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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刑事案件拖死你!行政訴訟踢皮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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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随风而去 周三 四月 06, 2016 4:24 pm

  (系列报道之一)
  
  (金 盾)
  
  导语——人 民 警 察的职责是维护国 家安全,维护社 会治安秩序,保护公 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 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而人 民 警 察一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保护公 民财产权益和人身安全,不去惩治犯罪,这时的警 察无疑堕 落成犯罪的保护伞,罪恶的帮凶,社 会的公平正义也将无从谈起。
  
  核心提示:2015年7月8日,在大连金普新区最大的商场之一——大连开发区商场发生了一起在光 天 化 日之下暴 力限 制人身自 由公然抢 劫存放价值200余万元货品保险柜的刑事犯罪案 件。被抢巨额财物去向清晰,犯罪嫌疑人也始终逍遥在大连街头,而公 安机 关就是拖着不处理。被害人向法 院起诉公 安局治安行政不作为时,法 院又错位成公 安局的辩护人,驳回原告起诉。如此这般荒唐奇葩闹剧正在大连司法系统演绎着……这种司法生态,这种投资环境,怎能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东北明珠城市”的称号被蒙上一层尘霾。
  
  律师回放案 件事实
  
  本案是因合伙经营纠纷而引发的抢 劫案 件。2014年⒎23日,张新闻与胡燕秋、曲晓黎三人签订《投资参股协议》。协议约定,张新闻出资人 民币325万元,占股份65%,胡燕秋出资100万元人 民币,占股份20%,被告曲晓黎出资75万元人 民币,占股份15%。三人合伙共同经营位于大连开发区商场二楼的中银金行(简称“金店”),从事黄金珠宝经营。
  
  2014年8月1日,各方按照约定出资到位,金店开业经营。金店是两组相连的柜台组成,两组柜台分别办 理了两个营业执照,一个是大连开发区商场莲心珠宝行,经营者为邵春雨(张新闻的妻子);另一个是大连开发区商场中金珠宝行,经营者为张新闻。邵春雨负责金店日常经营管理,胡燕秋、曲晓黎负责财务管理。
  
  2015年5月,胡燕秋、曲晓黎要求张新闻和邵春雨撤出经营管理,返还给张新闻325万元投资款。
  
  2015年5月1日张新闻和邵春雨将各自与大连开发区商场签订的柜台租赁合同变更为曲晓黎与郝忠民(二人系夫 妻)名下。该两份合同原件存放在张新闻手中,张新闻与曲晓黎和胡燕秋约定,在二人支付325元股份转让款时,将合同交付给曲晓黎,然后办 理工 商 局经营者变更手续。
  
  2015年5月21日,张新闻与邵春雨注销自己名下的金店工商登记手续。
  
  2015年6 月1日,张新闻和邵春雨将金店价值500万元存货清点后交给曲晓黎和胡燕秋,金店内共有七个保险柜,其中一至六号保险柜存放经营货品,邵春雨将这几个保险柜的钥匙交给曲晓黎,七号保险柜存放邵春雨个人物品,邵春雨个人控 制没有交接。
  
  2015年6 月2日,胡燕秋的丈夫吴建新(东芝大连公 司的中方经理)背着张新闻与邵春雨私自借出开发区商场留存的租赁柜台协议,到工商管理机 关办 理了经营者分别是曲晓黎与郝忠民的营业执照。
  
  随后,曲晓黎和胡燕秋以账目不清及存货有水份为由,不同意给付张新闻股份转让款。2015年6 月24日,邵春雨回到金店要求继续经营。
  
  2015年6 月26日中午,曲晓黎带领十几个人来到金店,将柜台内金银饰品打包,准备撤离金店。邵春雨带领服 务员采取自救措施将柜台内剩余的价值200余万元的金银饰品打包,装入自己控 制的七号保险柜中。曲晓黎向黄海路派 出 所报案称邵春雨抢 劫,并拿出一包价值数十万元的黄金首饰说是邵春雨抢 劫的罪证。而后来派 出 所调取监控时发现邵春雨只是组 织服 务员将柜台内的首饰装入七号保险柜中,没有接 触过这包首饰。随后十余日,双方每天各自看 管自己控 制的保险柜。在这期间的7月1日,邵春雨曾经向大连开发区法 院诉调对接中心请求调解,要求与曲晓黎、胡燕秋解除合伙协议并返回投资款325万元。曲晓黎、胡燕秋到法庭后提出自己是法人,货物实际在自己手中控 制,拒不同意返还投资款,法 院调解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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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8日早晨8点,曲晓黎和胡燕秋指使十四个男人到金店,将邵春雨的服 务员矫蕾暴 力控 制,两人扭胳膊压脖子,曲晓黎用腿顶着矫蕾下 身,其余人用斧子劈 开上锁的柜台,将邵春雨保管的装着二百余万元珠宝首饰的七号保险柜抬出,装上汽车扬长而去。邵春雨挂110报案控 告曲晓黎、胡燕秋和其他十四人构成抢 劫犯罪。
  
  大连开发区公 安分 局黄海路派 出 所出警后,只是对现场进行勘 察,并没有马上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 查,也没有对赃物进行追索。邵春雨每天数次到派 出 所询问办案进展,办案人负责人说曲晓黎出国了无法调 查,胡燕秋不配合调 查,不同意退回保险柜。派 出 所负责人又说与公 安分 局法 制大队研究了,案 件不属于刑事案 件,属于民事纠纷,应当到法 院起诉解决。邵春雨要求派 出 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派 出 所负责人又说案 件还需要调 查不能出具材料。就这样一拖,一个月时间过去了,案 件毫无进展。
  
  邵春雨与服 务员矫蕾考虑,既然派 出 所不进行刑事立案,那么曲晓黎提 供假证据诬 告陷害邵春雨抢 劫的事实与抢 劫保险柜时暴 力限 制矫蕾人身自 由的行为应当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当进行治安拘 留。于是二人在2015年7月20日便向派 出 所提出对曲晓黎进行治安拘 留的申请。邵春雨在口头提出诉求的同时,又通 过EMS给派 出 所邮寄了书面控 告书。2015年7月24日,邵春雨与矫蕾又实名向“民心网”投诉“大连开发区黄海路派 出 所不作为包庇犯罪”。又过了一个月,派 出 所仍没有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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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开发区公 安分 局在案发后一个多月才受理案 件)
  
  2015年8月20日,邵春雨与矫蕾向大连开发区法 院对大连开发区公 安分 局提起行政诉 讼,要求法 院判 决公 安局履行治安处罚的法定职责。
  
  法 院开庭时,开发区公 安分 局提出案 件正在刑事审 查,还没有定论,所以不涉及治安行政不作为的问题。邵春雨与矫蕾的律师提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 安机 关在接到当事人的治安案 件控 告时应当进行登记、接收、处理,本案中被告没有履行以上法定职责即构成行政不作为。
  
  2015年11月23日,大连开发区法 院判 决驳回原告邵春雨与矫蕾的起诉,判 决书理由是:公 安机 关虽然有违反治安案 件程序的违法行为,但是该行为轻微,对案 件实质不产生影响。
  
  邵春雨与矫蕾不服一审判 决向大连市中级法 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邵春雨偶然登陆民心网,发现大连开发区公 安局在2015年9月17日对民心网的投诉进行了回 复,内容是:“经分 局黄海路派 出 所调 查核实,邵春雨与胡某、曲某系生意合作伙伴关系,且存有经济纠纷,经法 制大队研究此问题不够案 件标准。……近期,派 出 所再次向诉求人询问相关情况时,告知邵某和矫某,对方的行为并未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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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开发区公 安分 局在案发后半年才立案)
  
  随后,邵春雨又到金州新区纪工委投诉,到大连市公 安局法 制支队投诉,在各方压力下,大连开发区公 安局于2016年1月13日决定对邵春雨被抢案正式刑事立案,向邵春雨送达了立案通知书。
  
  这起案 件虽然已经立案,可是大连开发区黄海路派 出 所却没有一丝想侦办案 件的态度与行为,过完年后,当邵春雨与律师找到派 出 所所长黄海询问案 件进展时,黄所长却说案 件属于经济纠纷,不应当立案,要与法 制大队沟通撤销案 件……案 件立案至今又将近三个月了,可是案 件没有任何进展,一方面没有对犯罪嫌疑人曲晓黎、胡燕秋和其他多名参与抢 劫犯罪的人采取任何强 制措施,另一方面更没有对价值500余万元的赃物进行追缴。
  
  背后的故事很耐人寻味!
  
  这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刑事案 件从案发至今已经快十个月了,公 安机 关为什么不采取侦 查措施?行政不作为的诉 讼请求法 院又不支持!那么这些阻力究竟在哪里?背后的黑 手到底是谁?到底有多大的背景?
  
  据了解:重新办 理的(涉嫌违规)营业执照是犯罪嫌疑人胡燕秋的丈夫吴建新一个人去工商所办 理的,法人是犯罪嫌疑人曲晓黎的丈夫郝忠民。然而吴建新公开身份则是日本东芝公 司大连分公 司党 委书 记、中方总经理,同时也是大连市金州新区政协委 员、大连市金州新区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高管联谊会会长等等。身为中 国共 产党党 员,政协委 员却还是日本东芝集 团的十佳员工、高管!那么吴建新在百忙之中独自一人在工 商 局为他人办 理涉嫌违规的工商手续!这是为啥呢??????

来源:新闻快讯
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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