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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武汉大学口腔医 院黑心治牙 武汉两级法院枉法裁判(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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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随风而去 周六 八月 24, 2013 9:40 pm

【一牙有患,损毁十一牙。急需治疗,没有收入。治疗费用,鉴定确定。法院判 决,不治不赔。医疗侵权,患者买单。请听走投无路人的呐喊!】
   我叫覃美琼,是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本应几年前毕业重返高校讲台教书育人,只因在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医治一颗下前牙牙根发炎,遭“黑心专家”行伪治疗,损毁我11颗正前牙(其中10颗健康牙),“治”出严重牙周炎等口腔疾病,我的健康和美丽从此消失,“正常饮食”、“正常睡眠”、“正常发音表达”、“正常社会交往”亦即“过正常人的生活”成了我的“梦想”。谁能想到号称中南地区最大、宣称治疗水平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承诺为患者提供高品质口腔医疗服务的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及其教授、博导们会“制(造)病”害人?我不小心就成了该医院众多受害者当中的一员
(详见“良医不需对号入座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bf9f1e65010168rp.html)。
        小病进医 院 大病出医 院
(转)武汉大学口腔医 院黑心治牙 武汉两级法院枉法裁判(组图) 1
      ▲ 图1 一牙牙根发炎 ,三颗切牙被“治”成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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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一颗患牙没得到治 疗,十颗健康前牙被损毁,一口牙齿被“治”得破烂不堪、牙痛不止,切牙功能丧失,“治”出牙周炎。
           进医 院时是美女 出医 院时变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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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3治 疗前容貌端庄 ,牙齿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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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下切牙被换成粗制滥造的“贵金属烤瓷牙”,为将就不合格的假 牙,就“削足适履”将5颗健康上前牙毁形,结果上下牙不能对接咬合,中间出现大漏缝,说话漏风,样子非常恐 怖。接着又重新“修复”,却又成了“地包天”牙。
      “治 疗”结果好牙变坏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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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治 疗前仅一颗下前牙轻微酸痛,其余牙齿十分健康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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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为将就不合格人工下牙将上排健康牙磨短磨薄成锯齿状,把门牙撬成龅牙。
   治 疗历时一年8个月,全是对健康牙动手术,“治”出严重牙周炎,导致大牙酸痛、咀嚼功能减弱,牙龈溃 烂。我花数千元最后得到的是一口烂牙,还被要求重新交后期治 疗费。我请该院承担责任给我免 费治好遭到拒绝。
             “坑人专 家”简介
  纵观治 疗全过程,连外行都看出是典型的不负责任的乱医乱治,是坑人的治 疗。而坑人的“专 家”无一不是头顶光环的业界“精英”。大家来认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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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法汤:“削足适履”大面积损 害我健 康上前牙的“专 家”。他是武汉大学口腔医 院教授、博导、主任医师,享受国 务 院政 府特殊津 贴。
(引自http://www.hsgd.net.cn/shpd/xywy/jkys/200907/20090730121215_78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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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伟:“有胆无术”大面积毁灭我健康下切牙的“专 家”。他是武汉大学口腔医 院口腔修复科副主任、教授、博导、中 华口腔医 学会口腔修复学专业委 员会委 员。湖北省口腔医 学会口腔修复学组委 员。
(http://www.whuss.com/index.php?option=com_comprofiler&task=userProfile&user=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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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贻宁:参与我的治 疗,后来在法 庭公然造 假的“权 威专 家”。他是武汉大学口腔医 院口腔修复科主任、教授、博导、中 华口腔医学会理事、中华口腔修复学专业委 员会副主任委 员、亚洲口腔修复学会(AAP)副主 席、国际牙医师学院院 士(FICD)
(图片引自http://news.cnhubei.com/ctjb/ctjbsgk/ctjb08/201203/t2006626.shtml)
  上述三位 “顶 级专 家”,难道他们不知道两排正前牙是微笑说话主要露齿牙其对切割食物、讲话发音、美容起着重要的作用?难道不知道牙齿好坏与身体健康和生命质量有着密切联系?如果真不知道,是不是伪专 家呢?如果知道还故意对我的两排健康前牙做大面积的破坏手 术制造疾 病,然后再让我交高昂的后续治 疗费,那是不是“黑砖家”呢?“专 家”们啊,想钱没有错,但不能谋财害人!
   “权威专 家”王贻宁在法 庭上造 假露丑 恶面目
   事实很清楚,医 院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我的大量证 据(司 法鉴 定、原始病 历、治 疗发- 漂、证 人证 言、音像等)面前,中华口腔医学会理事、国际牙医师学院院 士王贻宁出面为过错方“力挽狂澜”,通过“专业造 假”、利用其“权 威专 家”的“影响力”极力影响案 件的公正审 判。
   王贻宁在法 庭发表如此荒唐的意见:
    1、医 院对覃美琼的治 疗完全符合教科书规范,治 疗是成功的。只是覃美琼自己看着不美观,对美观各人有不同标准。
    2、覃美琼的损 害是她自 残造成的,与治 疗医生无关,覃美琼用自 残的方式要求巨额赔偿。
    3、人的切牙功能非常小,缺几颗切牙没有影响,缺牙跟身体健康无关。无需给覃美琼赔偿。
    4、覃美琼继续治 疗的费用不到2万元,在武汉大约1万5千元左右就能治好。建议法 院不支持覃美琼到北 京治 疗。
   除上述荒唐言论,王贻宁还公然编造“医 院多次提出免费为覃美琼治 疗”、“覃美琼自己中止治 疗造成损 害”等谎言,口口声声建议法 官“由覃美琼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王贻宁作为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把坑人的治疗说成符合教科书规范,误导医学生,对医学教学的态度极不严肃;王贻宁故意把“治残”说成“自残”,采取颠倒黑白、侮 辱和污 蔑攻击受 害者的手段替过错方开脱,内心极其丑恶。我的牙齿被大面积损毁后,饮食困难、说话困难、面部肌肉塌陷,每天要承受牙痛以及由此引起的剧烈头痛、胃痛等痛苦,所受的伤 害是多方面的。国内外医学研究也证实,牙列缺失导致失去咀嚼功能的正常生理刺激,可造成颌面部畸形;牙齿不全无法保证饮食健康;牙周疾病可引起很多全身性疾病包括癌症。王贻宁随意否定切牙的重要功能和国内外医学研究成果,有辱口腔专 家的声誉。最后,王贻宁断言仅需1万5千元就能治好我一口被严重损 害的牙齿,是极不负责任的。就在他供职的口腔医 院,1万5千元仅仅是一颗最低档次种植牙的材料费!我到武汉市各大医 院求医,医生检查后都说我的牙齿被“治”成“疑难杂症”了,连临时假 牙医生都说无法做,不予接诊。王贻宁作为口腔医学“权 威专 家”,在法 庭公然说假 话,故意混淆视听,实际上就是要误导法 院让受 害者得不到应有的治 疗和赔偿,就是要将原本简单的医 患纠纷推向“你死我活”的恶 劣方向发展!
   法 庭上受到“权 威专 家”迫 害,我的诉 讼结局可想而知。武汉大学口腔医 院有钱有势,利用其强大的资源,与法 院沆 瀣一气。原先治 疗费用已经司 法鉴 定认定,法 院也认可我没有收入来源(受伤 害所致),依理依法都应当判 决赔偿,让我早日开始治 疗解除病痛。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 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 院费尽心机帮医 院“平 账”、“销 账”,以治 疗费用没有实际发生为由枉法判 决不治不赔(反而承担诉 讼费),致使我急需治 疗拿不出巨额医 疗费。
   都说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我从2008年7月向法 院起诉求助,到2013年1月一审枉法判 决,再到2013年6月二审枉法判 决,完全看不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 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 院有正义的影子!我的身体除遭受无 良医 院的有形伤 害外,又遭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 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 院的无形伤 害!这是人民法 院吗?我受医 疗伤 害六年来已举债50余万元,早已贫病交加,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已变卖,现在再也无处借钱,更无法还债。“不治不赔”——毫无人性的判 决!天啊!我被逼到绝路上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的生命健康权就这样被人肆意剥 夺吗?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啊!!!
                         覃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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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qmq2@sohu.com
详情请见:良医不需对号入座新浪博客
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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