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浑南民政局创新服务方式 刻意将违法事实合法化(转载)
沈阳浑南民政局创新服务方式 刻意将违法事实合法化(转载)
[导读]2015年3月全国各大媒体相继刊登了《谁在为安奉养老骗 局打开方便之门》,报道了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安奉福利公寓,2014年4月8日被他人以购 买山庄为名骗走相关手续后,大肆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李某冒用安奉福利公寓原法人代 表的手续,预售床位及消费卡、行骗数百名老年人,可至今未见浑南民政局采取实质行 政 手 段进行依法处理和纠正。李某究竟怀揣怎样的护身符,令人费解。
据律师查阅安奉福利公寓档 案复印件显示,落款有安奉福利公寓法人代 表安先生签字的资料是伪 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的时间和内容遭到恶意篡改,签字是模仿安先生的笔迹,而无法模仿的手印缺失,发证时间却走在了主管领 导签字批准之前。浑南民政局这么荒唐至极的“法人变更”能够受到法 律的保护吗?
民 政局依法批 准的安奉养老居住权 益证和非 法出 售的消 费卡
李某冒用安奉福 利公寓原法 人代 表的手 续预售床位,办 理消 费卡,赫然标 注有民 政局依法批 准印 制的“安奉养老居住权益证”。是民 政局官 员参与了这一骗 局?其幕后到底隐藏多少权力作祟和利益输送令违 法行为畅 通无阻。
针对此消费卡,群众投 诉到辽宁省纪 委民 心网,民心网的解答是:“您陈述的5万块钱相关事情在沈阳市是不允 许的。”即使有合法手 续也是不容许的。
该事 件暴 露后,浑南民政局出了一份应付上级的《关于安奉福利公寓处理意见的请示》。其内容多处自相矛盾,内容显示:
1、安奉福利公寓“不具备养老机 构营运资格”,可是“据调 查了解,安奉福利公寓预售养老床位和办 理会员卡涉及人数在80人以上,资金由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资金总额不详。”既然通 过调 查得到了上述事实,又确定该养老机 构不具备营运资格,为什么对此没有处理结果?
2、明知安奉福利公寓法人代 表是安占国,可是“李杰及下属刘 涛以安奉福利公寓新任法人代 表身份来我局联 系工作……”那么,新任法人代 表的身份是如何确定的?
3、“据李杰反映……安奉福利院正在办 理法定代 表人变更手续,但还没有具体材料予以证实。”1月23日的“请示”里说没有具体材料予以证实,2014年12月9日的假材料在民政局安奉福利公寓档 案里又如何解释?
4、“请示”里,只字未提“居住权益证”上标有“民政局依法批准”这一事实,是刻意隐瞒还是疏忽大意?“居住权益证”究竟是真是假?老百 姓至今迷惑不解。要知道,老百 姓相信的就是“民政局”三个字。
面对李某的所作所为,浑南民政局采取的不是坚决制止,依法查处取 缔的态度,而是“要求安奉福利公寓尽快完成法定代 表人变更手续”,并且利 用自己的职能之便,刻意将违法事实转为合法化。这难道是浑南民政局创新的一种服 务模式吗?
浑南民政局关于安奉福利公寓处理意见
安奉福利公寓的骗 局形成并非单纯的经济事 件。从变更手续造 假,到打着由浑南民政局冠名“依法印制的安奉养老居住权益证”,行骗数百名老年人购 买床位,大肆进行非法骗 局事实已经存在,问题之严重,后果难以设想。
问题不是盖着盖子就能捂得住的,搪塞推诿就能过关的。这起在民政局发生的手续档 案造 假,并冒用他人名义非法骗取公 众资金的案 件已经给社 会埋下了重大隐患。阳光是最好的防 腐剂,权力应在阳光下运行,规范执 法才能取信于民、服 务于民。安奉养老骗 局事 件的处理进展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
李某冒用安奉福利公寓原法人代 表的手续,预售床位及消费卡、行骗数百名老年人,可至今未见浑南民政局采取实质行 政 手 段进行依法处理和纠正。李某究竟怀揣怎样的护身符,令人费解。
据律师查阅安奉福利公寓档 案复印件显示,落款有安奉福利公寓法人代 表安先生签字的资料是伪 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的时间和内容遭到恶意篡改,签字是模仿安先生的笔迹,而无法模仿的手印缺失,发证时间却走在了主管领 导签字批准之前。浑南民政局这么荒唐至极的“法人变更”能够受到法 律的保护吗?
民 政局依法批 准的安奉养老居住权 益证和非 法出 售的消 费卡
李某冒用安奉福 利公寓原法 人代 表的手 续预售床位,办 理消 费卡,赫然标 注有民 政局依法批 准印 制的“安奉养老居住权益证”。是民 政局官 员参与了这一骗 局?其幕后到底隐藏多少权力作祟和利益输送令违 法行为畅 通无阻。
针对此消费卡,群众投 诉到辽宁省纪 委民 心网,民心网的解答是:“您陈述的5万块钱相关事情在沈阳市是不允 许的。”即使有合法手 续也是不容许的。
该事 件暴 露后,浑南民政局出了一份应付上级的《关于安奉福利公寓处理意见的请示》。其内容多处自相矛盾,内容显示:
1、安奉福利公寓“不具备养老机 构营运资格”,可是“据调 查了解,安奉福利公寓预售养老床位和办 理会员卡涉及人数在80人以上,资金由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资金总额不详。”既然通 过调 查得到了上述事实,又确定该养老机 构不具备营运资格,为什么对此没有处理结果?
2、明知安奉福利公寓法人代 表是安占国,可是“李杰及下属刘 涛以安奉福利公寓新任法人代 表身份来我局联 系工作……”那么,新任法人代 表的身份是如何确定的?
3、“据李杰反映……安奉福利院正在办 理法定代 表人变更手续,但还没有具体材料予以证实。”1月23日的“请示”里说没有具体材料予以证实,2014年12月9日的假材料在民政局安奉福利公寓档 案里又如何解释?
4、“请示”里,只字未提“居住权益证”上标有“民政局依法批准”这一事实,是刻意隐瞒还是疏忽大意?“居住权益证”究竟是真是假?老百 姓至今迷惑不解。要知道,老百 姓相信的就是“民政局”三个字。
面对李某的所作所为,浑南民政局采取的不是坚决制止,依法查处取 缔的态度,而是“要求安奉福利公寓尽快完成法定代 表人变更手续”,并且利 用自己的职能之便,刻意将违法事实转为合法化。这难道是浑南民政局创新的一种服 务模式吗?
浑南民政局关于安奉福利公寓处理意见
安奉福利公寓的骗 局形成并非单纯的经济事 件。从变更手续造 假,到打着由浑南民政局冠名“依法印制的安奉养老居住权益证”,行骗数百名老年人购 买床位,大肆进行非法骗 局事实已经存在,问题之严重,后果难以设想。
问题不是盖着盖子就能捂得住的,搪塞推诿就能过关的。这起在民政局发生的手续档 案造 假,并冒用他人名义非法骗取公 众资金的案 件已经给社 会埋下了重大隐患。阳光是最好的防 腐剂,权力应在阳光下运行,规范执 法才能取信于民、服 务于民。安奉养老骗 局事 件的处理进展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
随风而去- 帖子数 : 5157
注册日期 : 12-06-21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