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法委书记董仚生:恳请您明察秋毫关注一下和平公司事件
河北省政法委书记董仚生:恳请您明察秋毫关注一下和平公司事件
尊敬的董书记:
您好,感谢您能够在百忙之中看到这封信,也希望您能够以上率下,重树河北政法系统的雄风,为河北的改革开放事业,为建设美丽河北扫除妖魔鬼怪,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之所以提笔给您写这封特殊的信件,是因为我生于斯、长于斯,缘于对河北这个地方的钟爱之情,套用艾青的(我爱这土地)诗中的句子就是“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的缘故吧。言归正传,这几天包括搜狐、新浪、天涯等网站和论坛陆续刊登了(三级法院错裁糊判百万债务莫名上身)的报道,引起了国内舆论的一阵喧哗,点击阅读和转载量也到了必须值得重视的时候了。
报道内容很长,这里简要给您汇报一下吧。2014年12月,北京和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公司)突然收到邢台市桥西区法院邮寄的一纸传 票,随后便莫名其妙地被拖入武汉鑫汉奇门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汉公司)诉邢台广播电视台、河北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范增伟、王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这个案件历经桥西区法院一审、邢台市中院二审和河北省高院再审,三级法院在案件事实疑点重重,证据缺失无法佐证情形下,仅以一张连小学生都能辨别出的不具有签约权限的授权书,硬是将涉案的124万余元工程债务,强行扣到和平公司头上。
北京和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遭受不公平审判的事情,涉及到“邢台市桥西区法院”“邢台市中院”和“河北高院”三级法院,而且各地围观群众的质疑、吐槽、喊话可以说是“一波还为平息,另一波正在起”的状态,作为河北政法系统的一把手,不知董书记看到了没有呢?
恳请您明察秋毫关注一下和平公司事件,真正彻查背后的来龙去脉,应该也是您分内的事情吧,因为这件事情就是政法系统内部的事情,而且关乎到政法系统的公信力和声望,更关系到您自己的“吏治”的水平。再者说了,作为一个河北的居民,也不想我们这个省因为这件事情而“臭名远扬”,影响到省委、省政府建设富裕河北、美丽河北、平安河北、宜居河北的步伐。
真的,我是一介平民,也不想为谁“背书”。但我反复看了网上关于此事的帖子,并认真梳理之后,感觉到三级法院的判罚的确瑕疵不少,正如一个帖子提到的简直和(红楼梦)中的“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别无二致了。这也难怪有些网友发出惊人之问:朗朗乾坤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大河北”竟然出现了省、市、县“三级法院错裁胡判”?这究竟是怎么了呢?
就网上的几个帖子,除了帖子质疑的证据并不充分就妄下判断地方理由外,起码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您指派力量弄清。
一是面对重要证据含糊,其他证据没有闭环,涉案人员范某因做假章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情况下,为何三级法院竟然几乎异口同声做出了让和平公司背锅的判决。法律是国家公器,不是一块橡皮泥,现在三级法院引火烧身,将原本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审理成了有关司法公正的案件,如果帖子内容真实、客观,那么法院系统的政治生态之恶化就应该引起董书记密切关注了。
二是据资料显示,工程项目建设中,有两个很关键的自然人参与其中,一个是和平公 司所指向的代理人(和平公司指其冒充与造假委托书)范某,另一个是神秘人物王某。同时,帖子中反映一笔相关工程款,1000多万,最后竟然全部打到了王某的私人账户中。而工程最后却以不到600万元,转包给了一家公 司(鑫汉公司)。笔者虽然愚钝,但也知道现在国家对工程管理很是严格,都要经过严格的招标程序,而且不能层层转包,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却网友对人生产生了怀疑,王某究竟是何方得道高人,竟能绕过重重障碍而突围呢?莫非真如坊间传闻的是某某某的莫某吗?不得而知。
三是三级法院错裁糊判百万债务莫名上身”纠纷中,涉案的工程是邢台广电中心建设项目。这应该是国家投资的一个公共建设项目。既然是公告建设项目,就应该在程序、环节上严丝合缝,不能漏一点风,然而邢台广电中心对项目的招标以及后来的转包中,都好像是一个稻草人,这里边有无权钱勾兑的看不清的猫腻,也希望政法委能够彻查一下吧。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兴于微澜之间”,笔者认为,“三级法院错裁胡判”无论真实性如何,都是无风不起浪,肯定在一些方面存在问题而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而让和平公司感受到了法律裁决上的不公平,因此需要董书记秉公断案、明察秋毫。况且,在一个帖子中显示,负责邢台广电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是当时主管城建的副市长,而和平公司合同纠纷案发生之后,这位领导正好又被安排负责市政法委工作;而邢台电视台台长之前是市政府秘书长,项目是2013年5月交付使用的,作为合同履行人的他现在任临城县县长……这其中有没有官官相护的龌龊呢?如此判决是巧合,还是阳光下的阴谋呢,俺想破了脑袋也无法摆脱负面联想。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中写的“我向来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可能就是这样的强迫症心理吧。
尊敬的董书记,去年7月,河北原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今年4月,政法王张越也滚鞍落马,而今你正站在历史的风口浪尖之上,收拾前任遗留的烂摊子,让政法系统真正成为河北发展的护航者,确实不容易,也很忙,而且您也确实开始做了,非常值得钦佩。
今天,您在河北委政法委员会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就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全省政法干部强调,要从历史地位上认识(准则),从科学内涵上领会(准则),从行为规范上执行(准则)。同时,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用督查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篇报道我认真看了几次,也能够了解道你政法系统吏治的决心和信心,魄力和勇气,正是受了你正义的感召,我才斗胆给你写这封信,希望您能看到,并能以和平公司案件为突破口,真正扫清政法系统的雾霾,让每一个人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公平!
尊敬的董书记,作为一个河北人,我很爱惜河北的形象和声誉,更爱惜河北这块地方发展环境的优劣,真心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这件涉及法律公平与否的案件,给和平公司一个交代,也给广大热爱河北的人们一个说法,谢谢!
最后,祝董书记工作顺心、生活愉快、家庭幸福、事业突飞猛进!
逍遥子
2016年11月1日
您好,感谢您能够在百忙之中看到这封信,也希望您能够以上率下,重树河北政法系统的雄风,为河北的改革开放事业,为建设美丽河北扫除妖魔鬼怪,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之所以提笔给您写这封特殊的信件,是因为我生于斯、长于斯,缘于对河北这个地方的钟爱之情,套用艾青的(我爱这土地)诗中的句子就是“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的缘故吧。言归正传,这几天包括搜狐、新浪、天涯等网站和论坛陆续刊登了(三级法院错裁糊判百万债务莫名上身)的报道,引起了国内舆论的一阵喧哗,点击阅读和转载量也到了必须值得重视的时候了。
报道内容很长,这里简要给您汇报一下吧。2014年12月,北京和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公司)突然收到邢台市桥西区法院邮寄的一纸传 票,随后便莫名其妙地被拖入武汉鑫汉奇门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汉公司)诉邢台广播电视台、河北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范增伟、王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这个案件历经桥西区法院一审、邢台市中院二审和河北省高院再审,三级法院在案件事实疑点重重,证据缺失无法佐证情形下,仅以一张连小学生都能辨别出的不具有签约权限的授权书,硬是将涉案的124万余元工程债务,强行扣到和平公司头上。
北京和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遭受不公平审判的事情,涉及到“邢台市桥西区法院”“邢台市中院”和“河北高院”三级法院,而且各地围观群众的质疑、吐槽、喊话可以说是“一波还为平息,另一波正在起”的状态,作为河北政法系统的一把手,不知董书记看到了没有呢?
恳请您明察秋毫关注一下和平公司事件,真正彻查背后的来龙去脉,应该也是您分内的事情吧,因为这件事情就是政法系统内部的事情,而且关乎到政法系统的公信力和声望,更关系到您自己的“吏治”的水平。再者说了,作为一个河北的居民,也不想我们这个省因为这件事情而“臭名远扬”,影响到省委、省政府建设富裕河北、美丽河北、平安河北、宜居河北的步伐。
真的,我是一介平民,也不想为谁“背书”。但我反复看了网上关于此事的帖子,并认真梳理之后,感觉到三级法院的判罚的确瑕疵不少,正如一个帖子提到的简直和(红楼梦)中的“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别无二致了。这也难怪有些网友发出惊人之问:朗朗乾坤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大河北”竟然出现了省、市、县“三级法院错裁胡判”?这究竟是怎么了呢?
就网上的几个帖子,除了帖子质疑的证据并不充分就妄下判断地方理由外,起码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您指派力量弄清。
一是面对重要证据含糊,其他证据没有闭环,涉案人员范某因做假章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情况下,为何三级法院竟然几乎异口同声做出了让和平公司背锅的判决。法律是国家公器,不是一块橡皮泥,现在三级法院引火烧身,将原本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审理成了有关司法公正的案件,如果帖子内容真实、客观,那么法院系统的政治生态之恶化就应该引起董书记密切关注了。
二是据资料显示,工程项目建设中,有两个很关键的自然人参与其中,一个是和平公 司所指向的代理人(和平公司指其冒充与造假委托书)范某,另一个是神秘人物王某。同时,帖子中反映一笔相关工程款,1000多万,最后竟然全部打到了王某的私人账户中。而工程最后却以不到600万元,转包给了一家公 司(鑫汉公司)。笔者虽然愚钝,但也知道现在国家对工程管理很是严格,都要经过严格的招标程序,而且不能层层转包,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却网友对人生产生了怀疑,王某究竟是何方得道高人,竟能绕过重重障碍而突围呢?莫非真如坊间传闻的是某某某的莫某吗?不得而知。
三是三级法院错裁糊判百万债务莫名上身”纠纷中,涉案的工程是邢台广电中心建设项目。这应该是国家投资的一个公共建设项目。既然是公告建设项目,就应该在程序、环节上严丝合缝,不能漏一点风,然而邢台广电中心对项目的招标以及后来的转包中,都好像是一个稻草人,这里边有无权钱勾兑的看不清的猫腻,也希望政法委能够彻查一下吧。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兴于微澜之间”,笔者认为,“三级法院错裁胡判”无论真实性如何,都是无风不起浪,肯定在一些方面存在问题而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而让和平公司感受到了法律裁决上的不公平,因此需要董书记秉公断案、明察秋毫。况且,在一个帖子中显示,负责邢台广电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是当时主管城建的副市长,而和平公司合同纠纷案发生之后,这位领导正好又被安排负责市政法委工作;而邢台电视台台长之前是市政府秘书长,项目是2013年5月交付使用的,作为合同履行人的他现在任临城县县长……这其中有没有官官相护的龌龊呢?如此判决是巧合,还是阳光下的阴谋呢,俺想破了脑袋也无法摆脱负面联想。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中写的“我向来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可能就是这样的强迫症心理吧。
尊敬的董书记,去年7月,河北原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今年4月,政法王张越也滚鞍落马,而今你正站在历史的风口浪尖之上,收拾前任遗留的烂摊子,让政法系统真正成为河北发展的护航者,确实不容易,也很忙,而且您也确实开始做了,非常值得钦佩。
今天,您在河北委政法委员会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就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全省政法干部强调,要从历史地位上认识(准则),从科学内涵上领会(准则),从行为规范上执行(准则)。同时,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用督查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篇报道我认真看了几次,也能够了解道你政法系统吏治的决心和信心,魄力和勇气,正是受了你正义的感召,我才斗胆给你写这封信,希望您能看到,并能以和平公司案件为突破口,真正扫清政法系统的雾霾,让每一个人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公平!
尊敬的董书记,作为一个河北人,我很爱惜河北的形象和声誉,更爱惜河北这块地方发展环境的优劣,真心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这件涉及法律公平与否的案件,给和平公司一个交代,也给广大热爱河北的人们一个说法,谢谢!
最后,祝董书记工作顺心、生活愉快、家庭幸福、事业突飞猛进!
逍遥子
2016年11月1日
xiaowxiang- 帖子数 : 318
注册日期 : 1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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