
  ⑦门市房大约30多个;
  ⑧高档轿车5台;
  ⑨银行存款5000多万元。
  2、董兵:黑 社 会组织的2号人物,陈志伟的大管家,是陈志伟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执行者。
  3、陈福广:黑 社 会组织的3号人物,是宝家宾馆总经理,常年负责放高 利 贷,并雇一批打手,实施绑 架、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4、李景明:黑 社 会组织成员,曾因涉黑组织犯罪被判刑20年,刚出狱不久,是黑 社 会组织的重要打手,主要负责放款和要账。
  5、小涛:黑 社 会组织成员,陈福广的司机,充当陈福广放贷和要账的打手(金牌打手)。
  以上是以陈志伟为核心的黑 社 会组织主要成员,还有其他混混打手若干人,他们有严密组织和规矩,其内部还有详细分工,经常在陈志伟的九龙典当行聚集开会,策划实施一桩桩违法犯罪活动。
  二、以陈志伟为首黑 社 会违法犯罪触目惊心
  (一)、对海林市广龙供热有限公司的犯罪事实
  海林市广龙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海林市规模最大的私营供热企业,公司主营居民供热、热力工程设计,施工、管网运行与维护等,共有供热管网总计80公里,现承担着17500户居民、企事业单位总计160万平方米的集中供热任务,设施设备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就是这样一个好端端企业,被陈志伟和广龙公司内部人员内外勾结,威逼恐吓,敲诈勒索,肆意破坏生产经营,不择手段疯狂敛财,现公司被糟蹋的举步维艰、难以为继。
  1、非法绑 架拘禁,强占两个公司88%股权
  2015年在11月2日下午,以陈志伟为首的黑 社 会人员,策划实施一起非法绑 架广龙供热公司前老总庞忠省的犯罪活动。陈志伟电话遥控指挥陈福广、李景明、董兵,勾结广龙供热公司企业内部人员齐咏梅等人,将广龙供热公司已经退休的前老总庞忠省,从牡丹江市挟持到海林市,非法拘禁在海林市林海大厦九楼的一个房间,陈志伟派十几个人看守庞忠省。
  陈志伟非法拘禁庞忠省,其真实目的是强迫庞忠省签订一份《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该《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内容是要将海林市广龙供热有限公司和海林市林海大厦有限公司(庞忠省名下宾馆)的各自88%的股权转让给九龙典当及王华刚(九龙典当、王华刚股权实为陈志伟一人所有)、李景明、齐咏梅、任丽华(陈福广妻子)、陈世学、刘禄等人。事实上,海林市广龙供热有限公司和海林市林海大厦有限公司总资产近4亿元,广龙供热公司实际欠九龙典当、王华刚、任丽华、李景明、陈世学、刘禄总计才2000万元(包括高 利 贷、利滚利),这几人却虚构7000万元,企图取得两个公司88%的股权。
  就在11月3日晚,丧心病狂、急不可耐的陈志伟电话指挥董兵、齐咏梅、李景明、陈福广等人威胁庞忠省,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让庞忠省签字,如果不签就威胁把庞忠省从九楼扔下去,并拿庞忠省的妻子儿女性命相威胁,无奈,庞忠省只得在《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上签字,将海林市广龙供热有限公司和海林市林海大厦有限公司近4亿元的资产的88%的股权转让给他们。11月3日晚上12点,被非法拘禁30个小时的庞忠省,在家属及公安干警的协助下才逃出来。11月4日早上1点多,庞忠省向海林市公安局报案,控告董兵、齐咏梅、李景明、陈福广等人非法拘禁罪行,最后公安局答复不予立案,结果不了了之。
  2、发放高 利 贷款,变相侵吞企业资材上亿元
  以陈志伟为首的黑 社 会组织豢养了一批打手,常年对外放高 利 贷,月利率5分至一角(借100元钱每月需偿还利息5元至10元),获得巨额不法收入,如果不能及时偿还,他们就打骂恐吓、拘禁绑 架。庞敬敏自2015年6月份接管广龙供热公司后(庞敬敏是广龙供热公司前任老总庞忠省的亲侄,因为前任老总庞忠省年龄大了,无力对广龙公司继续管理,于2015年6月13日,将广龙供热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庞敬敏,庞忠省已退休养老,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发现公司往来资金有严重问题,于是委托黑龙江省哈尔滨一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黑 社 会头目陈志伟从2009开始,与广龙供热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勾结,向广龙供热公司多次放高 利 贷,采取五分利、利滚利的手段,赚取大量不义之财。为避免资金继续被套走,新股东开始着手清理并杜绝高 利 贷债务,此举断了黑 社 会组织人员的财路,以陈志伟为首的黑 社 会人员,万般阻挠公司的财务审计调查,在绑 架拘禁前任老总庞忠省期间,逼其下令停止审计,开始疯狂破坏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了企业正常运转,广龙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陈志伟一伙煽动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去到银行阻止查账、无理取闹,导致企业贷款没有被批,现在企业因为长期支付高 利 贷、高利息,资金相当紧张。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表明,公司有上亿元资金被侵吞。
  (二)、对吉林省展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犯罪事实
  吉林省展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海林市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钱久海是公司法人代表,钱久远(钱久海弟弟)是公司出纳员,吉林省榆树人。
  1、敲诈勒索,强行霸占开发公司700多万元房屋
  2010年吉林展图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海林市购买了10万平方米土地,2013年正式开发建设海林市香山怡林小区。随后因形势不好,房地产销售出现困难,公司法人钱久海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向黑 社 会成员陈福广进行民间借贷。第一次借贷在2014年4月份,陆续向陈福广借款本金520万元,用香山怡林小区二期工程16号楼整栋-1-6层约6000平方米作为抵押(所有手续都在陈福广手里),约合人民币2300多万元。(注明:原借款是用1期价值700多万元房屋抵押的,经过协商后,换为2期的16号楼价值2300多万元的房屋作为抵押),可更换手续办理完毕后,陈福广却没将1期房屋归还于该公司,经多次讨要也没能归还,还要挟对方说你这是一房多卖诈骗行为,到现在陈福广仍霸占1期价值700多万元的房屋。
  2、欺诈蒙骗,侵占开发公司2160万元房产
  2014年末,黑 社 会成员陈福广说哈尔滨、五常的冯世清、陈松柏能帮展图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1000万元,帮公司倒贷缓解压力。展图开发公司同意后,为陈福广开具房屋48套、车库93套(实际总价约为2160万元)做为抵押,抵押金额为1000万元,随后到海林市房屋产权部门办理了房屋备案手续,房屋开给陈福广提供的两个人名下,身份信息由陈福广提供,冯士清、陈松柏两人房屋合同签字是由陈福广指定的其他人员代签的。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该公司开始向陈福广催要贷款1000万元,而陈福广无数次均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终没能将借款到位,于是该公司决定要回自己的房屋,经多次讨要也没有归还,就这样,展图房地产公司的财产明目张胆被侵占了。从始至终展图房地产公司也没见过冯士清、陈松柏。陈福广虚构事实,通过欺骗、利用黑 社 会势力等手段把展图房地产公司为其开具总价约为2160万元的房产据为己有,至今不还,给展图房地产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3、非法拘禁,绑 架控制公司法人钱久海31天。
  2015年7月12日晚上8点,在海林市展图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黑 社 会成员陈福广、赵国铭、梁向山、郭文龙带领其同伙60余人,持大砍刀、棍棒等各种器械,将售楼处进行包围并对公司法人代表钱久海进行控制,钱久海被他们连打带骂,轮流审讯,不让钱久海睡觉,每天只允许在食堂吃饭,上厕所有专人监控,有病不能去医院,陈福广要求钱久海签署一些协议及欠据并签署无理的项目转让协议,即将海林市香山怡林小区项目归陈福广所有,并威胁说若不同意钱远海就走不了。钱久海无奈之下又被迫签订欠据一份,金额150万元。之后陈福广把欠据交给了他的跟随小弟,并狂妄地说这就是给你的了。
  钱久海被非法拘禁至2015年8月11日,趁看守人员不备,逃离了控制,失去人身自由31天。
  4、打 砸 抢吓,肆意掠夺公司财产
  2015年8月11日,在获知展图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钱久海逃离后,黑 社 会成员陈福广余怒未消,带领其手下一伙人,于当日下午1点钟左右,来到开发公司售楼处,对公司财务人员钱久远进行逼问,并威胁道:若不说出钱久海去向就把你扔到大江里去淹死。然后陈福广及其手下多人开始实施殴打,从楼下打到楼上,又从楼上打到楼下,持续1个多小时,将公司钱久远打倒在床,头晕眼花、眼角破裂、面部浮肿,无法行走,然后陈福广要挟钱久远把公司所有用章交给陈福广。钱久远已经被打的无法动弹,被逼无奈交出卷柜钥匙,拿出公章、财务章、法人名章,陈福广强行将“三章”拿走。钱久远后到海林市医院检查住院,陈福广及其手下人员到处追查,给钱久远打电话,威胁说:如果住院找到你就打死你。无奈之下钱久远在2015年8月12日转院回老家吉林榆树医院住院治疗。
  在公司法人代表钱久海逃离后,陈福广还发手机信息进行威胁,要杀死钱久海全家(信息还保留着)。自2015年8月11日之后开发公司所有人员,都不敢再进入海林市香山怡林小区工地,致使工地瘫痪一年之久无法施工,公司售楼处的吸油烟机、燃气灶,以及工地里面的大理石等被陈福广一伙装车拉走,他们扬言:这是我的工地,随便拿,公司人员面对黑 社 会势力,无人敢阻拦。
(三)、黑 社 会陈志伟等人在其他领域的犯罪事实
  1、陈志伟非法采矿伐木,疯狂敛财获利几千万元
  早在1996年2月14日,原广龙供热公司法人代表庞忠省与海林市卢家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西亮子土地鞭炮厂院外以东以北的土地进行耕种,承包期间是1996年至2025年,合同签订后,庞忠省将承包土地转包给自己的侄子庞敬敏经营。2011年,陈志伟找到庞敬敏,说要在上述承包地旁边的海浪河采砂,当时双方有口头协议,采砂车经过庞家的承包地做过道,并答应给庞敬敏不低于10%的股份和帮助办理土地使用证及为该土地上的一处库房办理房照。之后陈志伟完全违背约定,他不只是将庞家土地作为过道,而是将从河里采的砂子、采砂的机器设备全部堆放在庞家耕地上,在耕地里挖沙,现已经无法耕种(后经海林市国土资源局测量,陈志伟破坏的耕地和林地共计106.80亩)。
  更疯狂将他家种的500多棵杨树(买时是15年的树龄)砍伐了。 
陈志伟违背约定破坏庞敬敏承包耕地、盗伐林木、非法采砂的图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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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xuan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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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xuanxuan5218 周四 十二月 01, 2016 7:50 pm

为防止犯罪事实败露,2011年9月21日,陈志伟以其儿子陈鸿铭的名义与卢家村委会签了一份荒滩地承包协议,而该荒滩地就在庞家承包地范围内,这一事实,陈志伟和卢家村委会都明知,却又重复承包。
  2015年5月份,在庞家向海林市公 安 局、国土资源局举 报陈志伟非法采矿、破坏耕地、盗伐林木之后,陈志伟让其儿子与手下董兵签订了一份虚假协议,内容是将承包的土地转包给董兵,日期提前签在2012年4月13日。很明显,沙场是陈志伟的,陈志伟是让董兵替他顶罪!对于这样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国土资源局和海林市公 安 局应该非常清楚,可随后发生的事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由于海林市国土资源局、海林市公 安 局、再加上卢家村委会故意出具假证,包庇陈志伟的犯罪事实,使陈志伟顺利脱身,他的替身董兵也大事化小,重罪变轻罪,多罪变一罪,海林市检察院最后以董兵非法占用土地罪起诉,2016年9月16号,海林市法院判决董兵非法占用土地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之前董兵一直是取保候审),就这样真正的犯罪份子陈志伟,在各方的保护下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依然逍遥法外。
  2、陈志伟寻衅打仗斗殴,肆意草菅人命。
  1997年冬天,当时在海林公 安 局上班的陈志伟和当时在海林第一派出所上班的刘畅等人,到海林金座歌厅唱歌。歌厅内碰上另一伙海林社会人古老四、古老五领着鸡西来的朋友也到金座歌厅玩。因为只有两个麦克风,古老四、古老五跟陈志伟说,能不能让一下,我鸡西来朋友了,陈志伟说让不了我也来朋友了。两人于是发生口角,狂妄的陈志伟当即拔出手抢对天棚开了一抢,又对着茶几玻璃开了第二抢,接着又对着歌厅吧台开了第三抢,却将站在吧台里一个叫爱夫的女服务员当场击毙。爱夫当年19岁,这一抢正打在爱夫心脏上。随后陈志伟逃跑,事后有人给了爱夫家8万块钱赔偿,爱夫全家搬到山东日照居住。
  当时的陈志伟身为公安干警,因为玩乐争抢麦克风就敢连开三抢,无视歌厅里那么多无辜群众,就是因为胆大妄为,视百姓生命如草芥,这明显是故意杀人!可当年这么大的一件杀人事件,海林市公 安 局却还配合陈志伟一方作了伪证,为陈志伟解脱,最后这事不了了之。
  这一起海林市人尽皆知的杀人命案,案犯陈志伟居然能瞒天过海,逍遥法外,之后的陈志伟照样在公 安 局上班,后来还调到海林市检察院当了科长。
  天理何在?!正义何在?!法律何在?!

  3、陈志伟一伙欺行霸市,强制交易攫取不义之财
  海林市房地产开发商高德君,在开发海林市委党校家属楼期间,陈志伟曾向高德君放高利贷,总计100多万元。2007年,高德君与陈志伟之间因还款产生分歧,陈志伟指使手下小弟汪忠卫和大勇,将高德君绑架至海林市外的一处山里,告诉高德君不按照高利息给钱,就将高德君活埋,将高德君打的脸上身上都是血,埋高德君的坑已经挖好了。让高德君给家人打电话说自己开发急用钱让凑钱,高德君亲属答应凑钱,同时感觉不对,向海林市公 安 局报了案。
  见事情败露,在回海林市内的道路上,汪忠卫和大勇拿出矿泉水将高德君脸上的血洗掉,海林市警察设卡堵住绑架高德君的车时,打开车门看到高德君衣服都是血,问是怎么回事,高德君不敢说,对警察说是闹着玩,没事的,警察也没有追究。因为害怕,高德君给了陈志伟60万元现金,又给了陈志伟700平方米的门市房,当时价值300-400万元,这时陈志伟才放过高德君。事后参与绑架的汪忠卫找过陈志伟,说:我在熊(东北话:勒索之意)高德君两个门市跟你没关系吧,陈志伟说你爱整你就整。汪忠卫授意后又吓唬高德君,高德君真怕被活埋,又给了他两个门市房,这两个门市在海林朝鲜一条街上,现在这两个门市也归陈志伟。陈志伟手下小弟汪忠卫和大勇,都是吸毒人员,汪忠卫现在被强制戒毒,大勇在逃。
  2015年8月份,陈志伟手下陈福广、李景明为了抢占包工头徐永江承包的海林市地下商业街的装修工程,纠集手下几十人拎着镐靶把徐永江的车砸了,并追打徐永江及其手下工人。他们一直追打到公 安 局门口,将徐永江及其工人多人打伤,其中一个工人的腿被打折成重伤。
  三、省公安厅立案调查举步维艰停滞不前
  今年7月份,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投诉黑龙江省海林市黑 社 会头目陈志伟吸毒、黑 社 会欺行霸市、非法敛财、杀人等罪行,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和黑龙江省公安厅于2015年10月份立案,省公安厅派省公安厅刑侦、打黑、纪侦、法制、督查五个部门组成调研组联合办案。经过近半年的侦查,认定为基本事实清楚,移交到牡丹江市和海林市的公安部门,到目前为止已停止涉案5名警察的工作,抓了几个黑 社 会人,但最多的关了10天,最少的关了3天,就以各种理由全都放了出来。当时这些人员被抓时,海林市的市民们都拍手称快,有的还燃放鞭炮庆祝,以为终于可以铲除滋生在海林多年的恶 瘤,但是现在看到黑 社 会组织成员一个个被放出来,老百姓又失去了信心,百姓们实在弄不清为什么事实如此确凿,包括陈志伟杀人命案的人员公安机关怎么能同意取保候审,不予处理呢?!
  海林市黑 社 会组织的根基真在是太强大了!
  虽然省公安厅领导对我们的投诉非常重视,但是在此案调查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阻力,我们认为基层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弄虚作假、偏袒、保护黑 社 会的行为。
  1、海林市黑 社 会头目陈志伟一伙在基层公安机关有保护伞。原办案人员没有变更, 办案人员在向举 报人调查取证时,对黑 社 会头目陈志伟不利的证词不记录,对陈志伟有利的记录,弄虚作假,有意偏袒黑 社 会头目陈志伟。杀人犯陈志伟、黑 社 会头子、吸毒,现仍逍遥法外未逮捕。
  2、对黑 社 会组织成员是不抓不办,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2016年9月3日晚上,全省吸毒大搜查,共抓获100多人,现场抓到陈志伟在吸毒,却第一个将陈志伟放了,陈志伟在海林市一直享有特权。
  3、海林市公检法机关违反办案程序。我们举 报的陈志伟破坏耕地、非法无证采矿挖沙的案件,海林市公 安 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没有向受害人进行核实、调查,也没有通知受害人到庭就已经判决完毕了,受害人权益没有得到保护。陈志伟还猖狂叫嚣:“我就采了,你爱哪告就哪告去,大不了工作我不要了。”董兵是海林市黑 社 会二号人物,顶名违法采石采沙案被举 报后司法机关一直不予办理,却突然在省公安厅领导批示后,才被海林法院判刑7个月缓刑7个月。

  4、海林市广龙供热公司的经济涉案人员仍逍遥法外。
  2010年11月,海林市广龙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从亚投行贷款2800万,2016年公司审计发现2800万元去向不明,公司财务上没有任何记载,还有其他诸多经济问题,我们向省公安机关进行了举 报,至今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这么大的案件,自举 报之日至今,没有任何音信。
  四、广大百姓对严惩陈志伟黑 社 会组织的呼声
  通过对陈志伟黑 社 会团伙犯罪案件调查前后的综合分析,我们认为黑龙江的“刀”已不能削自己的“把”儿了,我们只能跳出他们的势力范围,再次向全国人大、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反映此事,恳请有关领导能亲自过问此事,从速从严查处此案。我们的要求建议是:
  1、要求提高立案级别。建议由公安部立案,全国人大、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注并督办此案,切断陈志伟黑 社 会关系网络,加大办案力度。
  2、精心组织异地办案。我们现在反映的问题和证人证言,内部就有人向陈志伟通风报信,省公安厅领导批示当天陈志伟就完全知道。陈志伟及其手下手机被监听一事,他们也知晓,现在彼此联系都不用自己手机。如果不更换办案人员,此案永无出头之日。应从外省市抽调办案人员,强化办案力量。
  3、尽快挽回经济损失。这伙黑 社 会组织在海林市涉黑掠夺的资金至少4个亿,给企业、老百姓造成极严重的利益损失,所以,我们要求立即查处解决经济问题,给受害者一个基本说法,给海林市企业生产经营注入活力。
  4、严厉追责“保护伞”。对在该案件查处中,有的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有关领导干部,收受贿赂、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包庇保护、欺上瞒下等违纪行为,一并追查到底,严肃处理,做到反***无禁区。

举 报人:王月颖
    电话:13634539292
2016年11月30日

xuanxuan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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