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综合论坛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华诺星空雷达造假得不到惩戒是哪来的特权

向下

华诺星空雷达造假得不到惩戒是哪来的特权 Empty 华诺星空雷达造假得不到惩戒是哪来的特权

帖子  onelovemm 周日 三月 15, 2015 11:20 am

质疑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的办案程序 就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质疑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的办案程序》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件),提出以下质疑:

1,回复件中陈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 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 报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第五十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投诉、举 报、申诉所涉及的违法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销案、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被调查人和具名投诉人、申诉人、举 报人。”并且,回复件中也说明:就湖南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那么,我公司作为该案件的具名投诉人,并没有收到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案件的处理结果。

2,回复件中陈述:与该公司(湖南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因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无关联。请问这个结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6月份接到南京工商局违法线索移送函,在对湖南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期间,2014年8月19号为湖南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开具了无违法行为的证明。试问如果一个违法嫌疑人在被侦查期间,执法机构是否可以在被侦查期间对该违法嫌疑人开具无违法行为的证明?

3,针对该案件质疑函的回复,质疑人是通过律师在网上查到了相关的回复。希望回复人或媒体对该案件的相关直接告知质疑人。

华诺星空雷达造假得不到惩戒是哪来的特权 44374339201503150952473701170859227_001
华诺星空雷达造假得不到惩戒是哪来的特权 44374339201503150952473701170859227_000

onelovemm

帖子数 : 745
注册日期 : 14-07-28

返回页首 向下

返回页首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