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沈阳中级法院反映张俊民操纵两起虚假诉讼案(转载)
向沈阳中级法院反映张俊民操纵两起虚假诉讼案(转载)
辽宁省高院、沈阳市中院、和平区法 院:
辽宁省检 察院、沈阳市检 察院、和平区检 察院:
尊敬的辽宁省沈阳中级法 院院长周维远、和平区法 院院长李清杰:
您好,我们向沈阳市和平区法 院网上实名反映沈阳市和平区人 大代 表、黑 恶势力张俊民一手策划了两起虚假、恶意诉 讼案,案号为:(2014)沈和民三初字第775号及774号,原告张俊民在2014年3月以欠高利贷为由,组 织黑社 会人员,用威胁、敲诈、拉拢、诱骗等手段接管控 制了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被告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根本就不欠原告张俊民钱的情况下,张俊民 反而侵吞拿走了被告1400万元。张俊民以被告买假汽车大本为由威胁、迫使被告杨庆福屈服,给张俊民写了多个无 中 生 有的借款,实施恶意诉 讼。原告张俊民通 过这两起恶意虚假诉 讼案,凭空非法侵吞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1380万元的财产。
恶意诉 讼案的事实和理由:
张俊民在2014年3月就已经控 制了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沈阳和平区法 院的这两起诉 讼,原告被告都是张俊民一人在操纵,被告杨庆福和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当时受到张俊民蒙骗和要挟。
(2014)沈和民三初字第775号和774号案涉案金额800万元,竟然按简易程序审理,实施闪电审判,法 官暴敬军对原告的诉求极力保护,对原告诉 讼的理由却只字未提,原告告被告欠借款至今未还等情况,法 官为什么不要求原告被告当庭质证?
6 月24日送达到被告单位,仅一个小时就在和平区法 院调解、审判结束。即使简易程序也应该有举证期,被告的诉 讼权 利哪里去了?在庭审时,原告被告对借款还款没有任何争议,并且审判后一周就要求还800万元。没有争议就没有诉 讼,诉 讼的目的是主张诉求,没有争议何来的诉求?这起假案也太明显了。
被告杨庆福在庭审时为什么非常顺从原告,因为在这时杨庆福的公 司早已被张俊民接管,张俊民以杨庆福购 买假的汽车大本胁迫杨庆福,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否则就把你送进去,在这样的威胁下,该两起案 件的调解,从根本上违背了调解自愿的原则。
原告张俊民在进行774、775诉 讼时,与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及杨庆福个人之间根本就不存在借款关系,非但如此,张俊民 反而在接管控 制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的过程中,侵吞庆鑫公 司1000多万元的资金,我们有详细的清单和证人证言。
理由:
一、原告诉被告在2013年至2014年658.33万元,至今未还。这与事实完全不符,真 相是庆鑫公 司不但不欠张俊民钱,反而被张俊民侵吞了一千多万的财产。
二、诉 讼的背景:原告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的这起诉 讼:
借张俊民的款:2013年7月1日、8月7日、11月7日、11月1日三次借给杨庆福500万元,张俊民实际支付给杨庆福380万元。
还张俊民的款:
2014年1月23日杨庆福还给张俊民113万元;
3月份杨庆福把一笔应收款320万元转账给张俊民抵还借款;
5月30日杨庆福用银 行卡转款给张俊民90万元还借款。
除此之外,张俊民还另外侵吞公 司的应收款1000多万元。
6 月9日张俊民起诉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之时,根本就不存在借款未还之说。
2014年3月到4月间,张俊民以没有还完借款为由,采取打骂、威胁、恐 吓、欺 骗、拉拢等手段,张俊民多次提出强行接管企业的要求,在庆鑫公 司和张俊民的会馆几次打骂威胁,提出接管企业。之后的一天,张俊民开来四至五辆汽车,从车上下来十几人,拿着刀枪棍 棒,追打不同意张俊民接管企业的杨庆福和魏延春,在张俊民的威 逼之下,2014年4月的一天,张俊民强行组 织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中层干 部开 会,在没有法人和股东的授权的情况下,宣布接管企业,当场把公 司的公章、财务帐等一切交给他,至此张俊民霸占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成为事实,在张俊民公开霸占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期间,从2014年1月至7月未,连庆鑫公 司还给张俊民的借款,张俊民一共侵吞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1400多万元的资金,大部分是与张俊民没有任何关系的应收款。就是说在张俊民起诉沈阳庆鑫公 司之时,张俊民已经侵吞了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1400万元之巨额资金,张俊民这条吃 人巨鳄居然连骨头都不吐。
张俊民在中铁租赁庆鑫公 司结束后,多次提出要庆鑫公 司每年给他10000立方米混凝土的保 护 费。
张俊民以骗取财物为目的所实施虚假诉 讼,涉嫌构成敲 诈 勒 索,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法人杨庆福
联 系电 话17180223720
2016年6 月14号
辽宁省检 察院、沈阳市检 察院、和平区检 察院:
尊敬的辽宁省沈阳中级法 院院长周维远、和平区法 院院长李清杰:
您好,我们向沈阳市和平区法 院网上实名反映沈阳市和平区人 大代 表、黑 恶势力张俊民一手策划了两起虚假、恶意诉 讼案,案号为:(2014)沈和民三初字第775号及774号,原告张俊民在2014年3月以欠高利贷为由,组 织黑社 会人员,用威胁、敲诈、拉拢、诱骗等手段接管控 制了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被告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根本就不欠原告张俊民钱的情况下,张俊民 反而侵吞拿走了被告1400万元。张俊民以被告买假汽车大本为由威胁、迫使被告杨庆福屈服,给张俊民写了多个无 中 生 有的借款,实施恶意诉 讼。原告张俊民通 过这两起恶意虚假诉 讼案,凭空非法侵吞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1380万元的财产。
恶意诉 讼案的事实和理由:
张俊民在2014年3月就已经控 制了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沈阳和平区法 院的这两起诉 讼,原告被告都是张俊民一人在操纵,被告杨庆福和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当时受到张俊民蒙骗和要挟。
(2014)沈和民三初字第775号和774号案涉案金额800万元,竟然按简易程序审理,实施闪电审判,法 官暴敬军对原告的诉求极力保护,对原告诉 讼的理由却只字未提,原告告被告欠借款至今未还等情况,法 官为什么不要求原告被告当庭质证?
6 月24日送达到被告单位,仅一个小时就在和平区法 院调解、审判结束。即使简易程序也应该有举证期,被告的诉 讼权 利哪里去了?在庭审时,原告被告对借款还款没有任何争议,并且审判后一周就要求还800万元。没有争议就没有诉 讼,诉 讼的目的是主张诉求,没有争议何来的诉求?这起假案也太明显了。
被告杨庆福在庭审时为什么非常顺从原告,因为在这时杨庆福的公 司早已被张俊民接管,张俊民以杨庆福购 买假的汽车大本胁迫杨庆福,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否则就把你送进去,在这样的威胁下,该两起案 件的调解,从根本上违背了调解自愿的原则。
原告张俊民在进行774、775诉 讼时,与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及杨庆福个人之间根本就不存在借款关系,非但如此,张俊民 反而在接管控 制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的过程中,侵吞庆鑫公 司1000多万元的资金,我们有详细的清单和证人证言。
理由:
一、原告诉被告在2013年至2014年658.33万元,至今未还。这与事实完全不符,真 相是庆鑫公 司不但不欠张俊民钱,反而被张俊民侵吞了一千多万的财产。
二、诉 讼的背景:原告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的这起诉 讼:
借张俊民的款:2013年7月1日、8月7日、11月7日、11月1日三次借给杨庆福500万元,张俊民实际支付给杨庆福380万元。
还张俊民的款:
2014年1月23日杨庆福还给张俊民113万元;
3月份杨庆福把一笔应收款320万元转账给张俊民抵还借款;
5月30日杨庆福用银 行卡转款给张俊民90万元还借款。
除此之外,张俊民还另外侵吞公 司的应收款1000多万元。
6 月9日张俊民起诉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之时,根本就不存在借款未还之说。
2014年3月到4月间,张俊民以没有还完借款为由,采取打骂、威胁、恐 吓、欺 骗、拉拢等手段,张俊民多次提出强行接管企业的要求,在庆鑫公 司和张俊民的会馆几次打骂威胁,提出接管企业。之后的一天,张俊民开来四至五辆汽车,从车上下来十几人,拿着刀枪棍 棒,追打不同意张俊民接管企业的杨庆福和魏延春,在张俊民的威 逼之下,2014年4月的一天,张俊民强行组 织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中层干 部开 会,在没有法人和股东的授权的情况下,宣布接管企业,当场把公 司的公章、财务帐等一切交给他,至此张俊民霸占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成为事实,在张俊民公开霸占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期间,从2014年1月至7月未,连庆鑫公 司还给张俊民的借款,张俊民一共侵吞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1400多万元的资金,大部分是与张俊民没有任何关系的应收款。就是说在张俊民起诉沈阳庆鑫公 司之时,张俊民已经侵吞了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1400万元之巨额资金,张俊民这条吃 人巨鳄居然连骨头都不吐。
张俊民在中铁租赁庆鑫公 司结束后,多次提出要庆鑫公 司每年给他10000立方米混凝土的保 护 费。
张俊民以骗取财物为目的所实施虚假诉 讼,涉嫌构成敲 诈 勒 索,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法人杨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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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 月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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