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万元创造辉煌——八问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转载)
十二万元创造辉煌——八问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转载)
新闻背景:2003年陕北油井“三权”回收前,原陕西省靖边县华隆实业开发公司,在靖边县青阳岔镇总关口村陆续打油井三口,分别为:140万打成的低产井一口,93#、100#油井两口。在靖边县政府政策鼓励下, 华隆公司于2003年2月投入76万元,将低产井改为注水井,向已降产的93#、100#油井同时实施注水,使93#油井日产量由0.45吨增至1吨,100#油井产量由1.80吨增至3.50吨,增产情况及时上报了靖边县钻采公司。2003年6月,陕北油井“三权”回收,
对油井的补偿标准是:按2002年9月测产数字,以38万元/吨进行补偿;2002年9月新打井按实际产量补偿,注水井补偿原则是“一事一议”。华隆实业开发公司的低产井技改为注水井,要重新进行压裂、射孔、安装表套等程序,与新打注水井是一个概念,其注水井性质也毋庸置疑。因其同时向93#、100#油井注水,使二井产量翻番,应按实际产量补偿171万元,但只补偿了一半;公司注水井被无偿收回,因最初遗漏补偿,后经十一年有礼有节的上访、维权,至今未获得分文补偿.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董事长沈浩在其集团上呈省工交办的请示文件(陕油字【2008】43号)文件中称:(靖边采油厂)第一采油大队第六采油队17093#原属崔国栋所有,现在实施注水开采……比照“三权“回收兑付标准,拟兑付崔国栋12万元。……(将此注水井)划归靖边采油厂。
在延长石油集团内部文件(延油靖厂字【2009】29号)《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关于对公安要情摘报的调查报告》中称:“三权“回收前,原油井老板崔国栋曾在靖边县青阳岔区域原井号093-100井之间打有注水井1口,现编号是17093井,兑付金额为12万元,由于崔国栋当时不接受该兑付款项,至今仍未领取。
一问:沈浩董事长,你们承认华隆公司注水井的存在及使用情况,那么是否应按照注水井的标准来进行补偿?你们给出12万元的补偿参照的是“三权“回收的哪条标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能用12万元打成一口注水井,应用的是什么省钱高效的技术?全世界有无这样的先例?别人投入216万元才能打成注水井,你们如何以12万元创造同样的辉煌?
靖边县人民政府是靖边县油井“三权”回收的主体,靖政发【2003】25号文件《靖边县人民政府地方油井“三权”回收补偿测算及资金兑付实施办法》中第三条:2002年10月1日后原投资方投资油田技改的注水设施和自建脱水厂的补偿额,由审计局牵头,物价、财政、监察、行业办、钻采公司逐户进行审计评估,提出补偿意见,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审定。
“三权”回收后,注水井补偿是在油井补偿基本结束后开始的,直至2005年9月靖边钻采公司正式上划到延长石油集团前,均由靖边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并定出方案。2005年5月15日,中共靖边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3期《四大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同意补偿海宏公司注水站注水井(三口)535万元(单就井筒估价)。补偿和丰公司注水井243万元,康隆公司注水井326万元。
二问:这是靖边县人民政府评估、审定的注水井补偿标准,请问延长石油集团能推翻以上文件内容吗?如果不能,那说明这个标准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是被你们认可并最终执行的,不是吗?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油井“三权”回收补偿测算及资金兑付实施办法》第六条:原投资方若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提请复议复核。
“三权”回收后直至2005年9月前,华隆公司注水井补偿问题先被遗漏,在此期间一直未得到合理解决。2008年3月25日,延长石油集团沈浩签发43号文件,给予华隆12万元补偿,这属于单方面作价,未与靖边县政府及华隆公司做任何沟通。
三问:延长石油集团自买自定价的做法合乎道理、合乎程序吗?华隆公司对这样的结果有提请复议复核的权利吗?这拿不出任何参照标准的12万补偿“请示意见”,从此就成为一道不可推翻的圣旨了吗?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油井“三权”回收补偿测算及资金兑付实施办法》第七条:补偿款的兑付先由财政、国税、地税、监察、行业办、钻采公司的主管领导签字,然后报送政府县长审批,审批后交钻采公司建账拨款。
靖边县政府作为主体进行“三权”回收时,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前身)是通过靖边县钻采公司建账拨付补偿款,是最终出资方。当时靖边县钻采公司挂牌其名下,正式上划后,更名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但它作为靖边县“三权”回收遗留问题补偿款拨付单位的身份没有变,延长石油集团作为补偿款最终出资方的身份也没有变。
对于华隆公司注水井补偿问题,延长石油集团的理由和态度如下:
1、延长石油集团不直接受理此类问题,请与靖边采油厂或靖边县政府对接。
2、此类问题属陕北油田重组体制中股权界定划转中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不属于延长石油集团管,应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
3、华隆公司“注水井”是干井,干井的补偿标准是一口4---8万,给你们12万,不少了。
4、“三权”回收时还有遗留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会引起其它问题反弹,影响社会稳定。
5、沈浩董事长签发过文件,我们只能给补偿12万。
四问:延长石油集团借靖边县政府的手“买”锅做饭,用华隆公司的注水井吃了11年的白食,却要靖边县政府出锅钱买单,靖边县政府,冤不冤?延长石油集团董事长沈浩2008年签发陕油字【2008】43号)文件,特别说明:将华隆公司注水井正式划归靖边采油厂,这已经是在靖边钻采公司上划延长三年之后了!你们抢走了锅,把黑留给靖边县政府,美其名曰:“此为陕北油田重组体制中股权界定划转中的问题,应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这理由难道不够冠冕堂皇吗?真正影响社会稳定的,正是你们这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为人所不齿的行为!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现任总经理贺久长,在就任陕西省发改委能源局局长时,在对华隆公司注水井补偿问题调研后回复:评估、算账。省发改委于2011年7月14日发函(陕发改油气函【2011】715号)给延长石油集团和靖边县政府,要求他们依据陕北油田重组时的“三权”回收政策,妥善解决原靖边县华隆公司重组遗留问题,并将处理意见上报。受省发改委委托,靖边县政府、靖边县经济发展局历时三个多月,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几次致函省发改委,上报调研评估报告:原华隆公司93#、100#油井经注水产量翻倍是事实;对于华隆公司注水井成本,靖边县经济发展局的评估是:在青阳岔南山地区将低产井改为注水井,一般成本在110---140万元;靖边县政府的评估是:华隆公司崔国栋的注水井为油井转为注水井,为简易注水井,(井筒)造价约为100万元。延长石油集团也进行了调查,但在发改委组织的协调会上,不认可靖边县政府和经济发展局的评估结论,又拿不出补偿12万元的“三权”回收的标准,只是坚持补偿12万。省发改委要求其在一星期之内给出书面理由,两年多过去了,省发改委未收到延长石油集团的一字回复。现任省发改委能源局张申良局长亲自打电话至延长石油集团,让华隆公司的人直接去总公司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两次之后,他们再未能进入总公司的大门。
五问:省、县地方政府的文件在延长石油集团眼中如一纸空文,各级专家(包括其内部调研人员)认定的事实视而不见,延长石油集团仅从华隆公司93#,100#油井因注水而增产部分获利就逾千万元,对待政府单位,对待有功于集团的老区人民,你们何以如此傲气?
陕北油井“三权”回收后,有些官员把投资群众当敌人,把群众维权当敌情动态,打压、破坏投资群众依法维权,对于这些乱象,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做出指示:“对小油井进行清理整顿是必要的,但在具体实施中,应给政府认可的小油井投资者以出路,保护其合法权益。”
六问:曾培炎副总理已经卸任,但他做出的指示是否已过时?如果你们认为他的指示不合适宜,你们这种排斥、打压、剥夺民营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又遵循哪条法律法规?你们何以如此硬气?
2014年8月29日,华隆公司的人去找了中央驻陕第七巡视组,巡视组的同志承诺:你们的材料一定会送达延长石油集团,最迟两个月内,他们会和你们对接,也会给我们督办回馈消息。时至今日,华隆公司的人未收到延长石油集团的任何对接消息。
七问:中央第七巡视组是否收到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的回馈消息?难道巡视组的同志没有把材料送达给你们?延长石油集团,你们何以如此霸气?
2003年6月15日,一夜之间,靖边县1636口油井收归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所有,在这次油田重组风暴中,陕北六万民营投资者的权益被“回收”。战争年代,陕北老区人民促进了革命的胜利,奠定了***红色政权屹立不倒的基础。和平年代,在国家、地方政策双重鼓励下,老区的民营投资者用无数的失败和艰辛开发油井,推动了陕西经济质的飞跃和长足发展,延长石油集团的财富、地位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张、提升正基于此。但是,老区人民不需要延长石油集团许下的“回报”诺言,他们只要求能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他们合理合法地维权,一到延长石油集团这个环节就时时受阻、处处推诿;他们有礼有节地上访,一到延长石油集团这个地方就被阻挠、被打压。在一个依法治国,提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时代,人们关注民生,从国至家,无一不盼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氛围。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已跨入世界五百强行列,正在为跻身三百强而奋斗,然而对于一个获得“诚信企业”殊荣,在陕西首屈一指的集团而言,无视中央、无视总理、无视地方各级政府、更无视区区一介草民,所有的正义呼声被淹没在延长石油集团轰轰烈烈的发展洪流中……缺乏诚信、僵化保守是陕西长期落后的最大障碍,如今,个人修为都在讲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还在用阶级斗争年代专制、专政的僵化方式处理着“人民内部矛盾”。人们愿意看到延长石油集团在世界舞台上为国争光,但对于事实如此清楚的一个遗漏问题拖延11年多还坚持错误的集团——
八问:这样的做法会不会成为千里长堤的蚁穴,影响你们在国际道路上走远?
也许,延长石油集团会依然不屑一顾,但我们要说: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你们在因“12万元”获利过千万之后,可以用12万元打造216万元注水井的辉煌吗?请先给人民一个回答。
对油井的补偿标准是:按2002年9月测产数字,以38万元/吨进行补偿;2002年9月新打井按实际产量补偿,注水井补偿原则是“一事一议”。华隆实业开发公司的低产井技改为注水井,要重新进行压裂、射孔、安装表套等程序,与新打注水井是一个概念,其注水井性质也毋庸置疑。因其同时向93#、100#油井注水,使二井产量翻番,应按实际产量补偿171万元,但只补偿了一半;公司注水井被无偿收回,因最初遗漏补偿,后经十一年有礼有节的上访、维权,至今未获得分文补偿.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董事长沈浩在其集团上呈省工交办的请示文件(陕油字【2008】43号)文件中称:(靖边采油厂)第一采油大队第六采油队17093#原属崔国栋所有,现在实施注水开采……比照“三权“回收兑付标准,拟兑付崔国栋12万元。……(将此注水井)划归靖边采油厂。
在延长石油集团内部文件(延油靖厂字【2009】29号)《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关于对公安要情摘报的调查报告》中称:“三权“回收前,原油井老板崔国栋曾在靖边县青阳岔区域原井号093-100井之间打有注水井1口,现编号是17093井,兑付金额为12万元,由于崔国栋当时不接受该兑付款项,至今仍未领取。
一问:沈浩董事长,你们承认华隆公司注水井的存在及使用情况,那么是否应按照注水井的标准来进行补偿?你们给出12万元的补偿参照的是“三权“回收的哪条标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能用12万元打成一口注水井,应用的是什么省钱高效的技术?全世界有无这样的先例?别人投入216万元才能打成注水井,你们如何以12万元创造同样的辉煌?
靖边县人民政府是靖边县油井“三权”回收的主体,靖政发【2003】25号文件《靖边县人民政府地方油井“三权”回收补偿测算及资金兑付实施办法》中第三条:2002年10月1日后原投资方投资油田技改的注水设施和自建脱水厂的补偿额,由审计局牵头,物价、财政、监察、行业办、钻采公司逐户进行审计评估,提出补偿意见,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审定。
“三权”回收后,注水井补偿是在油井补偿基本结束后开始的,直至2005年9月靖边钻采公司正式上划到延长石油集团前,均由靖边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并定出方案。2005年5月15日,中共靖边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3期《四大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同意补偿海宏公司注水站注水井(三口)535万元(单就井筒估价)。补偿和丰公司注水井243万元,康隆公司注水井326万元。
二问:这是靖边县人民政府评估、审定的注水井补偿标准,请问延长石油集团能推翻以上文件内容吗?如果不能,那说明这个标准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是被你们认可并最终执行的,不是吗?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油井“三权”回收补偿测算及资金兑付实施办法》第六条:原投资方若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提请复议复核。
“三权”回收后直至2005年9月前,华隆公司注水井补偿问题先被遗漏,在此期间一直未得到合理解决。2008年3月25日,延长石油集团沈浩签发43号文件,给予华隆12万元补偿,这属于单方面作价,未与靖边县政府及华隆公司做任何沟通。
三问:延长石油集团自买自定价的做法合乎道理、合乎程序吗?华隆公司对这样的结果有提请复议复核的权利吗?这拿不出任何参照标准的12万补偿“请示意见”,从此就成为一道不可推翻的圣旨了吗?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油井“三权”回收补偿测算及资金兑付实施办法》第七条:补偿款的兑付先由财政、国税、地税、监察、行业办、钻采公司的主管领导签字,然后报送政府县长审批,审批后交钻采公司建账拨款。
靖边县政府作为主体进行“三权”回收时,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前身)是通过靖边县钻采公司建账拨付补偿款,是最终出资方。当时靖边县钻采公司挂牌其名下,正式上划后,更名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但它作为靖边县“三权”回收遗留问题补偿款拨付单位的身份没有变,延长石油集团作为补偿款最终出资方的身份也没有变。
对于华隆公司注水井补偿问题,延长石油集团的理由和态度如下:
1、延长石油集团不直接受理此类问题,请与靖边采油厂或靖边县政府对接。
2、此类问题属陕北油田重组体制中股权界定划转中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不属于延长石油集团管,应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
3、华隆公司“注水井”是干井,干井的补偿标准是一口4---8万,给你们12万,不少了。
4、“三权”回收时还有遗留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会引起其它问题反弹,影响社会稳定。
5、沈浩董事长签发过文件,我们只能给补偿12万。
四问:延长石油集团借靖边县政府的手“买”锅做饭,用华隆公司的注水井吃了11年的白食,却要靖边县政府出锅钱买单,靖边县政府,冤不冤?延长石油集团董事长沈浩2008年签发陕油字【2008】43号)文件,特别说明:将华隆公司注水井正式划归靖边采油厂,这已经是在靖边钻采公司上划延长三年之后了!你们抢走了锅,把黑留给靖边县政府,美其名曰:“此为陕北油田重组体制中股权界定划转中的问题,应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这理由难道不够冠冕堂皇吗?真正影响社会稳定的,正是你们这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为人所不齿的行为!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现任总经理贺久长,在就任陕西省发改委能源局局长时,在对华隆公司注水井补偿问题调研后回复:评估、算账。省发改委于2011年7月14日发函(陕发改油气函【2011】715号)给延长石油集团和靖边县政府,要求他们依据陕北油田重组时的“三权”回收政策,妥善解决原靖边县华隆公司重组遗留问题,并将处理意见上报。受省发改委委托,靖边县政府、靖边县经济发展局历时三个多月,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几次致函省发改委,上报调研评估报告:原华隆公司93#、100#油井经注水产量翻倍是事实;对于华隆公司注水井成本,靖边县经济发展局的评估是:在青阳岔南山地区将低产井改为注水井,一般成本在110---140万元;靖边县政府的评估是:华隆公司崔国栋的注水井为油井转为注水井,为简易注水井,(井筒)造价约为100万元。延长石油集团也进行了调查,但在发改委组织的协调会上,不认可靖边县政府和经济发展局的评估结论,又拿不出补偿12万元的“三权”回收的标准,只是坚持补偿12万。省发改委要求其在一星期之内给出书面理由,两年多过去了,省发改委未收到延长石油集团的一字回复。现任省发改委能源局张申良局长亲自打电话至延长石油集团,让华隆公司的人直接去总公司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两次之后,他们再未能进入总公司的大门。
五问:省、县地方政府的文件在延长石油集团眼中如一纸空文,各级专家(包括其内部调研人员)认定的事实视而不见,延长石油集团仅从华隆公司93#,100#油井因注水而增产部分获利就逾千万元,对待政府单位,对待有功于集团的老区人民,你们何以如此傲气?
陕北油井“三权”回收后,有些官员把投资群众当敌人,把群众维权当敌情动态,打压、破坏投资群众依法维权,对于这些乱象,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做出指示:“对小油井进行清理整顿是必要的,但在具体实施中,应给政府认可的小油井投资者以出路,保护其合法权益。”
六问:曾培炎副总理已经卸任,但他做出的指示是否已过时?如果你们认为他的指示不合适宜,你们这种排斥、打压、剥夺民营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又遵循哪条法律法规?你们何以如此硬气?
2014年8月29日,华隆公司的人去找了中央驻陕第七巡视组,巡视组的同志承诺:你们的材料一定会送达延长石油集团,最迟两个月内,他们会和你们对接,也会给我们督办回馈消息。时至今日,华隆公司的人未收到延长石油集团的任何对接消息。
七问:中央第七巡视组是否收到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的回馈消息?难道巡视组的同志没有把材料送达给你们?延长石油集团,你们何以如此霸气?
2003年6月15日,一夜之间,靖边县1636口油井收归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所有,在这次油田重组风暴中,陕北六万民营投资者的权益被“回收”。战争年代,陕北老区人民促进了革命的胜利,奠定了***红色政权屹立不倒的基础。和平年代,在国家、地方政策双重鼓励下,老区的民营投资者用无数的失败和艰辛开发油井,推动了陕西经济质的飞跃和长足发展,延长石油集团的财富、地位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张、提升正基于此。但是,老区人民不需要延长石油集团许下的“回报”诺言,他们只要求能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他们合理合法地维权,一到延长石油集团这个环节就时时受阻、处处推诿;他们有礼有节地上访,一到延长石油集团这个地方就被阻挠、被打压。在一个依法治国,提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时代,人们关注民生,从国至家,无一不盼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氛围。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已跨入世界五百强行列,正在为跻身三百强而奋斗,然而对于一个获得“诚信企业”殊荣,在陕西首屈一指的集团而言,无视中央、无视总理、无视地方各级政府、更无视区区一介草民,所有的正义呼声被淹没在延长石油集团轰轰烈烈的发展洪流中……缺乏诚信、僵化保守是陕西长期落后的最大障碍,如今,个人修为都在讲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还在用阶级斗争年代专制、专政的僵化方式处理着“人民内部矛盾”。人们愿意看到延长石油集团在世界舞台上为国争光,但对于事实如此清楚的一个遗漏问题拖延11年多还坚持错误的集团——
八问:这样的做法会不会成为千里长堤的蚁穴,影响你们在国际道路上走远?
也许,延长石油集团会依然不屑一顾,但我们要说: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你们在因“12万元”获利过千万之后,可以用12万元打造216万元注水井的辉煌吗?请先给人民一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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