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恶少无端暴殴少年惨死 公安局庇护凶手逍遥法外(转载)
众恶少无端暴殴少年惨死 公安局庇护凶手逍遥法外(转载)
控告状
控诉人:王根明 住安阳县伦掌乡众乐村,男,汉族,身份证号410522196305161198,联系电话:18337234702
被控诉人:安阳县公安局局长孔宪金罪恶势力的保护伞
李银行住安阳县史丰乡英烈村
徐永政(徐小虎)住安阳县史丰乡英烈村(原安阳县公安局副局长魏书平外甥)
控诉请求:
请求依法惩处犯罪嫌疑人李银行故意伤害他人致使人命的犯罪行为,并追究安阳县公安局第一责任人孔宪金的相关责任。
河南省安阳县公局伦掌派出所,长期以来,无视党纪国法,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安伞,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后果特别严重,实属国内罕见!
作为被公安局陷害的众多人之一的王根明,诉说我儿子王佳鑫被害经过,我儿是初中三年级学生,2012年5月12日,到伦掌中学补课,在进校门时,被本校二年级学生李银行纠集的十多人强行带到偏僻处,不分青红皂白,对我儿惨无人道地疯狂击打,导致我儿身体内脏全部被暴力损伤,体内有大量积液、淤血,经安阳市中医院全力抢救,因伤势严重,于2012年6月5日抢救无效死亡!
命案发生后,辖区办案民警孙永亮对如此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处心积虑地帮助杀人凶手开脱罪责,受害人家属要求对王佳鑫的尸首进行司法鉴定,查明死因。但是,安阳县公安局却舍近求远,告诉受害人委托了湖北省一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1012年9月,孙永亮给了我一份没有鉴定单位、没有鉴定人签名、没有鉴定日期的尸检鉴定报告,该鉴定意见荒唐地认为:"王佳鑫死于"癌症",与被殴打没有因果关系"!孙永亮以所谓的"司法鉴定",只是对打人凶手处以行政拘留了事。
我儿子在被打死之前,身体素质良好,根本没有什么疾病,更没有什么所谓的"癌症",学校多名老师做了身体素质良好的证明。
控诉人不服派出所出具的所谓"司法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孙永亮委托北京市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再次鉴定,由于公安局暗箱操作,北京司法鉴定中心炮制了一份与前者如出一辙的"鉴定意见。"
近一年多来,我一直不断向各级有关部门信访,反映冤情。但是,安阳县公安局少数官员却无视上级领导的指示,阳奉阴违,百般推诿,压案不查。
徇私枉法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肮脏的权钱交易。
在当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安阳县公安局少数官员无视法律,不顾事实真相,混淆黑白,颠倒是非,视百姓生命为草芥,已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
请求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严惩害人凶手李银行、徐永政,并对安阳县公安局第一责任人孔宪金局长作出相关责任的处理。
控诉人:王根明
2013年11月17日
控诉人:王根明 住安阳县伦掌乡众乐村,男,汉族,身份证号410522196305161198,联系电话:18337234702
被控诉人:安阳县公安局局长孔宪金罪恶势力的保护伞
李银行住安阳县史丰乡英烈村
徐永政(徐小虎)住安阳县史丰乡英烈村(原安阳县公安局副局长魏书平外甥)
控诉请求:
请求依法惩处犯罪嫌疑人李银行故意伤害他人致使人命的犯罪行为,并追究安阳县公安局第一责任人孔宪金的相关责任。
河南省安阳县公局伦掌派出所,长期以来,无视党纪国法,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安伞,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后果特别严重,实属国内罕见!
作为被公安局陷害的众多人之一的王根明,诉说我儿子王佳鑫被害经过,我儿是初中三年级学生,2012年5月12日,到伦掌中学补课,在进校门时,被本校二年级学生李银行纠集的十多人强行带到偏僻处,不分青红皂白,对我儿惨无人道地疯狂击打,导致我儿身体内脏全部被暴力损伤,体内有大量积液、淤血,经安阳市中医院全力抢救,因伤势严重,于2012年6月5日抢救无效死亡!
命案发生后,辖区办案民警孙永亮对如此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处心积虑地帮助杀人凶手开脱罪责,受害人家属要求对王佳鑫的尸首进行司法鉴定,查明死因。但是,安阳县公安局却舍近求远,告诉受害人委托了湖北省一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1012年9月,孙永亮给了我一份没有鉴定单位、没有鉴定人签名、没有鉴定日期的尸检鉴定报告,该鉴定意见荒唐地认为:"王佳鑫死于"癌症",与被殴打没有因果关系"!孙永亮以所谓的"司法鉴定",只是对打人凶手处以行政拘留了事。
我儿子在被打死之前,身体素质良好,根本没有什么疾病,更没有什么所谓的"癌症",学校多名老师做了身体素质良好的证明。
控诉人不服派出所出具的所谓"司法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孙永亮委托北京市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再次鉴定,由于公安局暗箱操作,北京司法鉴定中心炮制了一份与前者如出一辙的"鉴定意见。"
近一年多来,我一直不断向各级有关部门信访,反映冤情。但是,安阳县公安局少数官员却无视上级领导的指示,阳奉阴违,百般推诿,压案不查。
徇私枉法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肮脏的权钱交易。
在当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安阳县公安局少数官员无视法律,不顾事实真相,混淆黑白,颠倒是非,视百姓生命为草芥,已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
请求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严惩害人凶手李银行、徐永政,并对安阳县公安局第一责任人孔宪金局长作出相关责任的处理。
控诉人:王根明
201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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