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安徽亳州暴力拆除民房 区政府被指程序违法(转载)
[组图]安徽亳州暴力拆除民房 区政府被指程序违法(转载)
文图/姚征亿
路文强副区长发给举报人的手机信息
28日晚接到的传真函
28日晚接到的传真函
近日连续接到安徽省亳州市部分村民的投诉,反映该市谯城区政府出动大批人力对位于花戏楼街道办事处一些社区民居暴力强拆,更为严重的是,强拆现场动用警力及120救护中心,还抓捕了20余名旁观的无辜村民。
强拆现场暴力恐怖
职业举报人姚征亿先生接到线索后随即赶往事发地进行了暗访。
2012年11月24日上午9时许,位于亳州市桑园社区的秦庄村,大批城管队员及几名警察头戴钢盔、手持盾牌在现场戒严,马路边还停放两辆120救护车,一台大型挖掘机正在对几处房屋实施拆除。
在拆除一处平房时,遭到房主极力抵制,3名房主爬上房顶后抽去竹梯扬言跳下,现场工作人员几经劝解未能奏效,指挥人员可能考虑到强拆会造成人员伤害,只好作罢。
经过现场观察,在戒严的队员里,竟然有几名身着制服的警察!还有几名拿着相机和摄像DV的城管队员拍摄围观的群众,只要发现有人用手机拍照,便立即用DV摄录并制止。据村民透露,已经有多人因在现场用手机拍照被抓,至今仍被关押。
25日8时许,十几辆城管执法车辆停靠在亳州市王楼社区张庄村,在谯城区副区长路文强的指挥下,一台挖掘机正在冒雨施工。拆除现场有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城管队员实行戒严,甚至连路口都有城管队员把守。
在围观村民的配合下,随行记者近距离拍摄了整个拆除现场。
拆除公告被指违法
据了解,2012年10月29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发布“谯政[2012]150号关于城市规划区内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告”。
该公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建设规划等部门批准、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均属违法建设。“凡违法建设必须在2012年11月7日前自行拆除;对到期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针对该公告,北京多名律师提出了质疑。
第一,区级人民政府是否有权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因为这两部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其作出调整。
第二,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不是凭一纸公告或当地领导随手一指,应由建设规划部门对建筑物进行认定。
第三,城建部门是否依法按照程序对违法行为人送达停建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是否尽到告知义务,行政部门是否剥夺相对人的申辩和诉讼权利。
而据村民反映,从来就没有收到任何部门下达的处罚法律文书。
北京资深律师孔建表示,如果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违法,政府的拆除行为就不合法。
区长坚称程序合法
路文强,亳州市谯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兼副区长,分管该区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以及城管执法工作。
针对暴力拆除行为,路文强副区长解释,拆除的建筑物都是最近建的新房,没有任何手续,也不是为了居住,主要目的是为了日后征收拆迁的补偿。路副区长表示,在此前进行劝阻时,曾遭到村民围 攻。“我自己就被多次围 攻过。”
对“警察参与拆违”一事路副区长予以否认:“当时群众有激烈场面,派出所去制止,这属于暴力妨碍、威胁执法,公安有权力制止,但拆违的时候警察不在现场。”
就“拆除程序是否合法”问题,路副区长称,都是刚建的房子,一看就是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可以随时拆除,这次执法拆除,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受到了其他守法公民的大力支持。
路副区长同时强调,作为执法者不能违法,“我们知道警察不能在现场,只有救护车。”
2012年11月27日10时许,举报人将调查稿件传真至亳州市沈强市长,当晚20时47分接到谯城区路文强副区长的手机信息,表示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承诺第二天回复相关问题。28日19时26分,果然收到一份落款没有公章的“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传真回复函。
据了解,28日上午暴力强拆仍在桑园社区韩营子村进行,而路文强副区长就在现场指挥。(维 权在线网 文图/姚征亿)
路文强副区长发给举报人的手机信息
28日晚接到的传真函
28日晚接到的传真函
近日连续接到安徽省亳州市部分村民的投诉,反映该市谯城区政府出动大批人力对位于花戏楼街道办事处一些社区民居暴力强拆,更为严重的是,强拆现场动用警力及120救护中心,还抓捕了20余名旁观的无辜村民。
强拆现场暴力恐怖
职业举报人姚征亿先生接到线索后随即赶往事发地进行了暗访。
2012年11月24日上午9时许,位于亳州市桑园社区的秦庄村,大批城管队员及几名警察头戴钢盔、手持盾牌在现场戒严,马路边还停放两辆120救护车,一台大型挖掘机正在对几处房屋实施拆除。
在拆除一处平房时,遭到房主极力抵制,3名房主爬上房顶后抽去竹梯扬言跳下,现场工作人员几经劝解未能奏效,指挥人员可能考虑到强拆会造成人员伤害,只好作罢。
经过现场观察,在戒严的队员里,竟然有几名身着制服的警察!还有几名拿着相机和摄像DV的城管队员拍摄围观的群众,只要发现有人用手机拍照,便立即用DV摄录并制止。据村民透露,已经有多人因在现场用手机拍照被抓,至今仍被关押。
25日8时许,十几辆城管执法车辆停靠在亳州市王楼社区张庄村,在谯城区副区长路文强的指挥下,一台挖掘机正在冒雨施工。拆除现场有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城管队员实行戒严,甚至连路口都有城管队员把守。
在围观村民的配合下,随行记者近距离拍摄了整个拆除现场。
拆除公告被指违法
据了解,2012年10月29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发布“谯政[2012]150号关于城市规划区内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告”。
该公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建设规划等部门批准、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均属违法建设。“凡违法建设必须在2012年11月7日前自行拆除;对到期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针对该公告,北京多名律师提出了质疑。
第一,区级人民政府是否有权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因为这两部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其作出调整。
第二,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不是凭一纸公告或当地领导随手一指,应由建设规划部门对建筑物进行认定。
第三,城建部门是否依法按照程序对违法行为人送达停建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是否尽到告知义务,行政部门是否剥夺相对人的申辩和诉讼权利。
而据村民反映,从来就没有收到任何部门下达的处罚法律文书。
北京资深律师孔建表示,如果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违法,政府的拆除行为就不合法。
区长坚称程序合法
路文强,亳州市谯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兼副区长,分管该区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以及城管执法工作。
针对暴力拆除行为,路文强副区长解释,拆除的建筑物都是最近建的新房,没有任何手续,也不是为了居住,主要目的是为了日后征收拆迁的补偿。路副区长表示,在此前进行劝阻时,曾遭到村民围 攻。“我自己就被多次围 攻过。”
对“警察参与拆违”一事路副区长予以否认:“当时群众有激烈场面,派出所去制止,这属于暴力妨碍、威胁执法,公安有权力制止,但拆违的时候警察不在现场。”
就“拆除程序是否合法”问题,路副区长称,都是刚建的房子,一看就是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可以随时拆除,这次执法拆除,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受到了其他守法公民的大力支持。
路副区长同时强调,作为执法者不能违法,“我们知道警察不能在现场,只有救护车。”
2012年11月27日10时许,举报人将调查稿件传真至亳州市沈强市长,当晚20时47分接到谯城区路文强副区长的手机信息,表示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承诺第二天回复相关问题。28日19时26分,果然收到一份落款没有公章的“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传真回复函。
据了解,28日上午暴力强拆仍在桑园社区韩营子村进行,而路文强副区长就在现场指挥。(维 权在线网 文图/姚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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