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常安国未拿一分钱 山西公安逼供三级法院判刑罚款(转载)
村会计常安国未拿一分钱 山西公安逼供三级法院判刑罚款(转载)
常安国电 话 15534519630
村支书管钱、村会计管账、别人做账、村会计担责、虚 假审 计、公 安逼 供、法 院错判时村会计被 拘 押79天……从未经手一分钱的村会计竟然被法 院胡乱确定事实判 刑贪 污罪或职务侵 占罪?襄垣县公 安局刑侦队赵志清、李飞强行扣 押的18000元钱至今未予退还。已年老体衰的受 害 人常安国四处哭诉无门。近日,山西省 长治市襄垣县王 村镇梨崖边村村 民常安国及其亲友到处反映自己遭遇的离奇冤 屈。
村会计做账瑕疵被 判 刑
1999年8月,长治市襄垣县王 村镇梨崖边村许多村 民 反映该村财务混乱,账务长期不公开。同月,村委会邀请史北乡政 府副乡长武志华、赵′斌、乡农经站长李树华等人进村清 理财务。清 算小组《清财报告》认为,全村265村 民有923亩地,除了农业收入外,村 民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前任村支书常国胜93~96年收款13万元、霍文孩93年收款2350元、现任村支书常国庆94年收卖树款1200元等长期不入账,所有的村支书均自己收钱、让村会计随意做账导致村里收支混乱、账账问题、帐表不符,该村财务数十年未公开,村 民 意见较大。《清财报告》对常安国经手的总收入、总支出、净盈余帐进行了纠正。
同年11月,史北乡政 府再次委托襄垣县原审 计事务所对该村的账务进行了审 计。《审 计报告》认为,村会计常安国从1993~1997年间重复支出、收款不入账侵 吞集 体资金10639.33元,;其他审计的事实与清算小组《清财报告》清算的事实相同。
8天后,已经担任22 年村会计工作的常安国突然被村委会、村主 任常国庆、史北乡政 府同时举 报。随后,襄垣县公 安局以常安国涉嫌职务侵 占罪刑 事拘 留。2000年2月取保候 审,2001年6 月解除取保候 审;同时扣 押常安国18000元现金。
2003年7月,襄垣县检 察院公 诉称,被告人常安国担任梨崖边村会计期间,从1993~1997年采取重复支出、收款不入账等手段侵 吞集 体资金9笔共10639.33元。襄垣县法 院以同样事实、理由判 决常安国职务侵 占罪一年,缓 刑一年,追缴10639.33元非法所得。
常安国不服,以自己没有侵 占为由提出上 诉。2003年11月,长治市中级法 院以一审判 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 决撤销襄垣县法 院的一审判 决,发回襄垣县法 院重新审 判。
2004年7月,襄垣县法 院以原一审判 决书中相同的事实和证 据认定常安国犯职 务侵 占罪,免予刑 事 处 罚,追缴10639.33元非法所得。
常安国不服,第2次提出上诉。2004年9月,长治市中级法 院以第一次判 决理由第2次判 决撤销襄垣县法 院第2次判 决,发回襄垣县法 院重新审 判。
2005年1月,襄垣县法 院以原事实、原证 据改判常安国贪 污罪,免予刑 事处 罚;追缴10639.33元非法所得。
2005年4月,长治市中级法 院以同样事实、证据,裁定驳回上 诉,维持原 判。常安国不服,向长治中院3次申 诉,2009年11月,长治中院第3次判 决撤销该院原二审裁定、襄垣县法 院一审贪 污罪的判 决,改判常安国犯职 务侵 占罪,免予刑 事处 罚,追 缴10639.33元非法所得。
2010年3月,常安国以自己没有侵 占村里集 体财产为由向山西省高院申 诉。2013年10月,山西省高院以原判事实清楚、证 据充分、定 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常安国的申 诉理由不符合《刑 事诉 讼法》第242条规定的申 诉条件为由,通知驳回申 诉。
村会计未拿钱也要判 刑
襄垣县法 院、长治市中 院、山西省高 院在11年中7次判 决村会计常安国犯职 务侵 占罪或贪 污罪并追 缴了10639.33元非法所得。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均是原襄垣县审 计事务所《审计报告》的结论和梨崖边村委会、史北乡政 府的举 报;张效中等村干 部的证言。被襄垣县公 安局羁 押79天的常安国获得自 由后为何至今不服 从三级法 院的判 决裁定,拖着病怏怏的身 体到处申 诉呢?为此,在长治市、襄垣县、太原市走 访、审阅全部的书 证、咨询法 学专 家后发现,襄垣县法 院、长治市中 院、山西省高 院的7份判 决书、裁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证 据不足、适用法 律错误、罪 名不成 立。
原来,常安国1977年担任村会计职务至1999年。自常安国担任村会计后,村里的现 金收 支全部由村 支书直接经手,村会计只是按照村支 书的要求,简简单单地象征性地做做财 务帐。由于每一任的村支 书都是直接抓钱、票 -据不完善、村会计只是空架子摆设。导致村里数十年来的所有账目混乱、钱帐不符、账务不清。对此现象,长治市各个村 委都是如此。史北乡政 府组 织的清 账小组清查账目后,证 实了许多村 民和村干 部的说法。
重要的是,乡政 府组 织的《清 帐报告》已经将常安国经手的部分有瑕疵的账目予以了纠正处理,追计入账。该《清财报告》已经说明了常安国没有经手村里的现金财物,常安国只是例行公事记记账目,票 -据不全没有依法完成会计职责,没有侵 占或贪 污行为。襄垣县法 院、长治市中院、山西省高 院三级法 院依据原襄垣县审计师事务所矛盾、错误的《审 计报告》结论进行认定、判 决常安国犯职务侵 占罪、贪 污 罪是错误的;
更何况,襄垣县审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的注册会计师李治军、刘 永 旺、主审赵艳青、赵翠琴、审计员祖鲁琼没有在山西省审 计厅依法备案登记注册,也没有依法在《审 计报告》上亲笔签 名,是非法的《审 计报告》。
同时,襄垣县法 院、长治市中院、山西省高院三级法 院依据证人张效中、常志斌、常水文证实常安国做假账、篡改《分配表》的证言认定并判 决常安国犯职务侵占罪、贪 污罪,实际上,判 决中的假 -账和《分配表》是史北乡政 府、梨崖边村委委托许国九、马庆国等人编造的假账、虚 构的数字,在庭 审时,许国九、马庆国等人承认假 账与常安国无关;
对于许国九、马国庆等人伪 造的财务账册、《分配表》、支出票 -据等证据。襄垣县法 院和长治市中院一致拒绝常安国依法提出的“笔记鉴定”申请;所以所谓的《审计报告》也是审计村支书们伪 造的往来账假 账,不是村支书的现 金支付帐。与三级法 院判 决书中认定的事实相违悖;
襄垣县法 院、长治市中 院、山西省高 院为什么还要做出与事实不符的错误判 决和裁定呢?对此,几位民 警和常安国说,常安国拒不交代,公 安就进行轮 番殴 打,一直打得晕头转向的常安国签 字承认为止。山西省高 院的几位法 官无奈地说出错误判 决的真 相。常安国是1977年担任村会计的,在村里是一个老会计了。工作23年的常安国从未出现过差错,是一个尽职尽责的老干 部。这次遭到举 报,主要是村里适逢选- 举,乡里和村里的一些村干 部不想让常安国再担任村会计了,就想法挤走他举 报的;
常安国从担任村会计以来,村里的现 金、现 金账都是7任村支书一手控 制,常安国只是按照村支 书的要求做做 账目、村会计实际上是一个空架子摆设。这种情况,在长治市、在山西省诸多村子里都是这样子的;
村里的钱是村支书自己管 理的,与挂名的村会计无关。大家都知道,7任村支 书拿了钱都没有事,没有拿钱的村会计却被 判了刑。这个案子罪名错了、程序也错了应当纠正。襄垣县检 察院之所以起 诉常安国,主要是常安国在襄垣县公 安局羁 押他79天后。常安国找到襄垣县公 安局索要被其扣 押的18000元钱引起。襄垣县公 安局不愿意退回扣 押常安国的18000元钱,也不愿意丢 了面子,就要求襄垣县检 察院公 诉了常安国。襄垣县法 院和长治市中 院明知按照我 国2003年《刑法》修改前的规定,常安国的行为不构成贪 污罪和职务侵 占罪,是为了避免国 家赔偿,为了保全基层法 院的面子,基层法 院才按照公 安、检 察院的要求强行判 决的;省法 院也为了维护地方法 院的面子,不得已才错误驳回常安国的申 诉的。
村支书管钱、村会计管账、别人做账、村会计担责、虚 假审 计、公 安逼 供、法 院错判时村会计被 拘 押79天……从未经手一分钱的村会计竟然被法 院胡乱确定事实判 刑贪 污罪或职务侵 占罪?襄垣县公 安局刑侦队赵志清、李飞强行扣 押的18000元钱至今未予退还。已年老体衰的受 害 人常安国四处哭诉无门。近日,山西省 长治市襄垣县王 村镇梨崖边村村 民常安国及其亲友到处反映自己遭遇的离奇冤 屈。
村会计做账瑕疵被 判 刑
1999年8月,长治市襄垣县王 村镇梨崖边村许多村 民 反映该村财务混乱,账务长期不公开。同月,村委会邀请史北乡政 府副乡长武志华、赵′斌、乡农经站长李树华等人进村清 理财务。清 算小组《清财报告》认为,全村265村 民有923亩地,除了农业收入外,村 民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前任村支书常国胜93~96年收款13万元、霍文孩93年收款2350元、现任村支书常国庆94年收卖树款1200元等长期不入账,所有的村支书均自己收钱、让村会计随意做账导致村里收支混乱、账账问题、帐表不符,该村财务数十年未公开,村 民 意见较大。《清财报告》对常安国经手的总收入、总支出、净盈余帐进行了纠正。
同年11月,史北乡政 府再次委托襄垣县原审 计事务所对该村的账务进行了审 计。《审 计报告》认为,村会计常安国从1993~1997年间重复支出、收款不入账侵 吞集 体资金10639.33元,;其他审计的事实与清算小组《清财报告》清算的事实相同。
8天后,已经担任22 年村会计工作的常安国突然被村委会、村主 任常国庆、史北乡政 府同时举 报。随后,襄垣县公 安局以常安国涉嫌职务侵 占罪刑 事拘 留。2000年2月取保候 审,2001年6 月解除取保候 审;同时扣 押常安国18000元现金。
2003年7月,襄垣县检 察院公 诉称,被告人常安国担任梨崖边村会计期间,从1993~1997年采取重复支出、收款不入账等手段侵 吞集 体资金9笔共10639.33元。襄垣县法 院以同样事实、理由判 决常安国职务侵 占罪一年,缓 刑一年,追缴10639.33元非法所得。
常安国不服,以自己没有侵 占为由提出上 诉。2003年11月,长治市中级法 院以一审判 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 决撤销襄垣县法 院的一审判 决,发回襄垣县法 院重新审 判。
2004年7月,襄垣县法 院以原一审判 决书中相同的事实和证 据认定常安国犯职 务侵 占罪,免予刑 事 处 罚,追缴10639.33元非法所得。
常安国不服,第2次提出上诉。2004年9月,长治市中级法 院以第一次判 决理由第2次判 决撤销襄垣县法 院第2次判 决,发回襄垣县法 院重新审 判。
2005年1月,襄垣县法 院以原事实、原证 据改判常安国贪 污罪,免予刑 事处 罚;追缴10639.33元非法所得。
2005年4月,长治市中级法 院以同样事实、证据,裁定驳回上 诉,维持原 判。常安国不服,向长治中院3次申 诉,2009年11月,长治中院第3次判 决撤销该院原二审裁定、襄垣县法 院一审贪 污罪的判 决,改判常安国犯职 务侵 占罪,免予刑 事处 罚,追 缴10639.33元非法所得。
2010年3月,常安国以自己没有侵 占村里集 体财产为由向山西省高院申 诉。2013年10月,山西省高院以原判事实清楚、证 据充分、定 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常安国的申 诉理由不符合《刑 事诉 讼法》第242条规定的申 诉条件为由,通知驳回申 诉。
村会计未拿钱也要判 刑
襄垣县法 院、长治市中 院、山西省高 院在11年中7次判 决村会计常安国犯职 务侵 占罪或贪 污罪并追 缴了10639.33元非法所得。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均是原襄垣县审 计事务所《审计报告》的结论和梨崖边村委会、史北乡政 府的举 报;张效中等村干 部的证言。被襄垣县公 安局羁 押79天的常安国获得自 由后为何至今不服 从三级法 院的判 决裁定,拖着病怏怏的身 体到处申 诉呢?为此,在长治市、襄垣县、太原市走 访、审阅全部的书 证、咨询法 学专 家后发现,襄垣县法 院、长治市中 院、山西省高 院的7份判 决书、裁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证 据不足、适用法 律错误、罪 名不成 立。
原来,常安国1977年担任村会计职务至1999年。自常安国担任村会计后,村里的现 金收 支全部由村 支书直接经手,村会计只是按照村支 书的要求,简简单单地象征性地做做财 务帐。由于每一任的村支 书都是直接抓钱、票 -据不完善、村会计只是空架子摆设。导致村里数十年来的所有账目混乱、钱帐不符、账务不清。对此现象,长治市各个村 委都是如此。史北乡政 府组 织的清 账小组清查账目后,证 实了许多村 民和村干 部的说法。
重要的是,乡政 府组 织的《清 帐报告》已经将常安国经手的部分有瑕疵的账目予以了纠正处理,追计入账。该《清财报告》已经说明了常安国没有经手村里的现金财物,常安国只是例行公事记记账目,票 -据不全没有依法完成会计职责,没有侵 占或贪 污行为。襄垣县法 院、长治市中院、山西省高 院三级法 院依据原襄垣县审计师事务所矛盾、错误的《审 计报告》结论进行认定、判 决常安国犯职务侵 占罪、贪 污 罪是错误的;
更何况,襄垣县审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的注册会计师李治军、刘 永 旺、主审赵艳青、赵翠琴、审计员祖鲁琼没有在山西省审 计厅依法备案登记注册,也没有依法在《审 计报告》上亲笔签 名,是非法的《审 计报告》。
同时,襄垣县法 院、长治市中院、山西省高院三级法 院依据证人张效中、常志斌、常水文证实常安国做假账、篡改《分配表》的证言认定并判 决常安国犯职务侵占罪、贪 污罪,实际上,判 决中的假 -账和《分配表》是史北乡政 府、梨崖边村委委托许国九、马庆国等人编造的假账、虚 构的数字,在庭 审时,许国九、马庆国等人承认假 账与常安国无关;
对于许国九、马国庆等人伪 造的财务账册、《分配表》、支出票 -据等证据。襄垣县法 院和长治市中院一致拒绝常安国依法提出的“笔记鉴定”申请;所以所谓的《审计报告》也是审计村支书们伪 造的往来账假 账,不是村支书的现 金支付帐。与三级法 院判 决书中认定的事实相违悖;
襄垣县法 院、长治市中 院、山西省高 院为什么还要做出与事实不符的错误判 决和裁定呢?对此,几位民 警和常安国说,常安国拒不交代,公 安就进行轮 番殴 打,一直打得晕头转向的常安国签 字承认为止。山西省高 院的几位法 官无奈地说出错误判 决的真 相。常安国是1977年担任村会计的,在村里是一个老会计了。工作23年的常安国从未出现过差错,是一个尽职尽责的老干 部。这次遭到举 报,主要是村里适逢选- 举,乡里和村里的一些村干 部不想让常安国再担任村会计了,就想法挤走他举 报的;
常安国从担任村会计以来,村里的现 金、现 金账都是7任村支书一手控 制,常安国只是按照村支 书的要求做做 账目、村会计实际上是一个空架子摆设。这种情况,在长治市、在山西省诸多村子里都是这样子的;
村里的钱是村支书自己管 理的,与挂名的村会计无关。大家都知道,7任村支 书拿了钱都没有事,没有拿钱的村会计却被 判了刑。这个案子罪名错了、程序也错了应当纠正。襄垣县检 察院之所以起 诉常安国,主要是常安国在襄垣县公 安局羁 押他79天后。常安国找到襄垣县公 安局索要被其扣 押的18000元钱引起。襄垣县公 安局不愿意退回扣 押常安国的18000元钱,也不愿意丢 了面子,就要求襄垣县检 察院公 诉了常安国。襄垣县法 院和长治市中 院明知按照我 国2003年《刑法》修改前的规定,常安国的行为不构成贪 污罪和职务侵 占罪,是为了避免国 家赔偿,为了保全基层法 院的面子,基层法 院才按照公 安、检 察院的要求强行判 决的;省法 院也为了维护地方法 院的面子,不得已才错误驳回常安国的申 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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