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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兖矿内部惊现以权谋私 优秀干部蒙冤入狱(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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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随风而去 周五 十二月 05, 2014 8:19 pm

近期接到某曝 光,山东省兖矿集 团内部出现以 权谋 私,并且有关职能部门受他人唆使利用职能威 胁受 害人强迫其认 罪等行为。
以下是我报记者采访调 查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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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今年多大年纪了

刘杰:51岁

记者:之前与老伴分别在什么地方 工作呀?


刘杰:在兖矿集 团工程处、设计院、现单位。

记者:都是什么职位?


刘杰:他是干 部,我是科员。

记者:你们在里面工作多少年了?


刘杰:兖矿集 团30多年,现单位20多年。
我82年,他是83年分配来的。

记者:在哪一年发生的事情? 说说当时的情况?

刘杰:2012.02.14 ,一会我把详细情况材料给你

记者:当时检 查院谁负责的这个事情?他怎么对你说的?

刘杰:邹城市检 察院张传庆,是个科长。

2012年2月14号,把杨茂俭带走,15号把我喊去说先交保证金,我说交保证金是不是先放人,张传庆给我点头默许,16号打的电 话说交70万,我说怎么这么多?他说到时候退给你。

我让我妹 夫给我借的钱,汇到我的存折上,从银 行给检 察院打过去的。19号打过去的。检 察院两个人跟着我去的银 行,

记者:“打到检 查院了还是个人身上?
不是,是个科员,他说在转到检 察院?


刘杰:“好像是宋拓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后来他确实转到检 察院了。

记者:“还有打款的证据吗?


刘杰:他们到我家也搜了,没有搜到任何东西,银 行卡也调了,没有一笔来路不明的款项,所以才出的这个鬼主意,让我交保证金。
有打款的证据。

记者:“你怎么知道他转到检 查院了呢?

刘杰:2014年4月案子终结,认定杨茂俭贪 污30多万,罚款20万,检 察院退给我19万多元。

记者:“他们认定贪 污有什么证据呢?

刘杰:没有证据,只有利害关系人证言,并且漏洞百出?

记者:”那证人是假的?你丈夫跟他们有来往?

刘杰:证人是真的,上下级关系 没有物证

记者:“你丈夫目前什么状况?”

刘杰:目前在监狱,14年4月6号判了10年.

记者:“你依然要申 诉?申 诉的原因?

刘杰:我们没有贪 污。天地良心。并且录像与案卷也不附,

记者: 你最近在做些什么?

刘杰:我准备继续向法 院申 诉,因为今年9月5日将申 诉递交给济宁市中级法 院,目前还没有回 复,之前我聘请的前两任律师都做得无罪辩护。

记者:“你的期望是什么?
刘杰:希望领 导能够彻底重新查一次 还一个清 白 还事实真 相
刘杰系被告人杨茂俭妻子,被告人是山东省兖矿集 团职工,他于2012年2月14日被邹城市检 察院以贪 污罪逮 捕,历经两年七次开庭审理,指控他贪 污的每一笔款项我都进行了剖析,得出的结论是被告人杨茂俭是被冤枉的。以下做进一步说明:
1、邹城市检 察院起 诉 书认定被告人涉嫌贪 污的五笔贪 污款项共计863963.2元,杨茂俭在检 察院办案人员的威胁下,案卷中没有任何辩解的全部签字承认自己贪 污了,用于家庭消费,剩余的交给家属刘杰,通 过一审审理,27万余元和19万元是泰馨公 司已发放的三个项目部农 民 工的工 资款,但是杨茂俭签字承认自己贪 污了这两笔款。
2、剩余的39万余元,在发回重审时,其中一笔一万余元的款项,张绪东说从财务领 取现金支票给了我,我找到办案法 官,既然现金支票给了我,为何不去银 行做最后的调 查,但是杨茂俭签字承认自己贪 污了这笔款。
济宁法 院认定的30万余元的贪 污款,共三笔组成(提取的13万余元的保险,张绪东报销的13万余元的发 票,刘效西发放的奖金3万余元)下面我也做进一步说明:
1、针对提取的13万余元保险的款项,因泰馨公 司的人员流动较大,不具备缴纳保险的条件,为平稳过渡的需要,用于泰馨公 司遗留的债务的偿还,涉及泰馨公 司遗留的应支出的费用,均由盛德公 司代为支付,共计137314元。
2、一笔服装抵押金退款6.77万元,公 诉人员举证 2012年9月张绪东从泰馨公 司财务领 取7.3万元现金支票一张,现金支票存根有张绪东亲笔签 名,主管会计随猛用没有领 取人签字的名单入账,张绪东说从财务领 取了现金支票交给了刘杰,盛德公 司退还的服装押金6.7万元实际是用泰馨公 司7.3万元退还的,凭借张绪东的一句谎 言,而把贪 污的事实指向杨茂俭,当我们要求到银 行调 查时,检方在一个星期内又把张绪东的7.3万元证言改为买车款宣读,并让会计随猛配合检方在一张复印件凭证上注明7.3万元的去向,以此证明张绪东没有贪 污,因买车款是个人行为,与公 司无关,但是法庭不予调 查,第二次上诉济宁市法 院才把这笔没有押金领 取人签字入账的7.3万元的服装押金款公布,办案警 官张传庆在蓄意包庇张绪东。
3、刘效西从财务领 取6万元的奖金款发放,财务主管随猛用没有领 取人签字的单子入账,刘效西说把没有发放完的3万元奖金给了杨茂俭,杨茂俭的贪 污就成 立了,认定杨茂俭贪 污的13万元,也是张绪东报销领 取的的钱款,我们提 供的2份五年 前的签字证据,第一次鉴定是检 察院委托济宁市公 安局鉴定的,两份全部鉴定成假的,我多次上 书邹城市法 院重新鉴定,邹城市法 院不予采纳,上诉到济宁市法 院,对两份签字重新鉴定,为保证公平公 正,鉴定机 构的选取是在法 院监 督下随机摇取的,但是2个多月的时间,由于济南鉴定机 构不出结果,这符合常理吗?随后法 院又送到上 海鉴定。法 院委托的鉴定机 构鉴定的结果是一个笔迹正确,另一笔迹不符,当庭宣判了判 决结果,被鉴定成假的签字也是真的,假如是假的我愿负法 律责任,我确定法 院或者检 察院做了手脚。既然检 察院追究泰馨公 司的违法行为,公 司有问题就必须都进行追究,为什么案 件侦 查阶段就发现泰馨公 司注册3个月资金全部抽逃,邹城市检 察院不移交公 安局处理,是否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 件罪应另立案追责,是否有包庇张绪东·刘效西贪贪 污钱款的事实。

最后我强烈要求对案 件彻查,对张传庆的办案行为予以追责,纠正邹城市检 察院办案人员的行为。
随风而去
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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