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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泉发物业股东翟顺海倚仗黑色保护伞,公开欺诈业主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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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随风而去 周一 八月 29, 2016 6:38 pm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得不说这句话简直就是真 理,就好比在这个鱼龙混杂的社 会里,什么样人都有,有好人,也有坏人。好人就像雷锋叔叔这类的,坏人嘛,就好比翟顺海这型的。翟顺海是何人?怎么上了恶 人榜?人家可是北 京泉发花园物业的四大股东之一,来头可不小。他仗着背后有黑色保护伞的撑腰,公开诈骗泉发花园的众多业主,获取巨额骗款。然而有关部门视而不见,让受害业主哭诉无门。
  
  2011年6 月,北 京泉发花园芳苑127号的业主向业委会魏跃、胡桂杰两名工作人员举报:北 京泉发物业经理张继贵让她向北 京泉发物业的四个股东的账户上打入过户款、规划罚款、土地款,合计几十万元。四名股东的名字分别是:翟顺海、陈刚、封耀文、刘纪涛。打完款项后,北 京泉发物业张继贵给她一张盖有朝 阳区崔各庄乡马泉营村委会财务章的收据。事后她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有了向业委会举报的举动。接到这名业主的举报后,魏跃马上和朝 阳区崔各庄乡党 委书 记张树宝联 系,然后将崔各庄乡马泉营村委会书 记徐文章叫到乡政 府,经过辨认后,确定盖在收据里的财务章不是马泉营村委会的。
  
  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党 委书 记张树宝就给北 京市朝 阳区公 安分 局刑侦北部 队打电 话要求彻查此事,泉发花园的多名业主也商量到朝 阳区分 局报案。接待泉发花园业主的是朝 阳公 安分 局刑 警郝海峰,他们一共去了六趟公 安分 局,直到2011年10月份才得到郝警 官的回 复。他表示假印章涉嫌诈骗,已经立案了。但是泉发花园受骗业主至今还没有收到关于此案 件的任何消息。按耐不住的127号业主多次去朝 阳区公 安分 局询问此案,但都得到相同的答 案:此案挂着了。根据别人的说法,是因为翟顺海花了五百万铲了。
  
  被翟顺海诈骗的业主不只是北 京泉发花园芳苑127号的业主,还有其他的业主。目无法纪的翟顺海竟敢公开发通知,擅自鼓励业主在自家院子里加建房子。每平方米审批费收4500元,从中获取了几亿 元人 民币,这些钱来自业主和施工队的。由田希库、?陈文海、王 新明等三名包工头代收打到四个股东他们个人或配 偶账户上。此外,翟顺海等四名股东还自拟名目收取业主们的过户费,资金高达上亿 元,以同样的方式打款到他们股东的私人账户上。
  
  根据我 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 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 家机 关的公文、证 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管 制或者剥夺政 治权 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管 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翟顺海伙同其他三位股东私造 假公章、擅自收取业主过户费、加建房子审批费,涉嫌伪 造公 章罪和巨额经济诈骗罪,根据我 国刑法翟顺海等人应该受到法 律的严 惩。然而他们现在依旧逍 遥 法 外,拿着业主们的血汗钱肆意挥霍。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为何翟顺海等人可以逃脱法 律的制裁,成为漏网之鱼?很明显,翟顺海的后面肯定有把黑色的保护伞在为他擦屁 股。所以关于业主向朝 阳区公 安分 局举报他的案例就被有关部门给挂起来了,就算立案了,有关部门也不查不办。就像翟顺海负责的盛唐广 场,那么大的违建大厦,加上12栋违建别墅,如果没有黑色保护伞,是不可能顺利完工的。在两年的建设工期里,被业主举报数次,就算城 管局来了也无法 制止,最后完工了照样投入使用。这都是为什么呢?还不就是因为有关部门不作为,没有坚持为 人 民 服 务的原则,刻意包庇翟顺海,充当其背后的黑色保护伞。也正是因为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助长了翟顺海等人的犯罪威风,他们以为自己可以一手遮天,便肆意榨取业主血汗。所以说翟顺海等人的罪行除了和自身贪得无厌的本质有关,与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也是逃脱不了干系。
  
  天 网恢恢疏而不漏,我 国是个讲究法 制的国 家。而天子脚下竟然出了翟顺海等目无法纪之人,若不早日严 惩,何以服民心,如何给北 京泉发花园被骗业主们一个交代?在此,希望朝 阳区有关部门能够早日彻查此事,以正 法 治之风。
随风而去
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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