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安徽淮南白蓝集团有限公司上演现代版“宫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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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中 央总 书 记、国 家主 席、中 央军委主 席习 近 平在出席2014年1月7日至8日的中 央政 法工作会 议时,明确指出,要把维护社 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 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 障人 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习 近 平主 席在讲话中还指出,公平正义是政 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 关是维护社 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 法战线要肩扛公 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 会公平正义,让人 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发生了一起的案 件,颇似现代版“宫心计”。原本应当认真对待诉 讼的被告,步步惊心,面 临生存绝境。
淮南白蓝房地产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地产公 司”)仅有两名股东,即淮南白蓝企业集 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白蓝公 司”)与杨建锁。2013年10月21日,白蓝公 司在明知工程未完工、税费为结算、对外债务未清偿、项目利润未审计的情况下,以分配股东利润为由,向淮南市中级人 民法 院起诉地产公 司与南通长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城公 司”),强行要求分配利润约2400万元。根据《公 司法》的规定,利润分配应当经过公 司股东会审议与批准。《公 司法》并未将分配利润作为对公 司的强 制性规范。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 院(20О8)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10号判 决书,曾对此作了详细评判,认为股东无权越过股东会直接向法 院起诉请求分配利润,原审法 院受理案 件不当,应裁定驳起诉。那么,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受理本案?
白蓝公 司向法 院申请查封了地产公 司在售的全部房源,共计71套。以淮南市房产权网上备案价 格计算,被查封房产总价值约3500万元;即使以地产公 司案场实际销 售价 格,被查封的房产总价值也远高于白蓝公 司的诉 讼请求。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查封、扣 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 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 押、冻结。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支持白蓝公 司的超额查封?
为了减少超额查封导致巨大的损失,2013年12月2日,地产公 司向淮南中院提出执行异 议,提 供了超额查封的证明材料,同时提出反担保申请,拟用可办 理权属证明的车库进行等额置换,以保 障在建工程进度与农 民 工工 资支付,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对地产公 司的异 议与提交的材料视而不见?
但更令人诧异的是,2014年1月15日,法 院竟又追加查封长城公 司银 行账户,拟查封金额为800万元。地产公 司是独 立的法人,作为有限公 司,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 司承担有限责任。长城公 司既非地产公 司的股东,也未与白蓝公 司实际履行过协议,与本案股东利润分配纠纷完全无涉。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竟要查封无关第三方的财产?
由于超额查封状态的持续,原被告双方一度陷入僵局。2014年1月7日,一位神秘男子来到售楼处,称要代朋友看房,并主动提出缴纳1000元让置业顾问预留房产一套。同时,该男子态度明确地要求销 售人员出具开发商签章的文件。销 售人员出于业绩的考虑,在对方的坚持下,将一份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文件交予该男子。男子留下了一个既不属于其本人,也不属于购房者的手 机号码。
随后不久,淮南中院持该男子所取得的书面文件,调 查地产公 司,认为地产公 司的行为违反法 律规定。地产公 司立即核实情况,发现公 司财务严守规定,并未收取钱款,但对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文件疏于管理,随即对相关人员作出严厉处罚,并要求销 售人员立即联 系购房人退款。令人疑惑的是,该男子留下的电 话号码常处于无人接听或者关机的状态。通 过不懈努力,销 售人员终于拨通了该号码,机主是一名女子。该女子在电 话不仅不愿意表明身份,还在电 话中透露,此事是公 司之间的事情,并不会影响到员工个人。真是无巧不成书的是,通 过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号码竟然是白蓝公 司员工所持有。
对于涉案当事人实施的在妨碍和干扰民事诉 讼的正常进行,并产生相关后果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违法。淮南中院及时“拔刀相助”,是否与白蓝公 司存在着一种默契?
我们不禁要问,白蓝公 司未经公 司股东会决议就起诉强行分配利润,申请超额查封地产公 司以及与案 件无关第三人的财产,“举报”地产公 司“违法”的种种行为,为何屡屡会得到淮南中院的支持?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发生了一起的案 件,颇似现代版“宫心计”。原本应当认真对待诉 讼的被告,步步惊心,面 临生存绝境。
淮南白蓝房地产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地产公 司”)仅有两名股东,即淮南白蓝企业集 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白蓝公 司”)与杨建锁。2013年10月21日,白蓝公 司在明知工程未完工、税费为结算、对外债务未清偿、项目利润未审计的情况下,以分配股东利润为由,向淮南市中级人 民法 院起诉地产公 司与南通长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城公 司”),强行要求分配利润约2400万元。根据《公 司法》的规定,利润分配应当经过公 司股东会审议与批准。《公 司法》并未将分配利润作为对公 司的强 制性规范。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 院(20О8)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10号判 决书,曾对此作了详细评判,认为股东无权越过股东会直接向法 院起诉请求分配利润,原审法 院受理案 件不当,应裁定驳起诉。那么,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受理本案?
白蓝公 司向法 院申请查封了地产公 司在售的全部房源,共计71套。以淮南市房产权网上备案价 格计算,被查封房产总价值约3500万元;即使以地产公 司案场实际销 售价 格,被查封的房产总价值也远高于白蓝公 司的诉 讼请求。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查封、扣 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 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 押、冻结。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支持白蓝公 司的超额查封?
为了减少超额查封导致巨大的损失,2013年12月2日,地产公 司向淮南中院提出执行异 议,提 供了超额查封的证明材料,同时提出反担保申请,拟用可办 理权属证明的车库进行等额置换,以保 障在建工程进度与农 民 工工 资支付,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对地产公 司的异 议与提交的材料视而不见?
但更令人诧异的是,2014年1月15日,法 院竟又追加查封长城公 司银 行账户,拟查封金额为800万元。地产公 司是独 立的法人,作为有限公 司,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 司承担有限责任。长城公 司既非地产公 司的股东,也未与白蓝公 司实际履行过协议,与本案股东利润分配纠纷完全无涉。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竟要查封无关第三方的财产?
由于超额查封状态的持续,原被告双方一度陷入僵局。2014年1月7日,一位神秘男子来到售楼处,称要代朋友看房,并主动提出缴纳1000元让置业顾问预留房产一套。同时,该男子态度明确地要求销 售人员出具开发商签章的文件。销 售人员出于业绩的考虑,在对方的坚持下,将一份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文件交予该男子。男子留下了一个既不属于其本人,也不属于购房者的手 机号码。
随后不久,淮南中院持该男子所取得的书面文件,调 查地产公 司,认为地产公 司的行为违反法 律规定。地产公 司立即核实情况,发现公 司财务严守规定,并未收取钱款,但对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文件疏于管理,随即对相关人员作出严厉处罚,并要求销 售人员立即联 系购房人退款。令人疑惑的是,该男子留下的电 话号码常处于无人接听或者关机的状态。通 过不懈努力,销 售人员终于拨通了该号码,机主是一名女子。该女子在电 话不仅不愿意表明身份,还在电 话中透露,此事是公 司之间的事情,并不会影响到员工个人。真是无巧不成书的是,通 过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号码竟然是白蓝公 司员工所持有。
对于涉案当事人实施的在妨碍和干扰民事诉 讼的正常进行,并产生相关后果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违法。淮南中院及时“拔刀相助”,是否与白蓝公 司存在着一种默契?
我们不禁要问,白蓝公 司未经公 司股东会决议就起诉强行分配利润,申请超额查封地产公 司以及与案 件无关第三人的财产,“举报”地产公 司“违法”的种种行为,为何屡屡会得到淮南中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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