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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修县政府你好牛,国家最高法院算个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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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修县政府你好牛,国家最高法院算个X! Empty 江西永修县政府你好牛,国家最高法院算个X!

帖子  随风而去 周三 三月 06, 2013 10:17 am

素来民不与官斗,若非逼入绝境,一个民企怎敢跟政 府对着干?正是因为有永修县这样史上最牛的县政 府,才有了如今鹏伟公司的漫漫维 权路。
若非永修县政 府一而再再而三尽“拖字诀”之能事,不是满口承诺退还款项却了无音讯,便是直接不参加最高院协调会议,拒不执行最高法院判决,弃鹏伟公司及其数百名员工的损失于不顾,鹏伟公司怎敢胆大包天对阵最牛县政 府?
如今,永修县政 府不仅仍未正视鹏伟公司及其员工们的损失与利益,却往其身上泼脏水,称其为“卑劣”的公司。事实上,与史上最牛气的永修县政 府相比,永修县长徐耀纯曾经牛逼烘烘的威胁说:你们再上 访就把你们抓起来。鹏伟公司怎敢放肆?只得为自己辩驳一二。
县政 府最牛之一:
合同与《推介书》、《可行性报告》宣传不符,“一句酒话”推诿责任
2006年5月10日,成都鹏伟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8228万元竞得永修县鄱阳湖区域6、7、8号采区采砂权,并与永修县采砂办签订了《采砂权出让合同》。
但是,《合同》中提到的年控制采量为1740万吨,与永修县采砂办在“中国投资在线”网站发布的公开拍卖《推介书》中宣传的信息出入过大。先前宣传的开采期长达200天,销售额可达7—10亿元,由此计算出的可达一亿吨以上年采砂量已明显大幅度缩水。
鹏伟公司对此提出异议,永修县县 委、县政 府主要领导解释采量限制是“为了对付省政 府的检查”,并承诺采砂量“实际不受限制”。再加上在此前,鹏伟公司已交付永修县政 府1000万元的保证金,即便再有异议却已无退路,只得姑且相信永修县 委县政 府,将此事搁置一旁,被迫与其签订《合同》。
同年8月18日,因鄱阳湖百年不遇旱灾水位下降,致采砂船不能作业,鹏伟公司开采不得不终止。永修县政府以鹏伟公司运砂达20900船次的平均吨位估算出实际采砂量,称其超过年控制采量达2306万吨。且不说其估算方法极不科学,事实上砂船从100吨-1000吨装载量不等,因2006年干旱绝大部分都是小吨位船舶,而该县政 府却全部按照1000多吨荷载量计算,若按照此种说法,县政 府不监管年控制量,造成超额开采上千万吨,难道不是渎职么?在超量开采过程中,永修县政 府为什么不予制止?鹏伟公司作为一个小小的民企,敢在永修县一亩三分地上超量开采?笑话!
事实上,根据《推介书》、《可行性报告》载明的投资回报计算方法,投资一亿元可回报5000万元,按永修县政 府的说法,鹏伟公司实际采量2306.7015万吨计算,鹏伟公司实际总收入才为5534余万元,减去泵船费用总共才有3000万而已,与其支付的8228万元相比,其仍然处于巨额亏损倒挂状态。如若不然,当初鹏伟公司岂会以1.1亿元(含3550万元税 费)投资此项目?
当鹏伟公司一纸状书告到法院,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该县人 大副主 任李小芳竟然讲:对采砂量为“应付上级检查”作出解释为“这是县 委书 记在酒桌上的一句戏言,不算数”!试问,在一个投资额高达1.1亿元的招商引资谈判中,一个县 委书 记所说的话居然以“一句酒话”推诿责任,永修县政 府还有何公信力?还有哪个投资商愿意相信这样一个轻易失信的县政 府?不仅如此,数百名员工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永修县政 府却拿员工的上 访称为“冲 击省信 访局”,给鹏伟公司泼脏水不说,也是在剥夺每一个公民上 访的权力!一句酒话推诿了所有的责任,作为一个县政 府又到底置民生于何地?
县政 府最牛之二:
未开工先交3550万元税 费,至今未见其税 票
在投资商还未开工的情况下,永修县政 府强制要求其交3550万元税 费,牛气毕现!永修县给鹏伟公司的解释是,“为了不被税 务局天天上门查账”。但是,鹏伟公司自2006年交付3550万元税费以来,至今未见永修县出具税 票,只有县政 府写的收 据(行政事业性收 据,而且注明是拍 卖款)。
直至2009年底,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在法官的要求下,永修县才拿出应一时之急的300多万的假发 -票。
按理说,一个企业交付税 费,在十五日之内必须上缴国 库,也会收到税 票凭证,但是永修县政 府并未按时缴纳税 费,也未提供鹏伟公司缴纳的3550元税 票。据说2012年该县政 府不知从哪里搞来以鹏伟名义的800万所得税 票。先不论该票的真实性、时效性如何,但就所得税而言是只有在一个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的所得税。试问鹏伟公司遭遇2006年鄱阳湖自然灾害提前停止采砂,亏损几千万情况下何需缴纳所得税?
永修县政 府一直牛气哄哄地说在网上可以查询相关票 据,那永修县政 府敢不敢把2006年的3550万元税 费单据晒出来!?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税 票号与税 票时间是否相符,一看便知!
县政 府最牛之三:
对最高院判决置若罔闻,尽“拖字诀”之能事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平原则,于2009年12月19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赣民二初字第12号判决书;判令永修县人民政 府同时判决县政 府采砂办退还鹏伟公司采砂权出让款1079.54万元,并要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内执行。
而时间一天天过去,早已过了30日内退还鹏伟公司采砂权出让款1079.54万元的日子。鹏伟公司向江西省法院申请执行,经省法院执行局协调,县 委书 记韩胜球及张副县长代表政 府承诺一个星期内将退款打给省法院执行局,但是在会议结束后,永修县便了无音讯,还款之事更是无从谈起。此后,永修县政 府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均被驳回。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召集永修县和鹏伟公司在最高检察院调节,永修县 委书 记韩胜球及该县一班领导同意退回鹏伟公司两千万!未曾料到,待永修县领导回去后对鹏伟公司说只退一千五百万,要就要不要就走人!真牛啊!连最高检察院都不放在眼里!
2007年鹏伟公司曾主动提出出资七千万元继续第二轮投资该项目,但县政 府并未采纳该提议,而是选择了另外一家出价五千万元的公司。永修县政 府宁愿放弃解决彼此问题又双赢的方案,而且能多为该县赢得两千万收益的事情,居然被该县政 府拒绝!这样的招商引资到底有何猫腻,却让人完全读不懂。
永修县政 府拒不执行最高法院的判决,时任九江市市 长曾庆红(女)串通多名九江籍人 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 大施压。最高人民法院终在其联名施压下,才不得不于2011年8月24日再次受理此案。九江市 长曾庆红(女,现任江西省副省 长)讲:“我们有权利上诉!”你们政 府有权利上诉,但作为永修县政 府的上级领导,你曾市长有权利干预司法吗?更何况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上 诉并不影响执行,而指示永修县政 府不理睬法院执行而公然抗法!?堂堂的市 长不该是法盲吧?令人更不可思议的事又发生了。这真是牛气冲天的县政 府!连最高人民法院也惧怕他们三分!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生效两年后,在永修县政 府多次再审申请驳回的情况下,该案居然还能进行再审!
201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实地勘察后,通知永修县政 府领导第二天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协调会,县政 府接到通知答应前往,但是协调会举行当天,最高法院几名法官等了一天也未见到该县领导,只好在第二天悻悻地返回北 京,面对最高法院永修县政 府竟然耍起了躲猫猫!
2012年10月,在由江西省省 委副秘 书长、信 访局 局长朱荣辉主持协调会上,县政府采砂办领导对此事发言时,省 委副秘书 长毫不留情地讲:“你不要再多说了,你们屁股上的屎都没擦干净,有什么好说的呢?现在必须依法办事,你们永修县必须依法办事!该退鹏伟公司的款项抓紧退回!你们县里不好处理就找中间人(指九江市政 府)来谈。”此时,参加协调会的九江市赵副市 长、永修县县 委邹书 记均表态,会想办法,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这个事情。可直至今日却再一次了无音讯。
对此案,原江西省省 委书 记苏荣、原江西省省 长吴新雄都曾亲自批示永修县必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可永修县政 府居然可以连省 委书 记、省 长的批示都可以无动于衷不理不睬。真牛啊!
时间过去了一年又一年,鹏伟公司面对永修县政 府的“拖字诀”、“躲 猫 猫”极为无奈,对其拒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更是没办法,如今该案仍然悬而未决,永修县拒不执行判 决在先,后又动用政 府资源施压,不仅没把民企的损失放在眼里,连员工们基本权益都无法保障,还一度在网上试图掩盖事实、混淆视听,给鹏伟公司泼脏水,这样牛气的县政 府,鹏伟公司又能奈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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