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梅山村支书郑耀森破坏千亩水田 侵吞巨额集体资产(转)
诏安县梅山村支书郑耀森破坏千亩水田 侵吞巨额集体资产(转)
已经修建好的部分鱼塘
全体村民的联合签名控告书
事由:郑耀森多年来利用权利强占村民耕地挖成鱼池依刑法三百四十二条规定属非法占用耕地罪,近千亩暗包给其包哥郑耀明、其妻郑细妹及村长吴水平之子吴剑林、侵占村民集体财产多达一千四百万元。从“珍珠”台风以来群众受灾严重各级政府多次拨救灾款二百多万群众沒有得任何救灾款都被侵吞、,依照刑法第271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多次雇打手打村民、带有黑社会组织横行乡里依刑法刑法第293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1、去年梅山村农田改造为名利用国家近千万为自已建造鱼池。2、2010年强行把庙西、黄厝寨350亩村民水田耕地挖成鱼池,随意剥夺村民经营权、220亩公开标包给外村每亩每年租金1409元,郑耀森留130“肥池”暗包给其妻郑细妹每亩每年租金820元租期30年,与公开标包差价:260.4万元,侵占村民财产260.4万元。
3、2011年底郑耀森利用职权将四君埭115亩鱼池和银埭110亩分别暗包给吴水玉、其哥郑耀明,每亩每年100元,按公开承包价格每亩每年租金1200元,承包期30年。侵占集体财产735万元。
4、2004年郑耀森利用权利将大溥埭85亩鱼池暗包给其哥郑耀明每亩每年租150元,承包期30年,按时价每亩每年租1200元,侵占集体财产267万元。
5、从2006年政府拔给农民“粮食特补”款每年每亩50元,只有2011年发给村民每41元10年每人17元。余下4年占为已有***
6、梅港公路路基工程暗包给其哥耀明造成梅山村长期付款给其哥(具体金额不清)因村务长期沒公开。强行收路费全村每人口200元及建房每平方米200元、多年合计约有两百多万。
7、2000年9月21月抢取正在放养村民林计元鱼塘二个给其哥郑耀辉(三兄)。
8、2009年夺取村民林色坤养殖网池叫打手数十人打伤林色坤法医鉴定轻伤害,因财大气粗没有解决。
9、郑耀森在2008年4月把处于店前大窟头属于耕地保护田十亩以建村部为名强占为自已和他几个兄弟姐妹建别墅、余下卖给村民,梅山村部只占四百平米还不到郑耀森自已家的一半,这10亩耕地是郑勇平、郑龙平等八户村民顿以生存田地。
10、2008年至2012窄取村民厝地建筑收费150宗,每平方收费200元,共收取二百多万元。
11、2007年因挖断村民‘小黑’石条发生口角叫打手打“小黑”12、2011年坑边村宅基地20亩暗卖给梅洲吴基容具体金额不清,
13、2011年郑耀森从庙西至官沧高压电线及电杆拆为自已使用。14、2011年坑边面前溥埭和大埭溥共60亩分别暗包给村长之子及郑耀森的包哥郑耀明,价钱不清。15、因群众不满今年梅山村发给庙西自然村村民每人口三百元(农田补助费)但又在村收据内写自愿捐资建学校每人口又扣两百元、请问学校建在那里这几十万又可拿去大吃大喝送礼农民无奈接受被扣款。16、自2005以来梅山多次受灾政府多次拨线村民从未得一分钱。群众敢愤不敢言,没视国家法律长期利用责务侵占村民和集体财产,全体村民都不知道投标,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十五条规定要三分之二村民户主通过才能标包。因村财长期没有公开未能了解其他***数额。现在全村近千人口被占近千亩耕地已沒有生活来源,部分余下水田千多亩因村书记做鱼池岸没排水地方没耕作。强烈要求市以上纪委、政法部门查处此事(不能有乡干部参与调查因为有乡政府领党委技持和保护他才敢)、我们村民诚恳请你们父母官到梅山村看现场一目了然,我们反映情况句句都真实,我们求要实事求事查访依法处理。多次向乡、县反映未果。县派员调查回复群众“郑耀森承包的鱼池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公开标包”请问你们调查人员全村不到两百户却有一百三十户名联名控告为什么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代表大会?什么时候公开标包?请问调查人员是否有到梅山村问过村民实际情况??如果沒有这些调查从何来?如果沒彻底调查或袒护全体村民不怕生命财物至京上访。
全体村民:两页一百三十户主联名、因四十多出户外出打工部分,(全村约198户)
2012.3.10。县委派员调查没有走访群众只听乡政府汇报,没有到里问村民。全村不到二百户有一百三十户有联名控告、因四十多户外出打工,连村长书记的亲戚都在联名告他,我们以上说的句句真实没有一句假话希望你们能多帮助我们维护正义我们全村感谢你们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如果你们来实地采访调查我们愿意出你们所有经费,如果不实我们全村愿望负刑事责任。梅山村民联系人:吴义福电话1355967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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