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六旬农村老太为夫上诉4年跑遍北京申诉无门(转载)
浙江一六旬农村老太为夫上诉4年跑遍北京申诉无门(转载)
在北 京最高人 民法 院在丰台设立的申 诉立案大庭。殷根娣又一次无奈地走出。她是一名已六十多岁不识字的农村妇女。自从丈夫王顺庆2009年9月25号下午被浙江湖州市安吉纪 委带走、2010年4月被安吉人 民法 院依受 贿九万被 判 刑八年后,她一直为丈夫来回湖州中级人 民法 院、浙江高级人 民法 院奔走。她一直在疑惑:丈夫受 贿的9万去哪了?
望着法庭上丈夫王顺庆的为自己所做的辩护,说自己完全是在纪 委人员受到殴 打,不给饭吃等非 人折磨难以承受的情况下,编造了收贿9万的事实,丈夫王顺庆服刑后,其到监狱多次探监,丈夫一次次的痛哭,也一次在问丈夫到底有没有拿这九万块,如果拿了钱就去了那里,可丈夫说自己真的没拿黄根林的的一分钱,是受不了那难以承受的折磨,编造的,并要她一定给自己申 诉,可四年多,一个不识字的六十多岁的农村妇女从安吉到北 京跑遍各级司法机 关,信 访部门,换来的不是不受理,就是被公 安机 关的的拘 留,其五年的上 访路留下斑斑血 泪。
当选村支书为村庄搬迁谋划多年
王顺庆居住在一个三面环水的一个小村庄, 村 民大部分都是外来移民,以养蚕为生。桑蚕场村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年年被淹已不适合村 民居住。王顺庆在2003年被选为村主 任后,一直想方设法把村庄整体搬迁。但是,由于所需资金巨大一直未能实现。2005年,王顺庆被任命为村党支部书 记后,组 织召开了村二委会 议,决定以转让村庄地 下的黄沙资源开采权为条件,招商引资,并制定了相应的奖励办法。
在一次朋友的介绍下,王顺庆认识了浙江环球公 司的董事长黄根林。双方经过严密的考察论证,并经过了多次的沟通洽谈,王顺庆代 表全体村 民和浙江环球公 司的董事长黄根林签定了转让合同,环球公 司出资3300万元买 断了桑蚕场村20 年的黄沙开采权。随后村里制定了搬迁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全体村 民一致通 过。王顺庆在另一个村买了一百多亩地准备盖搬迁安置房,多年计划眼看要成真。
但就在此时镇政 府调整了村领 导班子,委任金水福为村第一书 记,负责外联工作,王顺庆只负责村内搬迁事务,后来又调王顺庆到桃园社区任书 记,几个月后又降为支部委 员。
法 院认为王顺庆受 贿9万判 刑8年
王顺庆被调走后,村里和镇里对王顺庆任村主 任、书 记期间的帐目进行了清理,但没有发现王顺庆有贪 污行为。但厄运之后还是发生了,2009年9月25日正在党校学习的王顺庆被安吉县纪 委人员带走,2天后王顺庆以承认受 贿被移交到检 察机 关并被刑事拘 留,10月12日王顺庆被逮 捕,2010年3月被公 诉,同年法 院认为王顺庆受 贿九万并庭上翻供为由重判王顺庆获刑八年,之后王顺庆上诉到湖州中级法 院,但二审维持一审判 决。
根据浙湖安刑字第12号民事判 决书,王顺庆所有受 贿均来自浙江环球公 司董事长黄根林,在2006年下半年到20О8年下半年公五次收受黄根林九万元,第一次, 2006年下半年在浙江环球公 司董事长黄根林的办公室里,黄根林给了王顺庆一万元,第二次, 2007年8月初的一天上午在镇人 大主 席王桌良的办公室签定完合同,到江南红大酒店吃完中午饭下楼时给王顺庆一万元。第三次. 2007年10月王顺庆给黄根林打电 话,说儿子结婚,向黄根林借二万元,也就是一审法 院认定的索贿,12月底王顺庆儿子快结婚时,黄根林在王顺庆的楼下给了王顺庆二万元,和四条中 华烟作为礼金。第四次20О8年春节前一天,王顺庆跟黄根林打电 话,因过年还贷 款为由,向黄跟林索贿四万。一周后在递铺镇信用社门口给了王顺庆四万元,第五次第五次说是早上去安徽考察徽派建筑,在递铺西门下黄根林的车上,黄根林给了一万元.而该五次索贿受 贿均是现金,除王顺庆的供词里面除在20О8年下半年在去安徽考察的车上只有司机在场,其四次均都是王顺庆和黄根林直接使用人 民币行 贿受 贿。
黄根林是浙江环球公 司的法人代 表及董事长,改公 司的前身是浙江手套厂改制的股份公 司,其和浙江安吉蚕桑场村签定的黄沙转让合同完全是为了公 司利益,其在签定合同后与20О8年4月成 立的安吉金沙源建材有限公 司也是一个独 立公 司,其黄根林是代 表股东利益的职务行为,根据殷根娣的事后调 查,丈夫受 贿完全子虚乌有。
安吉法 院一审认定:2006年下半年在浙江环球公 司董事长黄根林的办公室里,黄根林给了王顺庆一万元。因黄沙转让这个项目,是由郑明恩联 系的,每次王顺庆去找黄根林,都是由郑明恩陪同先找尤国强,然后三个人一起去找黄根林。说王顺庆自己去找黄根林令人难以相信,另外,在该合同签定后,桑蚕场村没有履行招商引资奖例的相关协议,郑明恩没有拿到奖励,把村委会起诉到法 院,在诉 讼期间,环球公 司给郑明恩出具证据,在签定合同前都是由郑明恩一个人在联 系。[即都是郑明恩一个人在联 系,黄根林有必要给送钱么?
安吉法 院认定2007年8月初的一天上午在镇人 大主 席王桌良的办公室签定完合同,到江南红大酒店吃完中午饭下楼时给王顺庆一万元。当时签定合同时,因虽经 书 记签字,但必须由村主 任签字后才具有法 律效力。后来找到村委会马主 任询问情况,他说根本没在人 大主 席王桌良的办公室签合同,也没在江南红大酒店吃饭,是下午和王顺庆一起在百惠大酒店签的合同,马主 任提 供了几个当时在签合同现场的人,并出具了书面证据。这个受 贿时间和现场是假的,在律师调取的证据里面也没有马主 任的证词。
安吉法 院一审认定,2007年10月王顺庆给黄根林打电 话,说儿子结婚,向黄根林借二万元,也就是一审法 院认定的索贿,12月底王顺庆儿子快结婚时,黄根林在王顺庆的楼下给了王顺庆二万元,和四条中 华烟作为礼金。对于这次索贿,王顺庆只有二个儿子,大儿子王 群华是2002年结的婚,二儿子王 群方是2009年元旦结的婚,结婚是村 民都知道的事,王 群方是20О8年2月才说成的亲,因分房子问题,五一左右登的记,2009元旦结的婚,这些都有证据。而在黄根林的证词里,说是2007年12月送四条中 华烟并给2万块钱,这绝对说了假话,假的是和王顺庆的供词一样,时间,地点都一样,而和黄根林同搞这个项目的浙江国际物流公 司的金老板一起送了二千元的礼金,其王顺庆的妻子也承认2009年元旦二儿子结婚时黄根林的确送了四条中 华烟.[供词和证词就象抄的一样,有那么巧合么,不难看出,证词完全抄了供词,这个证据完全是假证]
一审法 院认定20О8年春节前一天,王顺庆跟黄根林打电 话,因过年还贷 款为由,向黄跟林索贿四万。20О8年南方大雪,安吉也不例外,其子王 群华就是一个客车司机,经问过当地的出租车司机,也可调当时的天气预报,当时在年 前路都封了,根本没通车,一个几亿资产的公 司老板会冒着生命危险自己亲自开车去送钱?既然在信用社门钱给钱,按常理不是取钱,就是存钱,可安吉检 察机 关没提 供这方面的证据,并有很多村 民证明过年后那几天王顺庆根本没出过村庄,从时间上看,2007年12月黄根林刚给了王顺庆二万块,20О8年春节就是阳历20О8年2月6日,王顺庆在刚拿到二万又要四万也不合常理.[从证据看这个索贿也难以成 立]
一审认定, 第五次说是早上去安徽考察徽派建筑,在递铺西门下黄根林的车上,黄根林给了一万元,可村委马主 任说是下午二点去安徽的,由于车上没座位,马主 任才没有去,黄根林是下午去的,那早上又怎能给钱.同车还有好多人可以做证.
相关法 律认士认定证据缺失
一审法 院认定的五个证据;检 察机 关没有祥细调 查取证,审判机 关更没有祥细审察证据,根据律师手里的该案王顺庆的供词和行 贿人浙江环球公 司董事长的证词,王顺庆是在2009年10月12日被逮 捕后才在同年10月28号做证,并出具证词,而供词和证词之间又基本相同,王顺庆把日期、地点弄错,黄根林也把日期、地点搞错,并且错的时间地点全部一样,有那么巧合么?怀疑完全是抄的,先抓人后找证人证据。
本案最大的疑点在判 决书上,没有查证本案是单位行 贿还是个人行 贿?黄根林是环球公 司的董事长,环球公 司是由原浙江手套厂改制的股份公 司,涉足房地产等多个行业,资产数亿,同时黄根林是湖州市政协委 员,其是为单位利益行 贿,明显是单位行 贿行为,检 查机 关不调取该公 司帐务,没有查明资金来源.没有受 贿资金。
该案不查资金去向,九万块钱在当时是一个农村家庭几年的收入,只是说让他个人用掉了,在一年半的时间用掉九万,令人难以相信,就是用掉了,也得买一个值钱的物品,可二家司法机 关都不去查,
判 决完后任何一家机 关都没有去追交贿款上交国库。该案另外没有调取关键证人的证据,如20О8年下半年早上在厢城镇西墙下,车上有黄根林的司机,在给王顺庆一万块钱时,没有提取该司机的关键证据.在2007年八月初签定黄沙开采转让合同,改合同有村委会马主 任的签字,而没有马主 任的证词.
相关法 律人 士认为,改案有太多的证据瑕茨,本案在没有行 贿资金,没有收贿资金去向,更没有通讯证据,更有证人证明收贿时间地点的证据是假的,根据刑事诉 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案定罪证据不但不足,并出现假证,该案重审.
殷根娣认为,丈夫王顺庆之所以被抓,完全是因为村庄搬迁挡住了一些人的财路,被陷害以及被刑 讯逼供的,在公 诉阶段,公 诉人员故意不提 供政察其间多次反供的证词,庭审中在只有双方证词证据的情况下,法庭拒绝传唤证人对质,其对在现场的证人不提取证据,并没有受 贿资金来缘,完全就是为了判 刑而判 刑,为了丈夫的清 白和冤枉,她表示再难也要申 诉下去。
链接:相关法 律条文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刑事诉 讼法第241,242条规定了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判 决、裁定,可以向人 民法 院或者人 民检 察院提出申 诉,但是不能停止判 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近亲属的申 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民法 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 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 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由该法来看,王顺庆的妻子有法定的代 理其夫申 诉的法定权力,其法定的申 诉理由比须具备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 决.
来源:中国网
望着法庭上丈夫王顺庆的为自己所做的辩护,说自己完全是在纪 委人员受到殴 打,不给饭吃等非 人折磨难以承受的情况下,编造了收贿9万的事实,丈夫王顺庆服刑后,其到监狱多次探监,丈夫一次次的痛哭,也一次在问丈夫到底有没有拿这九万块,如果拿了钱就去了那里,可丈夫说自己真的没拿黄根林的的一分钱,是受不了那难以承受的折磨,编造的,并要她一定给自己申 诉,可四年多,一个不识字的六十多岁的农村妇女从安吉到北 京跑遍各级司法机 关,信 访部门,换来的不是不受理,就是被公 安机 关的的拘 留,其五年的上 访路留下斑斑血 泪。
当选村支书为村庄搬迁谋划多年
王顺庆居住在一个三面环水的一个小村庄, 村 民大部分都是外来移民,以养蚕为生。桑蚕场村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年年被淹已不适合村 民居住。王顺庆在2003年被选为村主 任后,一直想方设法把村庄整体搬迁。但是,由于所需资金巨大一直未能实现。2005年,王顺庆被任命为村党支部书 记后,组 织召开了村二委会 议,决定以转让村庄地 下的黄沙资源开采权为条件,招商引资,并制定了相应的奖励办法。
在一次朋友的介绍下,王顺庆认识了浙江环球公 司的董事长黄根林。双方经过严密的考察论证,并经过了多次的沟通洽谈,王顺庆代 表全体村 民和浙江环球公 司的董事长黄根林签定了转让合同,环球公 司出资3300万元买 断了桑蚕场村20 年的黄沙开采权。随后村里制定了搬迁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全体村 民一致通 过。王顺庆在另一个村买了一百多亩地准备盖搬迁安置房,多年计划眼看要成真。
但就在此时镇政 府调整了村领 导班子,委任金水福为村第一书 记,负责外联工作,王顺庆只负责村内搬迁事务,后来又调王顺庆到桃园社区任书 记,几个月后又降为支部委 员。
法 院认为王顺庆受 贿9万判 刑8年
王顺庆被调走后,村里和镇里对王顺庆任村主 任、书 记期间的帐目进行了清理,但没有发现王顺庆有贪 污行为。但厄运之后还是发生了,2009年9月25日正在党校学习的王顺庆被安吉县纪 委人员带走,2天后王顺庆以承认受 贿被移交到检 察机 关并被刑事拘 留,10月12日王顺庆被逮 捕,2010年3月被公 诉,同年法 院认为王顺庆受 贿九万并庭上翻供为由重判王顺庆获刑八年,之后王顺庆上诉到湖州中级法 院,但二审维持一审判 决。
根据浙湖安刑字第12号民事判 决书,王顺庆所有受 贿均来自浙江环球公 司董事长黄根林,在2006年下半年到20О8年下半年公五次收受黄根林九万元,第一次, 2006年下半年在浙江环球公 司董事长黄根林的办公室里,黄根林给了王顺庆一万元,第二次, 2007年8月初的一天上午在镇人 大主 席王桌良的办公室签定完合同,到江南红大酒店吃完中午饭下楼时给王顺庆一万元。第三次. 2007年10月王顺庆给黄根林打电 话,说儿子结婚,向黄根林借二万元,也就是一审法 院认定的索贿,12月底王顺庆儿子快结婚时,黄根林在王顺庆的楼下给了王顺庆二万元,和四条中 华烟作为礼金。第四次20О8年春节前一天,王顺庆跟黄根林打电 话,因过年还贷 款为由,向黄跟林索贿四万。一周后在递铺镇信用社门口给了王顺庆四万元,第五次第五次说是早上去安徽考察徽派建筑,在递铺西门下黄根林的车上,黄根林给了一万元.而该五次索贿受 贿均是现金,除王顺庆的供词里面除在20О8年下半年在去安徽考察的车上只有司机在场,其四次均都是王顺庆和黄根林直接使用人 民币行 贿受 贿。
黄根林是浙江环球公 司的法人代 表及董事长,改公 司的前身是浙江手套厂改制的股份公 司,其和浙江安吉蚕桑场村签定的黄沙转让合同完全是为了公 司利益,其在签定合同后与20О8年4月成 立的安吉金沙源建材有限公 司也是一个独 立公 司,其黄根林是代 表股东利益的职务行为,根据殷根娣的事后调 查,丈夫受 贿完全子虚乌有。
安吉法 院一审认定:2006年下半年在浙江环球公 司董事长黄根林的办公室里,黄根林给了王顺庆一万元。因黄沙转让这个项目,是由郑明恩联 系的,每次王顺庆去找黄根林,都是由郑明恩陪同先找尤国强,然后三个人一起去找黄根林。说王顺庆自己去找黄根林令人难以相信,另外,在该合同签定后,桑蚕场村没有履行招商引资奖例的相关协议,郑明恩没有拿到奖励,把村委会起诉到法 院,在诉 讼期间,环球公 司给郑明恩出具证据,在签定合同前都是由郑明恩一个人在联 系。[即都是郑明恩一个人在联 系,黄根林有必要给送钱么?
安吉法 院认定2007年8月初的一天上午在镇人 大主 席王桌良的办公室签定完合同,到江南红大酒店吃完中午饭下楼时给王顺庆一万元。当时签定合同时,因虽经 书 记签字,但必须由村主 任签字后才具有法 律效力。后来找到村委会马主 任询问情况,他说根本没在人 大主 席王桌良的办公室签合同,也没在江南红大酒店吃饭,是下午和王顺庆一起在百惠大酒店签的合同,马主 任提 供了几个当时在签合同现场的人,并出具了书面证据。这个受 贿时间和现场是假的,在律师调取的证据里面也没有马主 任的证词。
安吉法 院一审认定,2007年10月王顺庆给黄根林打电 话,说儿子结婚,向黄根林借二万元,也就是一审法 院认定的索贿,12月底王顺庆儿子快结婚时,黄根林在王顺庆的楼下给了王顺庆二万元,和四条中 华烟作为礼金。对于这次索贿,王顺庆只有二个儿子,大儿子王 群华是2002年结的婚,二儿子王 群方是2009年元旦结的婚,结婚是村 民都知道的事,王 群方是20О8年2月才说成的亲,因分房子问题,五一左右登的记,2009元旦结的婚,这些都有证据。而在黄根林的证词里,说是2007年12月送四条中 华烟并给2万块钱,这绝对说了假话,假的是和王顺庆的供词一样,时间,地点都一样,而和黄根林同搞这个项目的浙江国际物流公 司的金老板一起送了二千元的礼金,其王顺庆的妻子也承认2009年元旦二儿子结婚时黄根林的确送了四条中 华烟.[供词和证词就象抄的一样,有那么巧合么,不难看出,证词完全抄了供词,这个证据完全是假证]
一审法 院认定20О8年春节前一天,王顺庆跟黄根林打电 话,因过年还贷 款为由,向黄跟林索贿四万。20О8年南方大雪,安吉也不例外,其子王 群华就是一个客车司机,经问过当地的出租车司机,也可调当时的天气预报,当时在年 前路都封了,根本没通车,一个几亿资产的公 司老板会冒着生命危险自己亲自开车去送钱?既然在信用社门钱给钱,按常理不是取钱,就是存钱,可安吉检 察机 关没提 供这方面的证据,并有很多村 民证明过年后那几天王顺庆根本没出过村庄,从时间上看,2007年12月黄根林刚给了王顺庆二万块,20О8年春节就是阳历20О8年2月6日,王顺庆在刚拿到二万又要四万也不合常理.[从证据看这个索贿也难以成 立]
一审认定, 第五次说是早上去安徽考察徽派建筑,在递铺西门下黄根林的车上,黄根林给了一万元,可村委马主 任说是下午二点去安徽的,由于车上没座位,马主 任才没有去,黄根林是下午去的,那早上又怎能给钱.同车还有好多人可以做证.
相关法 律认士认定证据缺失
一审法 院认定的五个证据;检 察机 关没有祥细调 查取证,审判机 关更没有祥细审察证据,根据律师手里的该案王顺庆的供词和行 贿人浙江环球公 司董事长的证词,王顺庆是在2009年10月12日被逮 捕后才在同年10月28号做证,并出具证词,而供词和证词之间又基本相同,王顺庆把日期、地点弄错,黄根林也把日期、地点搞错,并且错的时间地点全部一样,有那么巧合么?怀疑完全是抄的,先抓人后找证人证据。
本案最大的疑点在判 决书上,没有查证本案是单位行 贿还是个人行 贿?黄根林是环球公 司的董事长,环球公 司是由原浙江手套厂改制的股份公 司,涉足房地产等多个行业,资产数亿,同时黄根林是湖州市政协委 员,其是为单位利益行 贿,明显是单位行 贿行为,检 查机 关不调取该公 司帐务,没有查明资金来源.没有受 贿资金。
该案不查资金去向,九万块钱在当时是一个农村家庭几年的收入,只是说让他个人用掉了,在一年半的时间用掉九万,令人难以相信,就是用掉了,也得买一个值钱的物品,可二家司法机 关都不去查,
判 决完后任何一家机 关都没有去追交贿款上交国库。该案另外没有调取关键证人的证据,如20О8年下半年早上在厢城镇西墙下,车上有黄根林的司机,在给王顺庆一万块钱时,没有提取该司机的关键证据.在2007年八月初签定黄沙开采转让合同,改合同有村委会马主 任的签字,而没有马主 任的证词.
相关法 律人 士认为,改案有太多的证据瑕茨,本案在没有行 贿资金,没有收贿资金去向,更没有通讯证据,更有证人证明收贿时间地点的证据是假的,根据刑事诉 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案定罪证据不但不足,并出现假证,该案重审.
殷根娣认为,丈夫王顺庆之所以被抓,完全是因为村庄搬迁挡住了一些人的财路,被陷害以及被刑 讯逼供的,在公 诉阶段,公 诉人员故意不提 供政察其间多次反供的证词,庭审中在只有双方证词证据的情况下,法庭拒绝传唤证人对质,其对在现场的证人不提取证据,并没有受 贿资金来缘,完全就是为了判 刑而判 刑,为了丈夫的清 白和冤枉,她表示再难也要申 诉下去。
链接:相关法 律条文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刑事诉 讼法第241,242条规定了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判 决、裁定,可以向人 民法 院或者人 民检 察院提出申 诉,但是不能停止判 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近亲属的申 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民法 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 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 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由该法来看,王顺庆的妻子有法定的代 理其夫申 诉的法定权力,其法定的申 诉理由比须具备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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