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之惑,且看郫县相关政府竟如此对‘待流转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之惑,且看郫县相关政府竟如此对‘待流转土地’
[事 由]我叫李福全,住成都市高新区科新路209号附27号。
2012年9月30日,我与郫县红光镇济阳村第一农业队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流转土地面积28.32亩,期限12年,流转费用每亩1600元;协议明确约定如遇国 家征 用,地面附作物赔偿归我所有。上述28.32亩土地流转给我后,我雇 人种植了桂花。
2014年,郫县兴建微小工业园区需征用我使用的土地,郫县人民政 府委托下属红光镇政 府负责进行拆迁赔偿相关处理事宜。
2014年5月,红光镇社区李主任(李慧容,电话138ˇˇˇˇˇ880)多次找我谈上述流转土地的拆迁赔偿问题。李主任说政 府只能每亩补 偿2000-3000元,但这样的赔偿连桂花种植的人工雇 佣费都不够,所以我实在难以接受。
7月份,李主任对我说:“你去找一家评 估公司对你的桂花做价格评估,评估后我的工作才有依据,评估费你先垫 付,以后赔偿的时候政 府一并付给你。”
7月23号,四川公诚信资产评估公司对我的的桂花做出每亩/77175元市场价的评定。
7月31日我将评估报告交给李主 任。
过了几天,拆 迁办的副主 任约我喝 茶,说赔偿每亩不能超过3000-4000元。
8月11日,我将此事上报到郫县人 大办公室,郫县人 大常 委会介绍我到红光镇人 大主
席团去洽谈处理。我把介绍信交给红光镇人 大曲主 席(电 话-136ˇˇˇˇˇ280)后,他的意见依然是只能按文件2000-3000元/亩进行赔偿。
到了9月份,我给曲主 席打电 话,他说去外地开 会去了,叫我找红光镇党 委邓书 记(电 话-138ˇˇˇˇˇ066)。我找了好多次都不在,打过去的电 话也只接了2次,都回 复说在开 会,我便以短信形式向其说明情况。
想不到的是,2014年9月底,一夜之间推土机将我幸幸苦苦种植的28.32亩桂花苗推掉了,造成经济损失218.55万元(评估价)。
后面我找到红光镇人 民政 府,他们竟然回 复说不知情,也许是个人偷挖砂石所为。
因为个人偷挖砂石便将我的28.32亩桂花苗全部推掉,这样的说法实在过于牵强。首先,这个地方并不是采集砂石的地方(土质不符合);其次,我在此租田种桂花苗已经两年了,为何偏偏刚好在政 府占地的时候就被推了?第三,既然是偷挖砂石所为,为何只暴 力摧毁苗木,并不带走一沙一石?
10月20日,我听从政 府建议先到公 安机 关报案。
10月21日,我到郫县红光镇派 出 所报案;但其后当我去询问才知道派 出 所并未立案侦 查。在我的一再催促下,11月24日,周翔警 官才给我录了笔录。时至今日,此事依旧没有一个结果。
[事 件评述]
某法 学专 家: 国 家于2005年3月1日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 律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郫县相关政 府将农村流转土地转换为工业用地,这种做法是否恰当?
某社科院学者:2014年11月20日,中 共中 央办公厅、国 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 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
《土地流转政 策》是国 家为推进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有效提升农 民持续增收的最新举措;地方政 府理应给予积极保护和扶持。损害流转土地承包方利益即是损害广大农 民利益,这个道理,相信郫县相关政 府掌门人不会不懂;而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更是有违国 家相关政 策规定。
某农村问题研究学者:近年来,中 共中 央一直持续出 台、下发针对农 民增收的系列改 革相关文件,而某些地方政 府始终置若罔闻;处理农村土地问题不是站在农 民角度上考虑,而始终是以追逐自身短期效益作为工作目标。
土地流转,在不改变农用性质的同时又能提高单产效益,还能为农 民带来长期的收入回报,并解决一部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利 国 利 民的好政 策到了某些地区却不能得到很好执行。如此以往,国 家“土地流转”新型改 革举措何日能看到良好结果?某些地方政 府不依法 办事、随性而为的行为,又能为当地招商引资带来多少良好口碑、影响力和长远结果?
中 央党 报某内刊主编:希望郫县相关政 府切实检 查自身问题,及时纠正在流转土地政 策执行上的不妥之处;同时希望积极响应中 央三令五申强调的深化农村改 革的系列举措,不断推进“土地流转”政 策的执行,让农 民、承包方都能有所收益和满意,从而为下一步更深入的“土地流转”政 策执行奠定扎实基础。
[编后语]目前,此事 件依旧没有得到一个圆 满解决,我们希望郫县相关政 府引起高度重视!尽快督促公 安机 关对破 坏流转土地的犯罪事 件进行侦破,并将犯罪份 子绳之以法;对受损严重的流转土地承包者,本着“继续深化农村土地改 革、不断提高农 民在土地上收益”的原则,该安抚和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 件的发展进程。
2012年9月30日,我与郫县红光镇济阳村第一农业队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流转土地面积28.32亩,期限12年,流转费用每亩1600元;协议明确约定如遇国 家征 用,地面附作物赔偿归我所有。上述28.32亩土地流转给我后,我雇 人种植了桂花。
2014年,郫县兴建微小工业园区需征用我使用的土地,郫县人民政 府委托下属红光镇政 府负责进行拆迁赔偿相关处理事宜。
2014年5月,红光镇社区李主任(李慧容,电话138ˇˇˇˇˇ880)多次找我谈上述流转土地的拆迁赔偿问题。李主任说政 府只能每亩补 偿2000-3000元,但这样的赔偿连桂花种植的人工雇 佣费都不够,所以我实在难以接受。
7月份,李主任对我说:“你去找一家评 估公司对你的桂花做价格评估,评估后我的工作才有依据,评估费你先垫 付,以后赔偿的时候政 府一并付给你。”
7月23号,四川公诚信资产评估公司对我的的桂花做出每亩/77175元市场价的评定。
7月31日我将评估报告交给李主 任。
过了几天,拆 迁办的副主 任约我喝 茶,说赔偿每亩不能超过3000-4000元。
8月11日,我将此事上报到郫县人 大办公室,郫县人 大常 委会介绍我到红光镇人 大主
席团去洽谈处理。我把介绍信交给红光镇人 大曲主 席(电 话-136ˇˇˇˇˇ280)后,他的意见依然是只能按文件2000-3000元/亩进行赔偿。
到了9月份,我给曲主 席打电 话,他说去外地开 会去了,叫我找红光镇党 委邓书 记(电 话-138ˇˇˇˇˇ066)。我找了好多次都不在,打过去的电 话也只接了2次,都回 复说在开 会,我便以短信形式向其说明情况。
想不到的是,2014年9月底,一夜之间推土机将我幸幸苦苦种植的28.32亩桂花苗推掉了,造成经济损失218.55万元(评估价)。
后面我找到红光镇人 民政 府,他们竟然回 复说不知情,也许是个人偷挖砂石所为。
因为个人偷挖砂石便将我的28.32亩桂花苗全部推掉,这样的说法实在过于牵强。首先,这个地方并不是采集砂石的地方(土质不符合);其次,我在此租田种桂花苗已经两年了,为何偏偏刚好在政 府占地的时候就被推了?第三,既然是偷挖砂石所为,为何只暴 力摧毁苗木,并不带走一沙一石?
10月20日,我听从政 府建议先到公 安机 关报案。
10月21日,我到郫县红光镇派 出 所报案;但其后当我去询问才知道派 出 所并未立案侦 查。在我的一再催促下,11月24日,周翔警 官才给我录了笔录。时至今日,此事依旧没有一个结果。
[事 件评述]
某法 学专 家: 国 家于2005年3月1日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 律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郫县相关政 府将农村流转土地转换为工业用地,这种做法是否恰当?
某社科院学者:2014年11月20日,中 共中 央办公厅、国 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 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
《土地流转政 策》是国 家为推进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有效提升农 民持续增收的最新举措;地方政 府理应给予积极保护和扶持。损害流转土地承包方利益即是损害广大农 民利益,这个道理,相信郫县相关政 府掌门人不会不懂;而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更是有违国 家相关政 策规定。
某农村问题研究学者:近年来,中 共中 央一直持续出 台、下发针对农 民增收的系列改 革相关文件,而某些地方政 府始终置若罔闻;处理农村土地问题不是站在农 民角度上考虑,而始终是以追逐自身短期效益作为工作目标。
土地流转,在不改变农用性质的同时又能提高单产效益,还能为农 民带来长期的收入回报,并解决一部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利 国 利 民的好政 策到了某些地区却不能得到很好执行。如此以往,国 家“土地流转”新型改 革举措何日能看到良好结果?某些地方政 府不依法 办事、随性而为的行为,又能为当地招商引资带来多少良好口碑、影响力和长远结果?
中 央党 报某内刊主编:希望郫县相关政 府切实检 查自身问题,及时纠正在流转土地政 策执行上的不妥之处;同时希望积极响应中 央三令五申强调的深化农村改 革的系列举措,不断推进“土地流转”政 策的执行,让农 民、承包方都能有所收益和满意,从而为下一步更深入的“土地流转”政 策执行奠定扎实基础。
[编后语]目前,此事 件依旧没有得到一个圆 满解决,我们希望郫县相关政 府引起高度重视!尽快督促公 安机 关对破 坏流转土地的犯罪事 件进行侦破,并将犯罪份 子绳之以法;对受损严重的流转土地承包者,本着“继续深化农村土地改 革、不断提高农 民在土地上收益”的原则,该安抚和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 件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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