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老虎 诈骗三亿 撤案内幕曝光(实名举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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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制晚 报2013年12月11日A18版报道:《女商人被指合同诈 骗3亿》
链接:http ://www .fawan .com .cn/html/2013-12/11/content_467807 .htm
法 制晚 报2014年02月28日A18版报道:《上 海陆雪艳案再曝新证据》
链接:http ://www .fawan .com .cn/html/2014-02/28/content_479502 .htm
上 海陆雪艳诈 骗案的跟 踪报道受到社 会各 界的广泛关注和新浪、搜狐、网易、腾 讯等的各大新闻媒体网站实时转载,3亿 元特大刑事诈 骗案谁是老 虎?真 相呼之欲出,网友热议焦点直指幕 后主 谋那只肥硕的“大老 虎”:曾任海军东海舰队上 海干休所政 委副师级大校王朝良和幕 后保护伞上 海市公 安局闵行分 局经侦支队长朱炜瑜这只“大 苍 蝇”。
一、犯罪团 伙和保护伞的基本情况
王朝良,男,生于1963年,浙江东阳人,陆欢莺丈夫、陆雪艳妹 夫,曾任海军东海舰队上 海干休所政 委(副师级大校),诈 骗团 伙主 谋,曾任东海舰队政 委的秘 书及东海舰队纪 委处 长等职务。王朝良是一个生活作风糜烂透顶的人:早在给东海舰队刘副政 委当秘 书期间就和女兵“项--”发生了不正当关系。王朝良的妻子多次到部 队闹离 婚,影响极坏(详见:看了“风 流海军大校王朝良的艺术人生”有感等网上报道)。
陆欢莺,女,生于1965年,浙江东阳人,王朝良妻子、陆雪艳妹妹,案发时为宁波市江东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 任,诈 骗团 伙主 谋。
陆雪艳,女,生于1963年,浙江东阳人,1985年移居香 港,[香 港居民身 份 证号:K250202(A)],[回乡证号码:H0907165100],佳尼特(上 海)纯水设备有限公 司(简称"佳尼特上 海")法定代 表人,浦瑞特(上 海)塑胶制品有限公 司(简称"浦瑞特塑胶")副董事长,并持有25%的股权,诈 骗团 伙主 谋。
朱炜瑜,男,上 海市公 安局闵行分 局经侦支队长,2012年3月份由副队长转为正队长,曾对外炫耀“自己在上 海有八套房子不缺 钱”!
二、案情概述
我们是上 海美特佳实业有限公 司等八家净水设备销 售公 司(下称“八家销 售公 司”)和浦瑞特(上 海)塑胶制品有限公 司(下称“浦瑞特塑胶”)共计九家民营企业。
具体案情请详见法 制晚 报、新浪、搜狐的各大媒体以及微博报道:
http ://weibo .com/1644948230/AyOLCFznN
三、闵行经侦弥 天 大 谎,撤案内 幕曝 光
2012年2月13日被害单位八家销 售公 司向上 海市公 安局经侦总队报案,经侦总队将此案转到闵行分 局,2012年2月20日浦瑞特塑胶向闵行经侦报案(证据1:报案回执),当时朱炜瑜是分管的副支队长,九家企业一同涉案金额3.2475亿 元案情事实清楚,主管分 局 长和支队长,办案警 官都签字同意立 案,唯有朱炜瑜不同意立 案和签字,理由为不了解案情,共同开 会讨论,唯有他不了解案情。
上 海市公 安局闵行分 局经侦朱炜瑜由副队长转为正队长后,他公然对相关人员说:“这个案子拖他一年后再把它撤了”。把一个诈 骗3个多亿的案子立 案近一年,一不查陆雪艳银 行账户,二 不追查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三 不网上追逃,而是千方百计的想去撤销案 件。
四、闵行经侦报市经侦总队和检 察院撤案的两条理由与事实不符、荒唐可笑
撤案理由一:“家族企业”
事实上,浦瑞特塑胶公 司的大股东是上 海达美康尔水处理科技有限公 司(75%股份),而达美康尔公 司的两个股东(吴某占65%、黄某占10%)与陆雪艳夫 妻并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在闵行经侦案卷和报市局材料中都清楚的写着是朋友关系。撤案的第一条理由“家族企业”是从何而来呢?
据闵行公 安知情人 士透露:另外八家销 售公 司中虽然有六家公 司于陆雪艳夫 妻是亲属关系,另两家公 司却是朋友关系,每家公 司都是独 立法人,都是各自出资注册的独 立公 司,与陆雪艳夫 妻没有任何资金权属问题,只是最后委托陆雪艳转卖公 司。陆雪艳把九家公 司的3.274亿转让款卷走难道不违法、不犯罪?
按闵行经侦决定,以所谓的“家族企业“为由,就可以理所当然的把九家公 司的转让款占为己有,不构成犯罪,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为罪犯开脱,陆雪艳案的保 护伞当真是一只了不起的老 虎!
撤案理由二:陆雪艳“没有参与经营”
八家销 售公 司都是独 立法人且自主经营,仅是购 买陆雪艳公 司的产品自主销 售,陆雪艳自然没有参与八家公 司的经营。
然而,浦瑞特塑胶公 司,陆雪艳是小股东(25%股份)、副董事长,以没有参与经营为由撤案则是没有道理的,在卖公 司的问题上,她参与同大股东一起最终3000万的谈判,同时也代 表浦瑞特公 司与律师一起同美方面对面的谈判(有美方和中方的律师证人证明)。公 司日常进出口的业 务,涉及到香 港的事都是有她在负责运作,每年的股东会她都会参加,难道没有参与浦瑞特公 司的日常管理,就以“没有参与经营”为由,不构成犯罪吗?就可以把浦瑞特大股东的转让款3000万占为己有吗?
五、闵行区人 民检 察院监 督立 案失公 正,面对记者的质疑不予回 复
闵行经侦撤案后,我们对此结果感到无比震 惊!难道朱炜瑜队长和他的关系真能一手遮天吗?现在还是权大于法的年代吗?无奈之下,受害方九家企业向上 海市闵行区人 民检 察院提起申 诉,要求监 督立 案。
闵行检 察院给出荒唐的理由是:“出资和权属问题双方存有争议,据此上 海市公 安局闵行分 局撤销立 案的决定并无不当”(证据4,不立 案理由审 查意见通知书)。王朝良、陆雪艳、陆欢莺诈 骗团 伙从来没有任何证据和证明提到公 司的出资和权属有问题。据闵行公 安知情人 士透露:2012年3月1日立 案后在上报给市公 安局的材料中和案卷里,明确的写着:“上 海美特佳实业有限公 司等八家公 司实际出资人均系张大成的前妻、女儿、朋友和亲戚等关系人,与佳尼特公 司无隶属关系,均系独 立法人,财务独 立核算。”请问检 察院是根据什么所得出的结论呢?稍加思考即可猜测,这分明是检 察院的个别人在与闵行经侦朱炜瑜同流合污共同帮助王朝良、陆雪艳、陆欢莺诈 骗团 伙逃脱罪责,侵害我们九家公 司的利益。
记者采访检 查院时,该院宣 传部门工作人员称,对陆雪艳案的意见以上述《通知书》中的内容为准,记者所提问题不予回 复(法 制晚 报2014年02月28日A18版报道)。
六、上 海市闵行区法 院和市一中院刑庭一致认定此案是公 诉案
由于上 海市公 安局闵行分 局立 案后又撤案,2013年9月22日,美特佳实业公 司和浦瑞特塑胶公 司以一般侵占的自述案 件向上 海市闵行人 民法 院申请立 案,经法 院审 查后立 案,案号是(2013)闵刑初字第1781和(2013)闵刑初字第1782。立 案后,闵行法 院的法 官去上 海女子监狱找陆雪艳了解情况,并明确告知:“这是一个最少20 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大案”,“我判了十几年案子,这不是职务侵占,什么是职务侵占”。
2013年12月16、17日两家受害单位当事人先后来到一中院,承办法 官两次都明确告知:“你们告她侵占罪,但是根据法 律规定,她是不构成的。你们这个属于侦 查案 件,是国 家公 诉案 件”。(有当事人与法 官的对话录 音为证)
2013年12月23日上 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 院对此案(两家受害单位)进行了终审裁定,驳回了自诉案 件的诉 讼请求。
七、诈 骗大案久拖不办,因幕 后主 谋是原海军东海舰队干休所政 委王朝良
2014年2月28日法 制晚 报再爆料陆雪艳秘密转移2亿投资地产,明确陆雪艳妹 夫王朝良系这起并购骗 局幕 后主 谋。
从2013年12月11日法 制晚 报刊登至2014年2月28日又加新证据至今,网 民对王朝良、朱炜瑜关注度、点 击率高达数百万。纷纷诧异此案为什么长达四年之久了,仍然无法立 案?为什么闵行公 安还顶着不办案?
2012年8月20日警方给陆雪艳做的笔录中说:“住在虹口区的海军干休所内,具体地址我不记得了,住所是我妹 夫王朝良(干休所政 委)帮我借的,租金也是王朝良处理的”,陆雪艳如实的承认了自己住在干休所。
八、王朝良掌控诈 骗款意图明显,事实清楚
2010年7月1日和2010年12月1日,王朝良、陆欢莺、陆雪艳诈 骗团 伙将诈 骗所得“九家公 司”的转让款,由香 港账户婉转进入大 陆后,为了不让“九家公 司”能够追踪到此款,将2亿人 民币以隐性股东的方式,分别投资在了王朝良亲表哥虞云新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1亿 元人 民币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开发有限公 司”1亿 元人 民币(证据16:《股权代持协议》2份)。
九、权威刑法专 家一致认为该案涉嫌重大刑事犯罪,应当予以立 案
2012年4月13日,陆雪艳职务侵占立 案后第43天,复旦大学 法 学院教授陈浩然、华东政 法大学教授刘宪权、上 海交通大学凯原法 学院教授张绍谦、上 海政 法 学院教授严励等四位上 海法 学界知名刑法 学者出具的《专 家法 律意见书》(证据17、法 律意见书2份)之中一致认为“陆雪艳犯合同诈 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八家公 司立刻把法 律意见书呈送闵行经侦支队,并要求追究陆雪艳的合同诈 骗之法 律责任,朱炜瑜支队长却说:“没用的,这个我连看都不用看,专 家意见都是学术上的,没用的,起不到法 律作用”(有录 音证据)。2013年1月24日,在闵行分 局撤案后的第14天,上 海黄浦区人 民法 院原副院长杨应生、上 海市嘉定区人 民法 院原副院长杨承韬、华东政 法大学教授、同济大学 法 学院教授、上 海社 会科学院、上 海政 法 学院法 学教授等了9位法 律专 家共同研讨了“关于陆雪艳是否涉嫌合同诈 骗和职务侵 占之行为”定性,专 家一致认为陆雪艳涉嫌合同诈 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成 立,应立 案侦 查(证据18:《法 律意见书》1份):
第一,陆雪艳作为本次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中方实际控 制人,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由其一人控 制的境 外公 司,资产转让款也必须汇入其指定的账户之中,非法控 制和占有转让款的意图非常明显;
第二,陆雪艳在收到美方支付的转让款之后,拒不向八家销 售公 司转交由其代收的2.9475亿人 民币。并且没有按照合同之约定,提前三年履行20%的股权,体现合同的虚假;
第三,八家销 售公 司,部分人员与陆雪艳夫妇之间存在着亲戚或者朋友的关系,与陆雪艳通 过签定合同骗取转让款的故意犯罪没有关系,不影响其犯罪故意的成 立,更不能改变其将拒额欠款非法据为己有的客观行为事实;
第四,交易前,王朝良夫妇通 过低 价出卖佳尼特上 海的不动产给其姐 姐公 司,意图转移佳尼特上 海的剩余资产,使得八家销 售公 司丧失了从佳尼特上 海处得到赔偿的可能;
第五,陆雪艳伪 造居民身 份 证 件多次偷 越边境,转移其境 外账户之中的转让款并逃匿。综上所述,陆雪艳非法占有之目的非常明确,骗取了八家销 售公 司的全部资产,将骗取的资产转卖他人、并携转让款隐匿逃匿,符合合同诈 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恳 请有关部门尽快立 案,还司法之公 正,社 会之公 道,受害方之公平!!!
八家公 司代 表 :
联 系人:张晓姮 联 系电 话:18621962787
联 系人:胡斌 联 系电 话:18101919796
联 系人:胡华 联 系电 话:18918864723
浦瑞特公 司代 表:
联 系人:黄 华 联 系电 话:13381800276
链接:http ://www .fawan .com .cn/html/2013-12/11/content_467807 .htm
法 制晚 报2014年02月28日A18版报道:《上 海陆雪艳案再曝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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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陆雪艳诈 骗案的跟 踪报道受到社 会各 界的广泛关注和新浪、搜狐、网易、腾 讯等的各大新闻媒体网站实时转载,3亿 元特大刑事诈 骗案谁是老 虎?真 相呼之欲出,网友热议焦点直指幕 后主 谋那只肥硕的“大老 虎”:曾任海军东海舰队上 海干休所政 委副师级大校王朝良和幕 后保护伞上 海市公 安局闵行分 局经侦支队长朱炜瑜这只“大 苍 蝇”。
一、犯罪团 伙和保护伞的基本情况
王朝良,男,生于1963年,浙江东阳人,陆欢莺丈夫、陆雪艳妹 夫,曾任海军东海舰队上 海干休所政 委(副师级大校),诈 骗团 伙主 谋,曾任东海舰队政 委的秘 书及东海舰队纪 委处 长等职务。王朝良是一个生活作风糜烂透顶的人:早在给东海舰队刘副政 委当秘 书期间就和女兵“项--”发生了不正当关系。王朝良的妻子多次到部 队闹离 婚,影响极坏(详见:看了“风 流海军大校王朝良的艺术人生”有感等网上报道)。
陆欢莺,女,生于1965年,浙江东阳人,王朝良妻子、陆雪艳妹妹,案发时为宁波市江东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 任,诈 骗团 伙主 谋。
陆雪艳,女,生于1963年,浙江东阳人,1985年移居香 港,[香 港居民身 份 证号:K250202(A)],[回乡证号码:H0907165100],佳尼特(上 海)纯水设备有限公 司(简称"佳尼特上 海")法定代 表人,浦瑞特(上 海)塑胶制品有限公 司(简称"浦瑞特塑胶")副董事长,并持有25%的股权,诈 骗团 伙主 谋。
朱炜瑜,男,上 海市公 安局闵行分 局经侦支队长,2012年3月份由副队长转为正队长,曾对外炫耀“自己在上 海有八套房子不缺 钱”!
二、案情概述
我们是上 海美特佳实业有限公 司等八家净水设备销 售公 司(下称“八家销 售公 司”)和浦瑞特(上 海)塑胶制品有限公 司(下称“浦瑞特塑胶”)共计九家民营企业。
具体案情请详见法 制晚 报、新浪、搜狐的各大媒体以及微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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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闵行经侦弥 天 大 谎,撤案内 幕曝 光
2012年2月13日被害单位八家销 售公 司向上 海市公 安局经侦总队报案,经侦总队将此案转到闵行分 局,2012年2月20日浦瑞特塑胶向闵行经侦报案(证据1:报案回执),当时朱炜瑜是分管的副支队长,九家企业一同涉案金额3.2475亿 元案情事实清楚,主管分 局 长和支队长,办案警 官都签字同意立 案,唯有朱炜瑜不同意立 案和签字,理由为不了解案情,共同开 会讨论,唯有他不了解案情。
上 海市公 安局闵行分 局经侦朱炜瑜由副队长转为正队长后,他公然对相关人员说:“这个案子拖他一年后再把它撤了”。把一个诈 骗3个多亿的案子立 案近一年,一不查陆雪艳银 行账户,二 不追查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三 不网上追逃,而是千方百计的想去撤销案 件。
四、闵行经侦报市经侦总队和检 察院撤案的两条理由与事实不符、荒唐可笑
撤案理由一:“家族企业”
事实上,浦瑞特塑胶公 司的大股东是上 海达美康尔水处理科技有限公 司(75%股份),而达美康尔公 司的两个股东(吴某占65%、黄某占10%)与陆雪艳夫 妻并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在闵行经侦案卷和报市局材料中都清楚的写着是朋友关系。撤案的第一条理由“家族企业”是从何而来呢?
据闵行公 安知情人 士透露:另外八家销 售公 司中虽然有六家公 司于陆雪艳夫 妻是亲属关系,另两家公 司却是朋友关系,每家公 司都是独 立法人,都是各自出资注册的独 立公 司,与陆雪艳夫 妻没有任何资金权属问题,只是最后委托陆雪艳转卖公 司。陆雪艳把九家公 司的3.274亿转让款卷走难道不违法、不犯罪?
按闵行经侦决定,以所谓的“家族企业“为由,就可以理所当然的把九家公 司的转让款占为己有,不构成犯罪,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为罪犯开脱,陆雪艳案的保 护伞当真是一只了不起的老 虎!
撤案理由二:陆雪艳“没有参与经营”
八家销 售公 司都是独 立法人且自主经营,仅是购 买陆雪艳公 司的产品自主销 售,陆雪艳自然没有参与八家公 司的经营。
然而,浦瑞特塑胶公 司,陆雪艳是小股东(25%股份)、副董事长,以没有参与经营为由撤案则是没有道理的,在卖公 司的问题上,她参与同大股东一起最终3000万的谈判,同时也代 表浦瑞特公 司与律师一起同美方面对面的谈判(有美方和中方的律师证人证明)。公 司日常进出口的业 务,涉及到香 港的事都是有她在负责运作,每年的股东会她都会参加,难道没有参与浦瑞特公 司的日常管理,就以“没有参与经营”为由,不构成犯罪吗?就可以把浦瑞特大股东的转让款3000万占为己有吗?
五、闵行区人 民检 察院监 督立 案失公 正,面对记者的质疑不予回 复
闵行经侦撤案后,我们对此结果感到无比震 惊!难道朱炜瑜队长和他的关系真能一手遮天吗?现在还是权大于法的年代吗?无奈之下,受害方九家企业向上 海市闵行区人 民检 察院提起申 诉,要求监 督立 案。
闵行检 察院给出荒唐的理由是:“出资和权属问题双方存有争议,据此上 海市公 安局闵行分 局撤销立 案的决定并无不当”(证据4,不立 案理由审 查意见通知书)。王朝良、陆雪艳、陆欢莺诈 骗团 伙从来没有任何证据和证明提到公 司的出资和权属有问题。据闵行公 安知情人 士透露:2012年3月1日立 案后在上报给市公 安局的材料中和案卷里,明确的写着:“上 海美特佳实业有限公 司等八家公 司实际出资人均系张大成的前妻、女儿、朋友和亲戚等关系人,与佳尼特公 司无隶属关系,均系独 立法人,财务独 立核算。”请问检 察院是根据什么所得出的结论呢?稍加思考即可猜测,这分明是检 察院的个别人在与闵行经侦朱炜瑜同流合污共同帮助王朝良、陆雪艳、陆欢莺诈 骗团 伙逃脱罪责,侵害我们九家公 司的利益。
记者采访检 查院时,该院宣 传部门工作人员称,对陆雪艳案的意见以上述《通知书》中的内容为准,记者所提问题不予回 复(法 制晚 报2014年02月28日A18版报道)。
六、上 海市闵行区法 院和市一中院刑庭一致认定此案是公 诉案
由于上 海市公 安局闵行分 局立 案后又撤案,2013年9月22日,美特佳实业公 司和浦瑞特塑胶公 司以一般侵占的自述案 件向上 海市闵行人 民法 院申请立 案,经法 院审 查后立 案,案号是(2013)闵刑初字第1781和(2013)闵刑初字第1782。立 案后,闵行法 院的法 官去上 海女子监狱找陆雪艳了解情况,并明确告知:“这是一个最少20 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大案”,“我判了十几年案子,这不是职务侵占,什么是职务侵占”。
2013年12月16、17日两家受害单位当事人先后来到一中院,承办法 官两次都明确告知:“你们告她侵占罪,但是根据法 律规定,她是不构成的。你们这个属于侦 查案 件,是国 家公 诉案 件”。(有当事人与法 官的对话录 音为证)
2013年12月23日上 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 院对此案(两家受害单位)进行了终审裁定,驳回了自诉案 件的诉 讼请求。
七、诈 骗大案久拖不办,因幕 后主 谋是原海军东海舰队干休所政 委王朝良
2014年2月28日法 制晚 报再爆料陆雪艳秘密转移2亿投资地产,明确陆雪艳妹 夫王朝良系这起并购骗 局幕 后主 谋。
从2013年12月11日法 制晚 报刊登至2014年2月28日又加新证据至今,网 民对王朝良、朱炜瑜关注度、点 击率高达数百万。纷纷诧异此案为什么长达四年之久了,仍然无法立 案?为什么闵行公 安还顶着不办案?
2012年8月20日警方给陆雪艳做的笔录中说:“住在虹口区的海军干休所内,具体地址我不记得了,住所是我妹 夫王朝良(干休所政 委)帮我借的,租金也是王朝良处理的”,陆雪艳如实的承认了自己住在干休所。
八、王朝良掌控诈 骗款意图明显,事实清楚
2010年7月1日和2010年12月1日,王朝良、陆欢莺、陆雪艳诈 骗团 伙将诈 骗所得“九家公 司”的转让款,由香 港账户婉转进入大 陆后,为了不让“九家公 司”能够追踪到此款,将2亿人 民币以隐性股东的方式,分别投资在了王朝良亲表哥虞云新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1亿 元人 民币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开发有限公 司”1亿 元人 民币(证据16:《股权代持协议》2份)。
九、权威刑法专 家一致认为该案涉嫌重大刑事犯罪,应当予以立 案
2012年4月13日,陆雪艳职务侵占立 案后第43天,复旦大学 法 学院教授陈浩然、华东政 法大学教授刘宪权、上 海交通大学凯原法 学院教授张绍谦、上 海政 法 学院教授严励等四位上 海法 学界知名刑法 学者出具的《专 家法 律意见书》(证据17、法 律意见书2份)之中一致认为“陆雪艳犯合同诈 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八家公 司立刻把法 律意见书呈送闵行经侦支队,并要求追究陆雪艳的合同诈 骗之法 律责任,朱炜瑜支队长却说:“没用的,这个我连看都不用看,专 家意见都是学术上的,没用的,起不到法 律作用”(有录 音证据)。2013年1月24日,在闵行分 局撤案后的第14天,上 海黄浦区人 民法 院原副院长杨应生、上 海市嘉定区人 民法 院原副院长杨承韬、华东政 法大学教授、同济大学 法 学院教授、上 海社 会科学院、上 海政 法 学院法 学教授等了9位法 律专 家共同研讨了“关于陆雪艳是否涉嫌合同诈 骗和职务侵 占之行为”定性,专 家一致认为陆雪艳涉嫌合同诈 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成 立,应立 案侦 查(证据18:《法 律意见书》1份):
第一,陆雪艳作为本次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中方实际控 制人,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由其一人控 制的境 外公 司,资产转让款也必须汇入其指定的账户之中,非法控 制和占有转让款的意图非常明显;
第二,陆雪艳在收到美方支付的转让款之后,拒不向八家销 售公 司转交由其代收的2.9475亿人 民币。并且没有按照合同之约定,提前三年履行20%的股权,体现合同的虚假;
第三,八家销 售公 司,部分人员与陆雪艳夫妇之间存在着亲戚或者朋友的关系,与陆雪艳通 过签定合同骗取转让款的故意犯罪没有关系,不影响其犯罪故意的成 立,更不能改变其将拒额欠款非法据为己有的客观行为事实;
第四,交易前,王朝良夫妇通 过低 价出卖佳尼特上 海的不动产给其姐 姐公 司,意图转移佳尼特上 海的剩余资产,使得八家销 售公 司丧失了从佳尼特上 海处得到赔偿的可能;
第五,陆雪艳伪 造居民身 份 证 件多次偷 越边境,转移其境 外账户之中的转让款并逃匿。综上所述,陆雪艳非法占有之目的非常明确,骗取了八家销 售公 司的全部资产,将骗取的资产转卖他人、并携转让款隐匿逃匿,符合合同诈 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恳 请有关部门尽快立 案,还司法之公 正,社 会之公 道,受害方之公平!!!
八家公 司代 表 :
联 系人:张晓姮 联 系电 话:18621962787
联 系人:胡斌 联 系电 话:1810191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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