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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王伟违法私卖死刑犯器官获利 为啥没人敢管?(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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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王伟违法私卖死刑犯器官获利 为啥没人敢管?(转载) Empty 法院院长王伟违法私卖死刑犯器官获利 为啥没人敢管?(转载)

帖子  随风而去 周二 十一月 25, 2014 9:45 am

我叫底亮,身 份 证号:1528271983О8114353, 联 系电 话:18647869818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园子渠街二道巷152号居民。几年来,我多次向有关单位举 报巴彦淖尔市中级法 院(简称巴市中院)原院长王 伟滥用职 权私 卖死 刑犯器官获利,但无人理睬,现再次实名举 报,请各级领 导予以督办立 案查处。
2006年1月10日,是伊 斯 兰“古尔邦”节,也称“宰牲节”,是我 国回、维 吾 尔、哈萨克、乌兹别克、塔吉克等少数民 族共同的盛大节日。时任巴市中院院长王 伟不知为何特意选择这了一天,对因犯杀 人罪判处死 刑的底贵月(我的父亲回 族)执 行死 刑。刑 场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执 刑前,底贵月的亲属和当地穆 斯 林协会及清 真寺教长多次找到巴市中院,提出要求:执行前须提前通知家属和穆 斯 林协会、清 真寺教长派人到刑 场,执行后按照法 律规定和伊 斯 兰教 规风俗,保 障尸 体完整、沐浴收 尸、不被火化。然而巴市中院在以王 伟为首的院长指使下,视法 律和民 族法规习俗如儿戏。干下了以下丧 尽 天 良、丧权辱院的行径。
底贵月被执 行死 刑这一天,巴市中院院长王 伟故意不让院里法 官通知其家属和穆 斯 林协会、清 真寺派员到场,底贵月被执行后,法 院直接把尸体拉到火化场,在家属未到场的情况下将尸体火化之后才通知家属到火化场领 取骨灰。对巴市中院违反法 律规定和民 族政 策的作法,底贵月家属和穆 斯 林协会及清 真寺表示强烈不满。当地回 民得知这一消息后,引来上千名回 族群众集体上 访,并向政 府及新闻媒体反映实情举 报王 伟。时任中 央政 法委书 记罗 干批示,一定要严肃处理此事端的制 造者。
王 伟为了平息事态,大肆活动。他找到时任巴彦淖尔市市长王素毅(因受 贿已被 判无期徒刑),王素毅指令市财政拿出数百万元公 款,王 伟又从中级法 院及下属临河区法 院、乌拉特前旗法 院的诉 讼费中挪用数百万元,用于给各穆 斯 林协会、各清 真寺、教长及底贵月家属和上 访群众补 偿,目的是摆平事态、消除危 机、满足他个人利益(而被挖器官家属仅得到几万元补 偿)。王 伟采用舍车保帅的伎俩,象征性地给时任巴市中院副院长的图木沁、刑庭庭长张建平、法 警队长董长龙轻微处分,事态平息后为他们重新安排了工作。
事后,有好心人对我们说,执行当天有一辆北 京某医 院的救护车提前停在刑 场附近,底贵月被执行后,救护车上的医生立即将尸体抬入救护车内立即摘走底贵月身上他们所需器 官后将剩余尸体立即火化。巴市中院知情人告诉我们,王 伟确实事先和北 京市北医三院策划好,他怕底贵月的回 族家属不让摘取出 售人 体器官,故意不通知家属到刑 场,待取下器官送火化场火化尸体后才通知家人领 取骨 灰。北 京市北医三院移植中心为了“报答”王 伟的丰功伟绩,给了王 伟30万元好处费和依维柯轿车一辆。听到这一消息后,底贵月家属及穆 斯 林协会、清 真寺非常震 惊!这时我们方明白法 院不通知我们到刑 场收 尸的真 实意图,原来是王 伟事先策划好的阴 谋。
当年三名法 官替王 伟承担责任受到了处分,而处分的原因只是违规火化了回 民尸体,违反了民 族政 策,却没有提到私自摘取回 民器官贩卖获利的严重犯罪问题。这样,王 伟不但找替 罪 羊为自己顶了罪,还掩盖了他私卖器官获利的犯罪行为,使他至今逍 遥 法 外。
我们得知这一骇人听闻的消息后,几年来不停地向最高人 民检 察院、最高人 民法 院、内蒙古高级法 院、内蒙古检 察院、纪检委、民委等国 家机 关举 报王 伟的犯罪事实,要求调 查王 伟私卖底贵月器官获利的事实,给受害的家人-个说法,但根本无人理睬,走到哪里都是闭门羹。人们说,王 伟早已调离了巴市中院,当上了内蒙高院的领 导,权力更大了,在内蒙没人敢管他。据法 院内部人员说,王 伟是个大贪 官,这些年他当一把手受 贿很多钱,买通了上级官 员,没人愿意把王 伟揪出来。我们要问:难道王 伟公然践 踏法 律和民 族政 策的严重犯罪行为在内蒙古没人敢管,在全国也没人敢管吗?
举 报人:底亮
2014年11月18日
随风而去
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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