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奉“福利公寓”背后 实为养老骗局(转载)
安奉“福利公寓”背后 实为养老骗局(转载)
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安奉福利公寓,2013年在开发区民 政局登 记,安占国为该单位创 办者与法人。2014年4月8日被他人以购买山庄为名骗走相关手 续后,大肆进行非法经 营活动。
(图1、安奉福利公寓)
针对此事 件,《中国安全与法制》(2014年第55期)以“利 用合同骗取‘福利公寓’,血 汗钱石沉大海”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中指出“福利公寓”是被李某某(原省 纪 委退休干 部)和李某合 伙骗走的。之后,受 害单位法人数次追要未果。此间,发现李某在冒用自己“福利公寓”的手 续,用出 -售床位,办 理消 费 卡,私制居住权益 证等手 段大肆行骗,数百名老年人购买了床位,涉 骗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图2、违法出 售床位证件及收费票据)
在得到了确凿的证 据之后,7月9日,受 害单位法 人立即在《辽宁职工报》刊登声明:告知“福利公寓”从未做过、也从未授权任何人出- 售床位使用权,从未收取任何费 用。
为制止其诈 骗行为,10月9日,受 害单位法 人安占国紧急致信沈阳市 委主要领 导:“实 名举 报一个以养老为名的非 法集 资大骗 局”,此信引起市 委和市公 安局主要领 导的高度重 视,并分别对此事 件作出了重要批 示,沈阳市 委督 查室也提出了重要的处 理意见。10月11日,沈阳市公 安局浑南公 安分 局正式立 案侦 查。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样一个事实清楚、证 据确 凿、领导重 视的案 件,受 害人询 问案 件进展时,办 案人 员以“我们该上的经 侦手 段都上了,就是抓不到人”而搁置至今,悬而未决。
是李某逃 跑或藏 匿?并非如此,李某在此期间经常出 差、住 院,坐镇指 挥着他手下的马 仔霸 占山庄,继续行 骗,并派 人到贷 款公 司强买首德公司房产 权等。光天化日之下,难道任凭李某横 行霸 道抢占他人财产?而山庄的合 法主人却无法进入山庄半步!随之而来的是李某的妻子朱某找到受 害单位法 人的委 托代 理人李献国说,事情他们已经花 钱摆 平了!公 安局浑南分 局的某领 导也对其说,李某某(原省 纪 委退休干 部)找了浑南新区的某 位领 导,而这位领 导是他的铁哥们儿。
一个与老百 姓性 命攸 关的案 件就这么一直拖至2014年11月28日,李献国与浑南公 安分 局某领 导单独商 谈后,得出的处 理方法为:由李献国出面为双方谈和。所谓谈和就是把李某霸 占着的首德公司房产和福利公寓的手 续,全部转到李某的名下。
11月5日,受 害单位法人到浑南民 政局找副局 长张某,把李某与老年人签订的“床位使用权合同”及“权 益证”的照 片交给她,并告知浑南公 安分局已经立 案侦 查。并将《辽宁职工报》和《中国安全与法制》杂志及安占国写给市 委主要领 导的举 报信一并交给她。并指出:有人在利 用“福利公寓”骗取老年人的养老血 汗钱,给社会埋下了巨大的不安定隐 患。申请立即注 销“福利公寓”手 续。张某同意后,让其到大厅窗口办 理。
当完成办 理注 销所需程序后,大厅窗口的回答是:等待领 导批示。再三追问又被告知:等公 安机 关结 案之后再说。
涉 案公 寓手 续注 销不成,而其法人变更却如鱼得水。2015年1月27日,在各种势 力的威 逼恐 吓下,受 害单位法人违 心地在福利公寓手 续变更表格上签 字。变更过程中,民 政部门的变更操作方法着实令人疑惑费解:1、要求受 害单位法人在事先已经拟好的变更申请和会 议纪 要上签 字;2、受 害单位法 人申请注 销时所做的“清 算报告”直接为变更所用;3、受 害单位法人并不认识新任法 人,却被迫同意把法 人转给他(她);4、后来得知,新任法 人签 字是一个姓赵人代 签的,属无效签 字。从律师在民 政调 档资 料证 据显示,“变更登 记申请书”的时间和内容遭到恶 意篡 改,签 字是模 仿受 害单位法 人笔 迹的签 字,发 证时间更是走在了领 导签 字批 准之前。
(图3、恶意篡改内容模仿安占国的签字)
在这里我们不 禁要问:市 委和市公 安局主要领 导批示的案 件到基层都如此推 诿扯 皮,而涉 嫌非 法集 资的案 件,相关主 办部门却搪 塞推 诿,已经涉 案的法 人变更、篡 改内容、假 造 签 字等见不得光的工作,民 政部门却做得细致入微,配合默契,工作效率神速。其幕 后到底隐藏多少权力作祟和利益输送,令违 法行为如此横 行,敢问一句:党 纪国 法的权 威何在?
我们相信,在党 中 央依 法治 国、强力反 -腐已形成常态的新形势下,地方城市并非法 外之地,受 害当事人将依 法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 益。在法 治的框架内早日走出困境,让更多的老年人识破骗 局,挽回损 失!案 件的相关进展,我们将继 续予以关 注。
来源:华声在线
(图1、安奉福利公寓)
针对此事 件,《中国安全与法制》(2014年第55期)以“利 用合同骗取‘福利公寓’,血 汗钱石沉大海”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中指出“福利公寓”是被李某某(原省 纪 委退休干 部)和李某合 伙骗走的。之后,受 害单位法人数次追要未果。此间,发现李某在冒用自己“福利公寓”的手 续,用出 -售床位,办 理消 费 卡,私制居住权益 证等手 段大肆行骗,数百名老年人购买了床位,涉 骗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图2、违法出 售床位证件及收费票据)
在得到了确凿的证 据之后,7月9日,受 害单位法 人立即在《辽宁职工报》刊登声明:告知“福利公寓”从未做过、也从未授权任何人出- 售床位使用权,从未收取任何费 用。
为制止其诈 骗行为,10月9日,受 害单位法 人安占国紧急致信沈阳市 委主要领 导:“实 名举 报一个以养老为名的非 法集 资大骗 局”,此信引起市 委和市公 安局主要领 导的高度重 视,并分别对此事 件作出了重要批 示,沈阳市 委督 查室也提出了重要的处 理意见。10月11日,沈阳市公 安局浑南公 安分 局正式立 案侦 查。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样一个事实清楚、证 据确 凿、领导重 视的案 件,受 害人询 问案 件进展时,办 案人 员以“我们该上的经 侦手 段都上了,就是抓不到人”而搁置至今,悬而未决。
是李某逃 跑或藏 匿?并非如此,李某在此期间经常出 差、住 院,坐镇指 挥着他手下的马 仔霸 占山庄,继续行 骗,并派 人到贷 款公 司强买首德公司房产 权等。光天化日之下,难道任凭李某横 行霸 道抢占他人财产?而山庄的合 法主人却无法进入山庄半步!随之而来的是李某的妻子朱某找到受 害单位法 人的委 托代 理人李献国说,事情他们已经花 钱摆 平了!公 安局浑南分 局的某领 导也对其说,李某某(原省 纪 委退休干 部)找了浑南新区的某 位领 导,而这位领 导是他的铁哥们儿。
一个与老百 姓性 命攸 关的案 件就这么一直拖至2014年11月28日,李献国与浑南公 安分 局某领 导单独商 谈后,得出的处 理方法为:由李献国出面为双方谈和。所谓谈和就是把李某霸 占着的首德公司房产和福利公寓的手 续,全部转到李某的名下。
11月5日,受 害单位法人到浑南民 政局找副局 长张某,把李某与老年人签订的“床位使用权合同”及“权 益证”的照 片交给她,并告知浑南公 安分局已经立 案侦 查。并将《辽宁职工报》和《中国安全与法制》杂志及安占国写给市 委主要领 导的举 报信一并交给她。并指出:有人在利 用“福利公寓”骗取老年人的养老血 汗钱,给社会埋下了巨大的不安定隐 患。申请立即注 销“福利公寓”手 续。张某同意后,让其到大厅窗口办 理。
当完成办 理注 销所需程序后,大厅窗口的回答是:等待领 导批示。再三追问又被告知:等公 安机 关结 案之后再说。
涉 案公 寓手 续注 销不成,而其法人变更却如鱼得水。2015年1月27日,在各种势 力的威 逼恐 吓下,受 害单位法人违 心地在福利公寓手 续变更表格上签 字。变更过程中,民 政部门的变更操作方法着实令人疑惑费解:1、要求受 害单位法人在事先已经拟好的变更申请和会 议纪 要上签 字;2、受 害单位法 人申请注 销时所做的“清 算报告”直接为变更所用;3、受 害单位法人并不认识新任法 人,却被迫同意把法 人转给他(她);4、后来得知,新任法 人签 字是一个姓赵人代 签的,属无效签 字。从律师在民 政调 档资 料证 据显示,“变更登 记申请书”的时间和内容遭到恶 意篡 改,签 字是模 仿受 害单位法 人笔 迹的签 字,发 证时间更是走在了领 导签 字批 准之前。
(图3、恶意篡改内容模仿安占国的签字)
在这里我们不 禁要问:市 委和市公 安局主要领 导批示的案 件到基层都如此推 诿扯 皮,而涉 嫌非 法集 资的案 件,相关主 办部门却搪 塞推 诿,已经涉 案的法 人变更、篡 改内容、假 造 签 字等见不得光的工作,民 政部门却做得细致入微,配合默契,工作效率神速。其幕 后到底隐藏多少权力作祟和利益输送,令违 法行为如此横 行,敢问一句:党 纪国 法的权 威何在?
我们相信,在党 中 央依 法治 国、强力反 -腐已形成常态的新形势下,地方城市并非法 外之地,受 害当事人将依 法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 益。在法 治的框架内早日走出困境,让更多的老年人识破骗 局,挽回损 失!案 件的相关进展,我们将继 续予以关 注。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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