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惠合作到“合同诈骗”的背后(转载)
从互惠合作到“合同诈骗”的背后(转载)
近日,山西省高平市的秦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在与河南省懋林物资公 司合作时遭到了“合同诈骗”,向当地公 安机 关报案后至今无果。
为了了解事情的真 相,记者前往河南焦作,对此进行了采访。焦作市公 安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此事仍在调 查之中。
据了解,2013年初,山西高平生意人秦先生在一位姓袁的朋友的引荐下,结识了河南懋林物资有限公 司(下称懋林公 司)的法人金某,随后,俩人很快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由秦某出资购 买原煤,由懋林公 司出面再出 售给焦作的万方铝厂。和铝厂的合同由懋林公 司出面来签订,并从中每吨抽取15元的管理费。
在合作过程中,懋林公 司以万方铝厂检验原煤不合格为由,多次收取秦先生的保证金共计200万,当时承诺最后结算时一并退还。
在2014年3月中旬,当秦先生和懋林公 司结算时,却被告知每吨要收取43元的管理费。
据理力争无果后,秦先生来到万方铝厂,这时才得知:万方铝厂并没有说他们提 供的原煤不合格,也没有收取所谓的保证金,而且所供原煤的款项已经全部结清。
这时,秦先生感觉到被懋林公 司伙和袁某利 用合同欺 骗了,就向懋林公 司所在地、焦作市公 安局高新分 局报了案。
秦先生告诉记者,焦作市公 安局高新分 局接到报案后,报请市局后立案进行了侦 查,初步确认河南懋林物资公 司利 用合同诈骗秦先生800多万的控 告成 立。
但是从秦先生报案到现在,已经长达半年之久,警方既没有对诈骗人进行拘 留,更不要说移交检 查机 关了。期间,主管此案的刘副局 长说此案 件情况复杂,还有很多因素不能排除。时至今日,案 件一点进展都没有。
记者来到焦作市公 安局高新分 局没有见到分管的刘副局 长,在电 话联 系后,他表示要采访的话,需要和市公 安局宣 传部门联 系才行。
在市公 安局,记者见到了宣 传科的副主 任宋强和一位领 导,据他们介绍,此案 件还在进一步侦 查中,暂时还没有确定是不是诈骗。他们表示:如果能确定是经济诈骗,公 安局马上启动程序,如果是经济纠纷那秦先生只能去法 院起诉了!
虽然,国 家司法机 关没有对刑事立案到结案的时间作出规定,但是受 害 人在蒙受巨大损失的同时,也希望公 安机 关能尽快给出一个结论。以便于秦先生能尽快挽回损失或者减小损失。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了解事情的真 相,记者前往河南焦作,对此进行了采访。焦作市公 安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此事仍在调 查之中。
据了解,2013年初,山西高平生意人秦先生在一位姓袁的朋友的引荐下,结识了河南懋林物资有限公 司(下称懋林公 司)的法人金某,随后,俩人很快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由秦某出资购 买原煤,由懋林公 司出面再出 售给焦作的万方铝厂。和铝厂的合同由懋林公 司出面来签订,并从中每吨抽取15元的管理费。
在合作过程中,懋林公 司以万方铝厂检验原煤不合格为由,多次收取秦先生的保证金共计200万,当时承诺最后结算时一并退还。
在2014年3月中旬,当秦先生和懋林公 司结算时,却被告知每吨要收取43元的管理费。
据理力争无果后,秦先生来到万方铝厂,这时才得知:万方铝厂并没有说他们提 供的原煤不合格,也没有收取所谓的保证金,而且所供原煤的款项已经全部结清。
这时,秦先生感觉到被懋林公 司伙和袁某利 用合同欺 骗了,就向懋林公 司所在地、焦作市公 安局高新分 局报了案。
秦先生告诉记者,焦作市公 安局高新分 局接到报案后,报请市局后立案进行了侦 查,初步确认河南懋林物资公 司利 用合同诈骗秦先生800多万的控 告成 立。
但是从秦先生报案到现在,已经长达半年之久,警方既没有对诈骗人进行拘 留,更不要说移交检 查机 关了。期间,主管此案的刘副局 长说此案 件情况复杂,还有很多因素不能排除。时至今日,案 件一点进展都没有。
记者来到焦作市公 安局高新分 局没有见到分管的刘副局 长,在电 话联 系后,他表示要采访的话,需要和市公 安局宣 传部门联 系才行。
在市公 安局,记者见到了宣 传科的副主 任宋强和一位领 导,据他们介绍,此案 件还在进一步侦 查中,暂时还没有确定是不是诈骗。他们表示:如果能确定是经济诈骗,公 安局马上启动程序,如果是经济纠纷那秦先生只能去法 院起诉了!
虽然,国 家司法机 关没有对刑事立案到结案的时间作出规定,但是受 害 人在蒙受巨大损失的同时,也希望公 安机 关能尽快给出一个结论。以便于秦先生能尽快挽回损失或者减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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