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获嘉县几百名群众为何力保“涉黑”的村主任职保军(转载)
河南获嘉县几百名群众为何力保“涉黑”的村主任职保军(转载)
实名发贴:买素兰(410724197409259606)、李平(410724197904062528)、陈风兰(410724194504 250526)、安变令(410723197606142427)、吴星枝(410724196910186522)
关注电 话:1346238 9120 13243280966
(我们深知诽 谤和虚构违法,我们为本文真 实性和发帖行为承担法 律责任)
身为村主 任职保军被当地政 法部门定性为黑社 会,正在等待当地法 院对于他的被指控为黑社 会性质的认定和量刑。
可是,在我们看来,村主 任职保军是在伸张正义和维护群众利益才得罪权 贵导致成为阶 下 囚的。
我们是来自河南省获嘉县城关镇四街村的数百村 民,我们用实名的方式来为村主 任职保军喊 冤,请求上级领 导和法 院啊明察秋毫,不要制 造冤案。
职保军为合法权益被当作黑社 会
职保军是河南省获嘉县城关镇四街村村 民,也是村 民们合法选 举出来的村主 任。 43岁的刘杰也是宋庄村村 民。
2004年5月份,职保军与四街村委会签订了老线材厂承包合同,实际写成了2004年元月1日,也就是从2004年元月1日开始交纳承包费,而且该承包合同主要条款是经村委干 部研究同意的。
职华盈提 供的证词中所说是职保军对其威胁是伪证,因为职华盈本人与职保军竞选村长时发生了矛盾,才进行报复。
职保军承包经营后,2004年6 月7日。郭清廉组 织人员前去老线材厂阻挠职保军的正常经营,职保军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奈才叫刘杰等人进行阻止,后经公 安干 警劝说,郭清廉等人离去。
获嘉县法 院的判 决书则不顾客观事实,却认定是职保军“吓”走了郭清廉等人,而后与职华盈私下签订合同,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此认定职保军合法的经营承包权,是“黑社 会”的经济支撑。
维护自己厂子的合法权益,职保军怎么就成了黑社 会了呢?
与此同时,职保军化解社 会矛盾也涉黑?
2005年春天,获嘉县照镜镇后李村的王焕森(与职保军有亲属关系)中标本村砖厂承包权后,原承包人陈在辉拒不交出砖厂,王焕森就找职保军去协调。
职保军等人到了砖厂见到陈在辉并进行了协调,没有任何的不法行为,后来 经后李村村委调解,陈在辉才将砖厂交给王焕森。
这本来是一种伸张正义、化解矛盾的行为,也是当今社 会构建和谐社 会的需要,但获嘉法 院却置客观事实于不顾,认定职保军等人威胁陈在辉后,才将砖厂交于王焕森.化解矛盾也犯罪、也涉黑!?公 理何 在?
2012年4月,获嘉县大酒店发生打架后,四街村委认为职保军等人是罗树灿侵犯村里的集体利益,才发生的打架,造成对方伤害,为此村委赔偿了被害人罗树灿35200元(已赔偿), 赔偿款由村里进行支付合情合理,此款职保军没有侵占,同时两次支取都是由职保全、贾君两人支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款是职保军占为己有,显然该项罪名也是不能成 立的。判 决书仅凭职保军的“口供”,在没有其它证据证明予以佐证的情况下,认定职保军构成侵占罪,不符合法 律规定.
据悉,河南获嘉县这起滑稽的所谓特大涉黑案 件,公 安机 关在无人举报的情况下在县城各区域内调 查事实真 相,调 查结果没有一家商户或外地生意人被涉案人职保军等人欺辱或收取保 护 费,但公 安机 关却强行给涉案人扣上为非作 恶、欺 压、残 害群众的帽子,而事实上涉案人根本就不存在欺 压残 害群众的事实。
据涉案人员介绍,公 安机 关的人让你说啥就说啥,所回答的问题,达不到他们满意的,轻者张口就骂,重者伸手就打,或体 罚一蹲就是几个小时不让站起来更不让坐地上,一问就是十几个小时,中间不让喝水不让吃饭直到警方写啥是啥只管签字就行,其实所说根本就不是本人真 实的意愿,“打黑”成了“黑打”。在这21人之中有夫 妻关系的(王 东、徐麦叶系夫 妻)、有亲兄弟关系的(职保军、职保全系亲兄弟关系)、有父子关系的(张继成、张广孝系父子关系)、有未成年少年(张广孝系未成年少年)、有年龄高达六十岁有心脏 病的老人的(指李建庄)、还有一个优秀共 产党 员(指许海宾,入 狱八个月最终无罪释放.),而有的仅仅是因为打一个电 话(如李建庄)或做了一件自己本职工作份内的事的人,都被检 查机 关以涉嫌参加黑社 会性质组 织罪罪名起诉至法 院。
职保军身背多项罪名能否站得住脚跟
除了被法 院认定为黑社 会之外,为了将职保军打造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黑老大角色,有关部门把多年 前发生的不应该追究为刑事责任或者已经处罚过的案 件重新包装,高压聚 集在职保军的身上。
第一起“故意伤害罪”案发生在2003年1月2日,经公 安机 关调解,被害人吕世海和职保军已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也已获得了赔偿。
吕世海也在协议书中明确表示撤回控 告,不在追究职保军的任何责任,未提起自诉, 案 件已经结案,且该案距今已十年,已过了追诉时效.
第二起“故意伤害罪”发生在2009年,该案不仅受 害 人获得了赔偿,法 院也已作出了生效判 决,人 民法 院不能对同一事实的案 件做出不同的判 决,不应再重复处罚。
2006年9月18日发生在位庄乡马营村之事,因为郭逢涛的司机与他人发生纠纷,继而进行打架,该案符合故意伤害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符合寻衅滋事犯罪特征,何况职保军没有殴 打他人,更不能定罪量刑.
2009年6 月18日,发生在太山乡大张卜村打架之事,职保军事先事后都不知道此事,不应承担任何法 律责任.
2012年4月4日在获嘉县大酒店打架之事,庭审 查明,是因为罗树灿盗用四街村委会的变压器,而不交电费引起的,该案符合故意伤害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符合寻衅滋事的犯罪特征,且被害人有重大过错,案发后又给被害人进行了赔偿,职保军为了维护村委利益不受损失,行为过激,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获嘉县人 民医院综合楼的承包方,施工运料时轧坏了四街村自己修的路和下水道,严重影响了村 民的生活与出行,为此村委会研究让工程承包方给予赔偿,虽然是以“管理费”的名义给村委的,但实际上是承包方对四街村委的赔偿,根本够不上犯罪.
2007年2月,职保军等人非法侵入住宅罪,已经由公 安机 关作出了治安处罚,并对被害人作出了赔偿,公 安机 关已经结案,按照刑事一事不二罚的原则,不应再追究职保军的刑事责任.
2007年1月份,刘贞祥去南关浴池讨要拖 欠的工 资钱,浴池方不仅不给其钱,还把刘贞祥痛打了一顿,刘贞祥随后就去叫弟 弟刘杰帮讨个公 道说法,职保军参与了调解。 在这起拖 欠工 资的纠纷中,职保军没有组 织、策划、指挥,也没有参加他人去南关浴池堵门,吵闹的行为,只是到场后 进行了调解,后经公 安干 警到场,并到城关派 出 所给付的钱,该案职保军没有犯罪行为,不应受到处罚.
王 东、徐麦叶给刘 晓梅、谢书相两家面粉店供应面粉从中获利7000元之事,职保军根本不知道,更没有参与, 王 东、徐麦叶此二人的行为显然与职保军没有任何关系,而刘 晓梅、谢书相二人也根本不认识职保军是何许人,所以获嘉县法 院判 决书认定职保军犯强 迫交易罪并处以刑罚是错误的,别人犯法法 院硬栽赃于与此不相干的局外人职保军,拿法 律当儿戏,人神共愤,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数百村 民为何给敢于捍卫村 民利益的主 任喊 冤
职保军、刘杰等人的行为,都是事出有因,或基于民间琐事,或协调邻里纠纷,或维护集体及个人利益,其中的部分事 件还为当地群众津津乐道,应该是我们和谐社 会所大力宣 传的主旋律,全都是临时起意,而非有组 织地预 谋实施.这些所谓的“违法犯罪”活动都有特殊起因,实质上是各自独 立的单一事 件,相互之间没有合理的联 系性,就算是“犯罪”,这些“犯罪”也仅仅是“犯罪”数量上的简单叠加,而不能简单的认定为黑社 会性质组 织罪。
获嘉县法 院黑打的行为,给我们受 害 者家属精神和心灵上都带来了巨大的无尽的难以抚平的伤害.获嘉县法 院认定职保军、刘杰等人犯黑社 会等各项罪名的判 决行为,显然有枉法裁判的嫌疑, 希望此案在二审时,新乡市中级人 民法 院不要闭门造车,应深入实地,调 查核实真 实情况,听取民 意,还事实一个真 相!并希望上级有关单位督促有关部门公 正执 法,我们相信国 家法 律是公平公 正的,相信职保军、刘杰等人一定会得到一个公平公 正的判 决结果!
人 民对法 律充满了无限的敬意,但法 律并不能强 奸民 意.获嘉县公 检 法等部门在这起涉黑案中,违 心地将正义者,扭曲为非正义者,用是非颠倒的手法,混淆了尊法与违法的界线,造成好人受欺的不正常结局。司法判 决是社 会的最后一道底线,如不能恪守公平正义的立场,那后果将是十分可怕的!但愿河南获嘉县这场轰轰烈烈的打黑运 动,不要变成了“黑打”风暴!
此案二审最终结果如何,人 民拭目以待!
随风而去- 帖子数 : 5157
注册日期 : 12-06-21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