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记者谈备受瞩目的青海祁天矿业股权转让“谜案”
香港商报记者谈备受瞩目的青海祁天矿业股权转让“谜案”
【香港商报讯】记者梅超报道:2014年11月17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一桩普通的公司股权转让被西宁市公安局定性为涉嫌诈骗罪和涉嫌职务侵占罪并向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经过两天的法庭调查后将择日宣判。为何一桩普通的公司股权转让竟演变为涉嫌诈骗罪和涉嫌职务侵占罪?为何一桩普通的公司股权转让要惊动我国著名的刑事法律专家?近日,本报记者走进青海省西宁市就相关质疑实地调查并旁听了案件审理。
祸起公司普通股权转让
青海祁天矿业有限公司是于2011年9月经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专业从事矿业投资的民营企业,公司原股东为林长干、黄锦蓉、王勤农。祁天矿业公司是西宁市2011年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在积极运作青海省祁连县清水沟地区和青羊岭地区的煤炭预查项目。期间,祁天矿业公司通过与青海中煤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谈判,双方共同签署了《煤炭资源调查项目合作协议》。而清水沟地区和青羊岭地区的煤炭预查项目已由青海中煤地矿业公司经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许可取得了调查证。根据双方协议,祁天矿业已经支付青海中煤地矿业公司调查费800万元。
2013年4月,经崔涛(祁天矿业原股东黄锦蓉之夫)介绍,与其交往达十年的朋友浦江,因当时在青海与别人合作开矿失败,希望他帮助提供其它煤矿线索,于是,他就把祁天矿业公司与青海中煤地矿业公司合作取得祁连县清水沟地区和青羊岭地区的煤炭调查权的情况向浦江作了介绍。浦江对此十分感兴趣,提出要收购祁天矿业公司。崔涛将祁天矿业公司与青海中煤地矿业公司的合作协议、勘探计划、图纸以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批文、调查证等资料复印件交给浦江后,浦江带领其侄浦明、公司律师袁永鑫、公司职员陈敏等赴青海考察,之后确定要收购祁天矿业公司。在随后的谈判过程中,浦江又带领地质专业人员、律师、会计师等,多次到祁天矿业公司、公司合作项目地域考察,查看各种文件资料,最终决定出资1亿元人民币收购祁天矿业公司70%的股份,并出具了声明。新老股东随即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股东林长干将持有的2250万元(45%)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浦江持有;公司股东王勤农将持有的200万元(4%)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浦江持有;公司股东黄锦蓉将持有的100万2%的股份全部转给浦江持有;公司股东黄锦蓉将持有的1000万元(2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黄祥国持有;公司股东黄锦蓉将持有的950万元(19%)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仝有鑫持有;公司股东黄锦蓉将持有的500万元(1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何斌持有。与此同时,浦江被选举为祁天矿业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从4月9日至5月25日,上述新股东向林长干汇付转让款3200万元,向黄锦蓉汇付转让款4700万元,向祁天矿业公司账户汇款1000万元,向何斌汇款600万元。作为股份转让款项,尚有余款2100万元未付。
2013年8月,浦江突然提出退股,并且要求原股东双倍返还,理由是清水沟和青羊岭地区煤矿的前景不好。由于林长干、黄锦蓉的投资均是向老乡集资而来,在收到转让款后已分别还本付息,故未同意。在整个股权转让过程中,浦江与林长干、黄锦蓉等均未见面,期间交涉都是通过崔涛传话。
2013年9月9日,浦江委托其侄浦明至西宁市公安局报案,称崔涛、何斌、林长干、黄锦蓉、黄祥国谎称祁天矿业公司在青海省祁连县清水沟和青羊岭地区拥有120多平方公里的采矿权,储量10亿吨,价值几百个亿,祁天矿业公司修路已花了五、六千万,马上可以进场开采。骗取浦江收购70%股权,共计9500万元。9月10日西宁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立案,随即将崔涛、黄锦蓉、林长干、王勤农等抓捕。后黄锦蓉因在哺乳期被取保候审,林长干、王勤农、黄祥国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缴纳数十万至数百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后取保候审。
据犯罪嫌疑人崔涛家属反映,本案报案人浦江能量很大,对外经常自称为邓小平夫人卓琳的亲外甥,而且浦江并不是对青海地区采矿行业一无所知的人,其在收购祁天矿业公司股权之前,即在青海木里地区与相关方面合作开矿。合作失败后,也以诈骗举报其合伙人,后因证据不足,最终以伪造公章的罪名将其合伙人入狱。
据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西宁市公安局之所以如此迅速的介入本案,是因为本案在立案侦查过程中,浦江利用北京的有关部门领导进行了不当干预且向当地公安主要领导赠送了价值不菲的物品和数额巨大的现金。
记者手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十·八·大以来,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破获并公正审理一批大要案……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严守公平正义底线,让冰冷的法律散发着法治的温度。尤其是金秋十月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重要战略部署,中外瞩目。
记者在旁听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因股权转让而引发的刑事诉讼案件期间,因犯罪嫌疑人何斌的不当言语,被公诉人严厉指出时,当庭主审法官随即予以斥责,并警告说:“要弄清出你现在的身份,起初你的表现还可以,但是你现在的表现可能影响以后法院对你的判决。”这仅仅是庭审现场出现的小插曲,且不论当庭主审法官说出这样的话是否合适?同时,记者在西宁采访时,据被告人崔涛的哥哥告诉记者,西宁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接受举报人莆江超标接待、入驻高档饭店、游山玩水以及接受数万元现金贿赂等事实,已被西宁市纪·委查实。西宁市公安局对当时的办案人员薛晓峰、张清峰仅做了行政处分处理。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受贿可想办案的公正性何在?诱供和骗供就是必然。
祸起公司普通股权转让
青海祁天矿业有限公司是于2011年9月经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专业从事矿业投资的民营企业,公司原股东为林长干、黄锦蓉、王勤农。祁天矿业公司是西宁市2011年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在积极运作青海省祁连县清水沟地区和青羊岭地区的煤炭预查项目。期间,祁天矿业公司通过与青海中煤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谈判,双方共同签署了《煤炭资源调查项目合作协议》。而清水沟地区和青羊岭地区的煤炭预查项目已由青海中煤地矿业公司经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许可取得了调查证。根据双方协议,祁天矿业已经支付青海中煤地矿业公司调查费800万元。
2013年4月,经崔涛(祁天矿业原股东黄锦蓉之夫)介绍,与其交往达十年的朋友浦江,因当时在青海与别人合作开矿失败,希望他帮助提供其它煤矿线索,于是,他就把祁天矿业公司与青海中煤地矿业公司合作取得祁连县清水沟地区和青羊岭地区的煤炭调查权的情况向浦江作了介绍。浦江对此十分感兴趣,提出要收购祁天矿业公司。崔涛将祁天矿业公司与青海中煤地矿业公司的合作协议、勘探计划、图纸以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批文、调查证等资料复印件交给浦江后,浦江带领其侄浦明、公司律师袁永鑫、公司职员陈敏等赴青海考察,之后确定要收购祁天矿业公司。在随后的谈判过程中,浦江又带领地质专业人员、律师、会计师等,多次到祁天矿业公司、公司合作项目地域考察,查看各种文件资料,最终决定出资1亿元人民币收购祁天矿业公司70%的股份,并出具了声明。新老股东随即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股东林长干将持有的2250万元(45%)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浦江持有;公司股东王勤农将持有的200万元(4%)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浦江持有;公司股东黄锦蓉将持有的100万2%的股份全部转给浦江持有;公司股东黄锦蓉将持有的1000万元(2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黄祥国持有;公司股东黄锦蓉将持有的950万元(19%)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仝有鑫持有;公司股东黄锦蓉将持有的500万元(1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何斌持有。与此同时,浦江被选举为祁天矿业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从4月9日至5月25日,上述新股东向林长干汇付转让款3200万元,向黄锦蓉汇付转让款4700万元,向祁天矿业公司账户汇款1000万元,向何斌汇款600万元。作为股份转让款项,尚有余款2100万元未付。
2013年8月,浦江突然提出退股,并且要求原股东双倍返还,理由是清水沟和青羊岭地区煤矿的前景不好。由于林长干、黄锦蓉的投资均是向老乡集资而来,在收到转让款后已分别还本付息,故未同意。在整个股权转让过程中,浦江与林长干、黄锦蓉等均未见面,期间交涉都是通过崔涛传话。
2013年9月9日,浦江委托其侄浦明至西宁市公安局报案,称崔涛、何斌、林长干、黄锦蓉、黄祥国谎称祁天矿业公司在青海省祁连县清水沟和青羊岭地区拥有120多平方公里的采矿权,储量10亿吨,价值几百个亿,祁天矿业公司修路已花了五、六千万,马上可以进场开采。骗取浦江收购70%股权,共计9500万元。9月10日西宁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立案,随即将崔涛、黄锦蓉、林长干、王勤农等抓捕。后黄锦蓉因在哺乳期被取保候审,林长干、王勤农、黄祥国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缴纳数十万至数百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后取保候审。
据犯罪嫌疑人崔涛家属反映,本案报案人浦江能量很大,对外经常自称为邓小平夫人卓琳的亲外甥,而且浦江并不是对青海地区采矿行业一无所知的人,其在收购祁天矿业公司股权之前,即在青海木里地区与相关方面合作开矿。合作失败后,也以诈骗举报其合伙人,后因证据不足,最终以伪造公章的罪名将其合伙人入狱。
据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西宁市公安局之所以如此迅速的介入本案,是因为本案在立案侦查过程中,浦江利用北京的有关部门领导进行了不当干预且向当地公安主要领导赠送了价值不菲的物品和数额巨大的现金。
记者手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十·八·大以来,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破获并公正审理一批大要案……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严守公平正义底线,让冰冷的法律散发着法治的温度。尤其是金秋十月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重要战略部署,中外瞩目。
记者在旁听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因股权转让而引发的刑事诉讼案件期间,因犯罪嫌疑人何斌的不当言语,被公诉人严厉指出时,当庭主审法官随即予以斥责,并警告说:“要弄清出你现在的身份,起初你的表现还可以,但是你现在的表现可能影响以后法院对你的判决。”这仅仅是庭审现场出现的小插曲,且不论当庭主审法官说出这样的话是否合适?同时,记者在西宁采访时,据被告人崔涛的哥哥告诉记者,西宁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接受举报人莆江超标接待、入驻高档饭店、游山玩水以及接受数万元现金贿赂等事实,已被西宁市纪·委查实。西宁市公安局对当时的办案人员薛晓峰、张清峰仅做了行政处分处理。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受贿可想办案的公正性何在?诱供和骗供就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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