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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亿重整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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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随风而去 周四 十二月 10, 2015 6:49 pm

2015年岁末,新 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股 票代码600145.SH,股票名称“*ST新亿”)的破产重整,引来众多投资者的“围观”。其实, *ST新亿此次的破产重整,不仅阵容强大,政 府主导,推进速度快、效率高,较以往上市公 司重整的同等案 例,更有其新颖的思路和独到的探索,其重整逻辑令人耳目一新。
  此次*ST新亿重整较以往案例最大的亮点是,更加注重保护债权人 权益,债务清偿比例较高;大股东承担较多利益让渡,而中小股东权益也得到了保护。以往的上市公 司重整,惯常的做法都是尽量把债权人利益压到最低,以较低的债务清偿率,撇清上市公 司债务,似乎就万事大吉。债权人是在上市公 司经营中,伸以援手,不啻雪中送炭的,总不能以讨债的方式进行重整吧。其二,以往上市公 司重整,动辄大股东连同中小股东都缩股让渡,以此来筹措偿债资金,对中小股东美名其曰共担风险。显然,*ST新亿的重整,则完全由大股东豁免债务,不能不谓创新了上市公 司重整的新路子,在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方面,为市场开了好头,树立了典范和榜样。
  *ST新亿2014年财报显示,公 司总资产不足5000万元,债务超过14亿 元。按照此次重整方案(草案),普通债务清偿率可达60%,最终可能会超过80%。如果重整方案得以全面落实,将避免“重整就是削减债务的工具”,打破以往绝大多数案例中偏重维护股东利益、债务清偿比例低、债权人损失惨重的“惯例”。这也从一个方面体现了*ST新亿“平衡、兼顾、公平”的重整理念。应该承认,这种做法,法、理、情有机结合,在符合法 律法规的框架下,更多地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和商业道 德规范。
  中小股东表面上看好像“吃亏”,但从长远看,公 司通 过此次重整将发生脱 胎 换 骨的变化,投资价值将得到大幅度提升。如果重整失败并破产清算,债权人及股东都将蒙受重大损失。
  从重整方案(草案)看,本次*ST新亿的重整框架思路是不让中小股东共同承担债务重组成本,而是大股东收 购上市公 司主要债务并以豁免,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引进新的投资者认购,以此募集偿债资金和上市公 司共益费用,不向现有股东转增。为此,公 司股本成倍扩大,于是很多中小股东立即感到自己的权益“缩水”了,自己要“吃大亏”了。但如此次重整顺利完成,上市公 司保壳成功的话,仍将通 过重大资产重组,注 入优质资产,来提高上市公 司持续盈利能力,给全体股 东以更高更好的回报。为此,大股东还承诺新亿股份2016年、2017年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4亿 元、5亿 元。如果上市公 司未达到上述标准,大股东将以现金方式补足。大股东的这种承诺,无疑会为公 司今后的健康快速发展注 入强劲动力。
  从公 司治理的角度看,国内上市公 司的中小股东特别是众多小股东,往往参与公 司治理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漠不关心,但在公 司面 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小股东却又“维 权意识”高涨,锱铢必较,患得患失,只看眼前,不顾长远,缺乏股东意识和担当精神,让许多投资者望而却步,也使公 司失去了重整再生机会,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ST新亿此次重整能不能成功,关键也在这里,只有众多中小股东积极参与,齐心协力,与重整管理人多沟通交流,对重整方案(草案)给予应有的理解和支持, *ST新亿才有望涅槃重生,再创辉煌。
  (2015年12月9日)
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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