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综合论坛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转载〉安徽淮南白蓝集团有限公司上演现代版“宫心计”

向下

〈转载〉安徽淮南白蓝集团有限公司上演现代版“宫心计” Empty 〈转载〉安徽淮南白蓝集团有限公司上演现代版“宫心计”

帖子  随风而去 周六 一月 18, 2014 6:51 pm

 中 共中 央总 书 记、国 家主 席、中 央军委主 席习 近 平在出席2014年1月7日至8日的中 央政 法工作会 议时,明确指出,要把维护社 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 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 障人 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习 近 平主 席在讲话中还指出,公平正义是政 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 关是维护社 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 法战线要肩扛公 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 会公平正义,让人 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发生了一起的案 件,颇似现代版“宫心计”。原本应当认真对待诉 讼的被告,步步惊心,面 临生存绝境。
  淮南白蓝房地产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地产公 司”)仅有两名股东,即淮南白蓝企业集 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白蓝公 司”)与杨建锁。2013年10月21日,白蓝公 司在明知工程未完工、税费为结算、对外债务未清偿、项目利润未审计的情况下,以分配股东利润为由,向淮南市中级人 民法 院起诉地产公 司与南通长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城公 司”),强行要求分配利润约2400万元。根据《公 司法》的规定,利润分配应当经过公 司股东会审议与批准。《公 司法》并未将分配利润作为对公 司的强 制性规范。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 院(20О8)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10号判 决书,曾对此作了详细评判,认为股东无权越过股东会直接向法 院起诉请求分配利润,原审法 院受理案 件不当,应裁定驳起诉。那么,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受理本案?
  白蓝公 司向法 院申请查封了地产公 司在售的全部房源,共计71套。以淮南市房产权网上备案价 格计算,被查封房产总价值约3500万元;即使以地产公 司案场实际销 售价 格,被查封的房产总价值也远高于白蓝公 司的诉 讼请求。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查封、扣 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 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 押、冻结。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支持白蓝公 司的超额查封?
  为了减少超额查封导致巨大的损失,2013年12月2日,地产公 司向淮南中院提出执行异 议,提 供了超额查封的证明材料,同时提出反担保申请,拟用可办 理权属证明的车库进行等额置换,以保 障在建工程进度与农 民 工工 资支付,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对地产公 司的异 议与提交的材料视而不见?
  但更令人诧异的是,2014年1月15日,法 院竟又追加查封长城公 司银 行账户,拟查封金额为800万元。地产公 司是独 立的法人,作为有限公 司,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 司承担有限责任。长城公 司既非地产公 司的股东,也未与白蓝公 司实际履行过协议,与本案股东利润分配纠纷完全无涉。淮南中院据以何种理由竟要查封无关第三方的财产?
  由于超额查封状态的持续,原被告双方一度陷入僵局。2014年1月7日,一位神秘男子来到售楼处,称要代朋友看房,并主动提出缴纳1000元让置业顾问预留房产一套。同时,该男子态度明确地要求销 售人员出具开发商签章的文件。销 售人员出于业绩的考虑,在对方的坚持下,将一份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文件交予该男子。男子留下了一个既不属于其本人,也不属于购房者的手 机号码。
  随后不久,淮南中院持该男子所取得的书面文件,调 查地产公 司,认为地产公 司的行为违反法 律规定。地产公 司立即核实情况,发现公 司财务严守规定,并未收取钱款,但对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文件疏于管理,随即对相关人员作出严厉处罚,并要求销 售人员立即联 系购房人退款。令人疑惑的是,该男子留下的电 话号码常处于无人接听或者关机的状态。通 过不懈努力,销 售人员终于拨通了该号码,机主是一名女子。该女子在电 话不仅不愿意表明身份,还在电 话中透露,此事是公 司之间的事情,并不会影响到员工个人。真是无巧不成书的是,通 过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号码竟然是白蓝公 司员工所持有。
  对于涉案当事人实施的在妨碍和干扰民事诉 讼的正常进行,并产生相关后果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违法。淮南中院及时“拔刀相助”,是否与白蓝公 司存在着一种默契?
  我们不禁要问,白蓝公 司未经公 司股东会决议就起诉强行分配利润,申请超额查封地产公 司以及与案 件无关第三人的财产,“举报”地产公 司“违法”的种种行为,为何屡屡会得到淮南中院的支持?
随风而去
随风而去

帖子数 : 5157
注册日期 : 12-06-21

返回页首 向下

返回页首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