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海勃湾 从反锁办公的区长透视“全国文明城市”
乌海海勃湾 从反锁办公的区长透视“全国文明城市”
来源:华声在线
在信 访大厅进门口正对面,张贴着一幅访民进门就可看到的劝世联,上面这么写道:退一步天高地阔,让三分心平气和。在办公区的墙上则写道:依法理性维.权,逐级有序上访。
一位访民告诉记者:大声说话的男子是市信 访办的一位主任。
一与信 访工作人员争吵完走出信 访大门的访民骂道:“老子都活不下去了,他娘的还要我心平气和,一年不给你政 府人员吃喝饿死你你心平气和?一帮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家伙!”
要用脚踹门才能见到书记
下午3点10分,在市信 访办提出要“逐级上访”的要求下,牧民康智忠,杨荣,杨子原,马兰子,林建军到了海勃湾区信 访室,一进大门,发现大厅里挤满了信 访人员,后面坐着两名特警监视着访民的一举一动。里面的访民告诉杨子原,领导办公室门反锁紧闭,一直在“开会”。
一位乔副局长从办公室里面出来,70多岁的杨子原连忙起身向副局长打了声招呼“你好”。但乔副局长当没看到他走了过去。
就这样,领导一直在“开会”,信 访群众在大厅里各自谈论自己上访经历。
一位身着军绿上衣四十来岁的张姓上访户的自述引起了记者浓厚的兴趣。
这位上访户介绍道,自己因为拆迁补偿的事,来海勃湾区信 访部门上访三年,几乎每天早上九点到下午5点走。“他们上班我上班,他们下班我下班。”就这样足足上访了三年,屡次填约见单要求约见区长书记表达诉求,但就是这样契而不舍区长书记依然没有约见他。
尽管区长书记没有约见这位上访户,但他用自己的方式见到了自己的父母官。
“2016年3月,我实在找不到书记,就到了区书记办公室,办公室门是关的,我就用脚用力踹门,书记开门接待了我,我说了来意。”
这位上访户除了用脚踹的方式见到了区书记,还用拳头锤门的方式见到了区长。
“我用拳头把门打得砰砰响,区长又接待了我。听了我的诉求。”
这位上访户还与别的访民交流找书记区长的心得:“中午12:40到1点左右,区长书记要出来吃饭,你就站在区政 府门口,见他们出来你就找他们,然后递材料。”
他告诉大家他用这种方式提交了上访材料,但“并没什么用”。区长书记把材料收走后,就再也没有了音讯。
就这样,这位访民一直坚持陪着海勃湾区信 访办工作人员“朝九晚五”“上班”。
另一位男子也表示“有空就来信 访”,但令人遗憾的是,他一直没有见到区领导。
“领导太难见了!”这位男子感叹。
从 10:40到11:40,领导一直反锁门在“开会”。快下班时,“会”终于开完了。一位石姓局长从办公室里面出来,立马一堆访民围了上去要求约见“领 导”,被围的石局长一脸痛苦地说,区领导都下区搞“十个全覆盖”去了,你们见不到的。几个访民一听便气恼地乱骂。两名特警从后面立马起身走了过来站在访民 身后。
就这样,信 访人员傻坐了一上午,不仅没见到区领导,连信 访办领导也只是看到几个匆忙的身影。
12点,所有访民散去,尽管石局长告诉访民们“见不到区领导”,但几乎所有访民表示下午到信 访办“继续上班”。
海勃湾区信 访办办公区的墙上,红色毛体“为人民服务”赫然醒目。
康智忠几人仍然没有拿到有关去市信 访局的“通行证”。再去市信 访局属于“越级上访”,可能被特警按在地上因扰乱办公秩序带走。
杨子原就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工作人员按倒在地带走。“2014年7月20下午5点左右,当时我在信 访室约见乌海市长,也没有说什么,突然来了六个特警把自己架走,拘留十天。”
放羊的杨子原曾是乌海市人大代表,70多岁,信 访办很多工作人员认识他。
善于抢占话语制高点的宏副区长
17 日上午,在上班时间没有找到主管农牧工作宏姓副区长的记者再次打电话给他,就康智忠等人草原被侵占的事进一步核实,宏区长说话语速极快,记者还没有把话说 完,他便语速极快迅速表达了自己观点,抢占了话语制高点。宏区长表示,伊(鄂尔多斯)乌(乌海)划界划到伊盟(鄂尔多斯)的,伊盟给了草原证,留在乌海 的,就不给办草原证。依据就是乌海市农牧林水局1998年203号文件规定第一条“从1998年9月30日起由市草原工作站颁发的第一轮草牧场承包使用证 声明作废,由三区(三区是指乌海市下辖的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负责进行第二轮草牧场承包工作”的条款。
宏区长一说完,记者好不容易想说几句,电话便“喂喂喂信号不好”被挂断。
宏区长“说话霸气”,很多牧民曾经领教过。多名牧民反映,戴着眼镜的宏区长说话“闭着眼睛不看人一个人从头说到尾”,“他说话要是你插嘴,宏区长会说你让我说完我给两小时让你说,结果他说完了也就快下班走人了,你啥也没说。”
针 对宏区长的解释,康智忠恼火地说:1998年那份市农牧林水局文件是说“为了落实草原规范“双权一制”从1998年9月30起声明作废,一轮证由三区进行 二轮承包,文件中的第三条明确规定:“三区按照《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内政发1996年138号文件 及乌海政办发1998年41号文件,认真组织落实草原“双权一制”工作。
康智忠称,伊盟与乌海相邻,集体上访的十六户牧民在伊盟和 乌海都有草牧场,康志忠父亲有3000亩划拨过去已经取得了伊盟发给的草原证,这边留下8000多亩政 府居然断章取义以执行1998年第203号文件第一 条为由拒绝换发草原证,但对该文件第三条根据《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认真落实草原“双权一制”工作之规定是熟视无睹。“双权一制” 的“双权”是指“使用权所有权”,“一制”是指“合同制”,就是要维护牧民权力按照规定要落实牧民对草原的承包权!十六户牧民都是这种情况。
康智忠还给记者打了一个比方:假如有政 府文件第一条规定免去你宏副区长的副区长职务,第二条规定你宏副区长升任区长职务。政 府只执行第一条规定对第二条不管不问,失去工作的宏副区长能不喊冤?!
为此,康智忠咨询了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唐宾,就草原权属问题,唐宾律师给出了自己的参考意见:乌农字【1998】第203号文不能否定康文则(康智忠已故父亲)的家庭牧场承包经营权。
根据康文则与乌海市国营海勃湾农场签订的《家庭牧场承包经营合同书》之约定,承包经营人康文则取得了合同约定的家庭牧场承包经营权,并办理了《草原使用证》。该合同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乌 农字【1998】第203号文规定自1998年9月30日起由原市草原工作站颁发的第一轮草牧场承包使用证作废,由三区负责并进行第二轮草牧场承包工作。 其实质是,以政 府文件形式单方终止《家庭牧场承包经营合同书》,不能产生《家庭牧场承包经营合同书》终止的法律效力。
康智忠向海勃 湾区申请换发新的承包经营权证,而海勃湾区拒绝向康文则的后代康智忠颁发新证导致康智忠未能持有新的《草牧场使用证》,其过错在政 府。且自1998年至 2009年以来,康智忠一直在该牧场实际经营,其仍为事实上的承包经营权利人。《草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建设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因建设使用国家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草原承包经营者给予补偿。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和自治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征收或者征用草原的,应当支付草原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
草原补偿费按照该草原被征收或者征用前五年平均饲养牲畜价值和年产经济植物价值之和的十倍支付;安置补助费按照每亩被征收或者征用草原前五年平均饲养牲畜价值和年产经济植物价值之和的十至十五倍支付;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实际损失合理支付。
根据上述这些规定,康智忠作为牧场承包经营权人,应当获得相应补偿。
离开乌海时,马兰子对记者说:政 府建设乌海,我们都是受益者,那是好事。但不能因为搞建设就剥夺别人生活的权力。你把乌海搞那么漂亮的代价就是让少数牧民饿死?这样的好事想法是好,但其结果还是害人。
杨子原则说,建设乌海,就剥夺别人所有赖以生存的牧场,这和谋财害命有什么两样?一不安慰二不补偿,开个推土机上来就推,上面哪个政策叫你们这么瞎搞的?国家法律中央那些惠民措施,为什么到了海勃湾就被一些官员念错了经!
在信 访大厅进门口正对面,张贴着一幅访民进门就可看到的劝世联,上面这么写道:退一步天高地阔,让三分心平气和。在办公区的墙上则写道:依法理性维.权,逐级有序上访。
一位访民告诉记者:大声说话的男子是市信 访办的一位主任。
一与信 访工作人员争吵完走出信 访大门的访民骂道:“老子都活不下去了,他娘的还要我心平气和,一年不给你政 府人员吃喝饿死你你心平气和?一帮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家伙!”
要用脚踹门才能见到书记
下午3点10分,在市信 访办提出要“逐级上访”的要求下,牧民康智忠,杨荣,杨子原,马兰子,林建军到了海勃湾区信 访室,一进大门,发现大厅里挤满了信 访人员,后面坐着两名特警监视着访民的一举一动。里面的访民告诉杨子原,领导办公室门反锁紧闭,一直在“开会”。
一位乔副局长从办公室里面出来,70多岁的杨子原连忙起身向副局长打了声招呼“你好”。但乔副局长当没看到他走了过去。
就这样,领导一直在“开会”,信 访群众在大厅里各自谈论自己上访经历。
一位身着军绿上衣四十来岁的张姓上访户的自述引起了记者浓厚的兴趣。
这位上访户介绍道,自己因为拆迁补偿的事,来海勃湾区信 访部门上访三年,几乎每天早上九点到下午5点走。“他们上班我上班,他们下班我下班。”就这样足足上访了三年,屡次填约见单要求约见区长书记表达诉求,但就是这样契而不舍区长书记依然没有约见他。
尽管区长书记没有约见这位上访户,但他用自己的方式见到了自己的父母官。
“2016年3月,我实在找不到书记,就到了区书记办公室,办公室门是关的,我就用脚用力踹门,书记开门接待了我,我说了来意。”
这位上访户除了用脚踹的方式见到了区书记,还用拳头锤门的方式见到了区长。
“我用拳头把门打得砰砰响,区长又接待了我。听了我的诉求。”
这位上访户还与别的访民交流找书记区长的心得:“中午12:40到1点左右,区长书记要出来吃饭,你就站在区政 府门口,见他们出来你就找他们,然后递材料。”
他告诉大家他用这种方式提交了上访材料,但“并没什么用”。区长书记把材料收走后,就再也没有了音讯。
就这样,这位访民一直坚持陪着海勃湾区信 访办工作人员“朝九晚五”“上班”。
另一位男子也表示“有空就来信 访”,但令人遗憾的是,他一直没有见到区领导。
“领导太难见了!”这位男子感叹。
从 10:40到11:40,领导一直反锁门在“开会”。快下班时,“会”终于开完了。一位石姓局长从办公室里面出来,立马一堆访民围了上去要求约见“领 导”,被围的石局长一脸痛苦地说,区领导都下区搞“十个全覆盖”去了,你们见不到的。几个访民一听便气恼地乱骂。两名特警从后面立马起身走了过来站在访民 身后。
就这样,信 访人员傻坐了一上午,不仅没见到区领导,连信 访办领导也只是看到几个匆忙的身影。
12点,所有访民散去,尽管石局长告诉访民们“见不到区领导”,但几乎所有访民表示下午到信 访办“继续上班”。
海勃湾区信 访办办公区的墙上,红色毛体“为人民服务”赫然醒目。
康智忠几人仍然没有拿到有关去市信 访局的“通行证”。再去市信 访局属于“越级上访”,可能被特警按在地上因扰乱办公秩序带走。
杨子原就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工作人员按倒在地带走。“2014年7月20下午5点左右,当时我在信 访室约见乌海市长,也没有说什么,突然来了六个特警把自己架走,拘留十天。”
放羊的杨子原曾是乌海市人大代表,70多岁,信 访办很多工作人员认识他。
善于抢占话语制高点的宏副区长
17 日上午,在上班时间没有找到主管农牧工作宏姓副区长的记者再次打电话给他,就康智忠等人草原被侵占的事进一步核实,宏区长说话语速极快,记者还没有把话说 完,他便语速极快迅速表达了自己观点,抢占了话语制高点。宏区长表示,伊(鄂尔多斯)乌(乌海)划界划到伊盟(鄂尔多斯)的,伊盟给了草原证,留在乌海 的,就不给办草原证。依据就是乌海市农牧林水局1998年203号文件规定第一条“从1998年9月30日起由市草原工作站颁发的第一轮草牧场承包使用证 声明作废,由三区(三区是指乌海市下辖的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负责进行第二轮草牧场承包工作”的条款。
宏区长一说完,记者好不容易想说几句,电话便“喂喂喂信号不好”被挂断。
宏区长“说话霸气”,很多牧民曾经领教过。多名牧民反映,戴着眼镜的宏区长说话“闭着眼睛不看人一个人从头说到尾”,“他说话要是你插嘴,宏区长会说你让我说完我给两小时让你说,结果他说完了也就快下班走人了,你啥也没说。”
针 对宏区长的解释,康智忠恼火地说:1998年那份市农牧林水局文件是说“为了落实草原规范“双权一制”从1998年9月30起声明作废,一轮证由三区进行 二轮承包,文件中的第三条明确规定:“三区按照《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内政发1996年138号文件 及乌海政办发1998年41号文件,认真组织落实草原“双权一制”工作。
康智忠称,伊盟与乌海相邻,集体上访的十六户牧民在伊盟和 乌海都有草牧场,康志忠父亲有3000亩划拨过去已经取得了伊盟发给的草原证,这边留下8000多亩政 府居然断章取义以执行1998年第203号文件第一 条为由拒绝换发草原证,但对该文件第三条根据《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认真落实草原“双权一制”工作之规定是熟视无睹。“双权一制” 的“双权”是指“使用权所有权”,“一制”是指“合同制”,就是要维护牧民权力按照规定要落实牧民对草原的承包权!十六户牧民都是这种情况。
康智忠还给记者打了一个比方:假如有政 府文件第一条规定免去你宏副区长的副区长职务,第二条规定你宏副区长升任区长职务。政 府只执行第一条规定对第二条不管不问,失去工作的宏副区长能不喊冤?!
为此,康智忠咨询了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唐宾,就草原权属问题,唐宾律师给出了自己的参考意见:乌农字【1998】第203号文不能否定康文则(康智忠已故父亲)的家庭牧场承包经营权。
根据康文则与乌海市国营海勃湾农场签订的《家庭牧场承包经营合同书》之约定,承包经营人康文则取得了合同约定的家庭牧场承包经营权,并办理了《草原使用证》。该合同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乌 农字【1998】第203号文规定自1998年9月30日起由原市草原工作站颁发的第一轮草牧场承包使用证作废,由三区负责并进行第二轮草牧场承包工作。 其实质是,以政 府文件形式单方终止《家庭牧场承包经营合同书》,不能产生《家庭牧场承包经营合同书》终止的法律效力。
康智忠向海勃 湾区申请换发新的承包经营权证,而海勃湾区拒绝向康文则的后代康智忠颁发新证导致康智忠未能持有新的《草牧场使用证》,其过错在政 府。且自1998年至 2009年以来,康智忠一直在该牧场实际经营,其仍为事实上的承包经营权利人。《草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建设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因建设使用国家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草原承包经营者给予补偿。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和自治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征收或者征用草原的,应当支付草原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
草原补偿费按照该草原被征收或者征用前五年平均饲养牲畜价值和年产经济植物价值之和的十倍支付;安置补助费按照每亩被征收或者征用草原前五年平均饲养牲畜价值和年产经济植物价值之和的十至十五倍支付;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实际损失合理支付。
根据上述这些规定,康智忠作为牧场承包经营权人,应当获得相应补偿。
离开乌海时,马兰子对记者说:政 府建设乌海,我们都是受益者,那是好事。但不能因为搞建设就剥夺别人生活的权力。你把乌海搞那么漂亮的代价就是让少数牧民饿死?这样的好事想法是好,但其结果还是害人。
杨子原则说,建设乌海,就剥夺别人所有赖以生存的牧场,这和谋财害命有什么两样?一不安慰二不补偿,开个推土机上来就推,上面哪个政策叫你们这么瞎搞的?国家法律中央那些惠民措施,为什么到了海勃湾就被一些官员念错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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