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玩无间道无期变无罪:致山西纪委书记黄晓薇(转载)
大玩无间道无期变无罪:致山西纪委书记黄晓薇(转载)
黄晓薇书 记:我叫王海刚,男,汉 族,1980年4月19日出生,身 份 证号码410521198004193519,身 份 证住址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李家寨村牛圈自然村129号,联 系电 话1326975 3543,系李永军等合同诈 骗案受 害 人王 红玉之弟。
相同证据诈 骗犯李永军无期变无罪的魔术
黄晓薇书 记:被告人李永军、赵鹏飞、谭建 国合同诈 骗案跨两省一市(山西阳 泉的王 红玉,河南安阳的郭建波、秦新成,北 京海淀的王彬生,他们分别在所在地公 安机 关报 案后由于王 红玉是最大的受 害 人由山西阳 泉公 安机 关并案侦 查),李永军等涉嫌合同诈 骗一案山西省忻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 理后,查明被告人李永军等以非 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使用欺 诈手段骗取被 害人王 红玉、王彬生、秦新成、郭建波投资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合同诈 骗罪,于2009年11月 经审判委 员会讨论决定判处李永军无期徒刑,剥夺政 治权 利终身,并处罚金500万元,李永军等提起上 诉,山西省高级法 院2011年9月份作出将本案发还忻州中级法 院重新审理的裁 定,案 件发还后,忻州市检 察院向忻州市中级法 院提出补充侦 查建议,在补充侦 查没有结果时,忻州中级法 院就开庭审 理,现在的结果是检 察院撤诉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李永军已经无罪释放,受 害 人就纳闷了,为什么相同的法 院、相同的检 察院、相同的证 据,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发还后就变为无罪了呢?是原来的法 官错了还是现在的法 官错了么?四个受 害 人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按照程序向山西省检 察院提出了申 诉,2013年六 月,山西省检 察院维持了忻州市检 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黄晓薇书 记:山西省高级法 院刑二庭的法 官把公 安追 赃冻 结、忻州中院续冻的李永军 转移到中 国银 行河南安阳安钢支行的河南省安阳市安剑经贸有限责任公 司账 户的1600万元左右的赃 款,在没有通知受 害 人的情况下擅自解 封,允许被告人使用了600万元左右;山西省忻州市中级法 院刑一庭在明知还有其他法 院轮候查 封冻 结了建设银 行北 京市海淀万泉储 蓄所李永军账户的700万元,中院法 官以保证金的名义划拨至法 院账户再把这700万元退给了李永军个人,明显是帮助另一司 法手段李永军 转移赃 款,严重侵 害了受 害 人的权 利。
黄晓薇书 记:高级法 院刑二庭的法 官为什么会在这个阶段向李永军支付冻 结赃 款600万元?中级法 院刑一庭的法 官为什么要不计后果的把这700万元退给李永军呢?这1300万元赃 款的去向和李永军无期变无罪之间有没有关系呢?无论如何,法 官们该给受 害 人一个合理解释吧,关于这一事实,受 害 人北 京海淀的王彬生(电 话13301123809)很清楚。
黄晓薇书 记:李永军的主办法 官都是张继荣和郭宁。这么明显的判 决结果简直就是秃子打伞---无 法 无 天!
尊敬黄晓薇书 记,查明这样的司 法腐 败案 件很简单,只要从省法 院张继荣、郭宁法 官和忻州法 院李双庆庭长在诉 讼阶段擅自从侦 查阶段扣划冻结的李永军赃 款2000余万元入手就能查明钱去了哪里,真 相也就大白于天下了,同时我们掌握大量张继荣贪 污腐 败及生活作风的证 据,我将配合纪 委、检 察院等部门调 查出示相关的重要证据。
情况反映人:王海刚
2014年12月28日
相同证据诈 骗犯李永军无期变无罪的魔术
黄晓薇书 记:被告人李永军、赵鹏飞、谭建 国合同诈 骗案跨两省一市(山西阳 泉的王 红玉,河南安阳的郭建波、秦新成,北 京海淀的王彬生,他们分别在所在地公 安机 关报 案后由于王 红玉是最大的受 害 人由山西阳 泉公 安机 关并案侦 查),李永军等涉嫌合同诈 骗一案山西省忻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 理后,查明被告人李永军等以非 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使用欺 诈手段骗取被 害人王 红玉、王彬生、秦新成、郭建波投资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合同诈 骗罪,于2009年11月 经审判委 员会讨论决定判处李永军无期徒刑,剥夺政 治权 利终身,并处罚金500万元,李永军等提起上 诉,山西省高级法 院2011年9月份作出将本案发还忻州中级法 院重新审理的裁 定,案 件发还后,忻州市检 察院向忻州市中级法 院提出补充侦 查建议,在补充侦 查没有结果时,忻州中级法 院就开庭审 理,现在的结果是检 察院撤诉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李永军已经无罪释放,受 害 人就纳闷了,为什么相同的法 院、相同的检 察院、相同的证 据,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发还后就变为无罪了呢?是原来的法 官错了还是现在的法 官错了么?四个受 害 人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按照程序向山西省检 察院提出了申 诉,2013年六 月,山西省检 察院维持了忻州市检 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黄晓薇书 记:山西省高级法 院刑二庭的法 官把公 安追 赃冻 结、忻州中院续冻的李永军 转移到中 国银 行河南安阳安钢支行的河南省安阳市安剑经贸有限责任公 司账 户的1600万元左右的赃 款,在没有通知受 害 人的情况下擅自解 封,允许被告人使用了600万元左右;山西省忻州市中级法 院刑一庭在明知还有其他法 院轮候查 封冻 结了建设银 行北 京市海淀万泉储 蓄所李永军账户的700万元,中院法 官以保证金的名义划拨至法 院账户再把这700万元退给了李永军个人,明显是帮助另一司 法手段李永军 转移赃 款,严重侵 害了受 害 人的权 利。
黄晓薇书 记:高级法 院刑二庭的法 官为什么会在这个阶段向李永军支付冻 结赃 款600万元?中级法 院刑一庭的法 官为什么要不计后果的把这700万元退给李永军呢?这1300万元赃 款的去向和李永军无期变无罪之间有没有关系呢?无论如何,法 官们该给受 害 人一个合理解释吧,关于这一事实,受 害 人北 京海淀的王彬生(电 话13301123809)很清楚。
黄晓薇书 记:李永军的主办法 官都是张继荣和郭宁。这么明显的判 决结果简直就是秃子打伞---无 法 无 天!
尊敬黄晓薇书 记,查明这样的司 法腐 败案 件很简单,只要从省法 院张继荣、郭宁法 官和忻州法 院李双庆庭长在诉 讼阶段擅自从侦 查阶段扣划冻结的李永军赃 款2000余万元入手就能查明钱去了哪里,真 相也就大白于天下了,同时我们掌握大量张继荣贪 污腐 败及生活作风的证 据,我将配合纪 委、检 察院等部门调 查出示相关的重要证据。
情况反映人:王海刚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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